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0,91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0,911,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2、监管部门审核时间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股份登记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4、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2,117,161,116股增加至发行后的2,752,161,116股。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回购注销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752,161,116股变为至2,752,152,116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752,152,11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限售期限内,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华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原由国金证券履行但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及华金证券共同承接。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华金证券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0,911,5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6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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