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万控集团有限公司、木晓东、宁波万控润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木信德、林道益、木林森、王振刚、王兆玮、施贻沛、施成敏、施凌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577-57189098
(三)E-mail:wkdb@wecome.com.cn
(四)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8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18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4月24日,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成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038,618.2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1,149,384.1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114,938.41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87,548,482.37元,2024年实施以前年度利润分配60,150,000.00元,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0,432,928.07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8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40%,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负责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2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尚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规划相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4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等。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为任意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限额,资金在该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存在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5,200,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38,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26,520,754.7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前期已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181,859.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4,338,895.07元。
根据《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5,256.23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是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款项的,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充足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为任意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限额,资金在该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谨慎评估,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能够满足保本要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等。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拟进行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存在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公司将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效益。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6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振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规划相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王振刚、王兆玮与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因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半数,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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