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将被合并单位无锡芯动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对期初和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对2024年一季度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但不涉及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3,709,340.0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3,263,539.75 元。
公司负责人:魏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栓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萍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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