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4名,张秀凤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委托黄浩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余志军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核销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坚持公允、客观、公正的独立审计态度,并为公司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风险偏好声明、风险容忍度指标与重大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能够合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
十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为:余志军先生、赵建辉先生、林兴先生(已离任)。其中余志军先生、赵建辉先生审议本人绩效考核及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为:黄浩先生、张秀凤女士,其在审议本人绩效考核事项时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为:
1.余志军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赵建辉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黄浩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张秀凤女士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林兴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履职考评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管祎铭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祎铭先生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管祎铭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晓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蔡晓晓女士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蔡晓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海良先生,200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程海良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程海良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330万元,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依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与毕马威华振协商调整审计收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选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等因素对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会董事均回避表决,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与福建省财政厅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与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与厦门象荣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5.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等,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与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集团各单位发行的资管产品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以下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前述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成立于1949年10月,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加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性质为机关法人,单位负责人林中麟,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公司20.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是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主体,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项目的投资经营,法定代表人王非,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82%股份。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前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96,588,835.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35,987,29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863,598,729.4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已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59,079,618.8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和年度)合计为人民币1,122,678,348.2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88%。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1377 公司简称: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已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59,079,618.82元(含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公司2024年末股本8,635,987,294.00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863,598,729.40元(含税)。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中期和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122,678,348.22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54.5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与波动性特点,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表现和监管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2024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上升、内部结构性矛盾凸显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因时因势沉着应变、综合施策,特别是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一揽子增量政策,极大地提振了信心、激发了活力,促进了经济回升。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年内多次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回升向好和金融市场稳定运行。财政政策积极有为,加速落实存量和增量部署,推进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完成。产业结构持续升级,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经济新动能不断增强。
资本市场领域统筹推进强本强基、严监严管,逐步呈现出积极而深刻的变化。《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纲领性政策文件陆续发布,进一步强化政策的逆周期调节能力,以支持科技发展为导向推动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关键制度创新,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合理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并有效夯实上市公司质量以提升投资者回报,坚定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信心,实现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和投资功能的良性互动,资本市场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更加明确。在此背景下,证券公司进一步回归本源,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做好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增长的综合服务商,在融资端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通过严格的项目筛选、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客观公允的估值定价为资本市场输送新质生产力,在投资端做好居民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人,通过选择优质的金融产品实现资本市场对于居民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证券金融集团,为境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按照客户群体及业务属性的不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海外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其中,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是指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包括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及期权等交易服务、金融产品销售、基金投顾、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多元化服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各类证券资产管理、基金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服务。
机构服务业务包括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其中,研究与机构服务业务包括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研究与销售交易服务、资产托管与基金服务、机构交易服务等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财务顾问、中小微企业融资、区域股权市场服务等业务。
自营投资业务是在价值投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从事股票、债券、衍生品、股权、另类等多品种自有资金投资交易业务。
海外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开展环球证券及期货经纪、机构销售与研究、企业融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人财富管理等业务。
公司主要围绕上述主营业务展业,通过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获取各类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末,集团资产总额3,010.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02%;净资产629.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20%;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78.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6%。2024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3.54亿元,同比增长16.25%,净利润28.9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7%和10.1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华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事先审核了本议案,参会董事均回避表决,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报告》。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关于制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并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低于公司净资本的400%,并提请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后,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机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以上证券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以及投资方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核销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十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限额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务融资品种、融资规模、发行时间、期限、利率、融资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
1.融资主体及方式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规模
公司可开展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公司债券(含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证金公司转融通、同业拆借、债券回购、资产证券化、资产收益权转让、法人透支等。在公司财务杠杆不超过外部监管规定的预警指标,即“净资产/负债”不低于12%,“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不低于9.6%前提下,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最高待偿还余额不超过监管规定的限额。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等。
5.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按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如涉及)相关事宜。
6.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优化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7.增信机制
根据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可采取内外部增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担保、商业保险、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形式。
8.偿债保障措施
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偿债保障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关于发行永续次级债基本方案的授权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由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可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2.债券期限
在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最低存续期限后,具体期限品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状况确定,灵活设置发行人赎回(或续期)选择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息递延支付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累计计息。假如公司决定递延支付利息,将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强制付息事件
永续次级债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6.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7.会计处理
根据本次债券的条款,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债券将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导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公司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及相关安排。
本议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授权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融资类担保11融资类担保指为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离岸人民币或外币普通债券、次级债券、收益凭证、次级债务、可续期债券、永续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等),境内或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提供担保。或向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额度权限内(即: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内,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融资类担保或向第三方提供反担保事宜。
董事会同意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融资类担保(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担保);同意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下属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公司开展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 GMRA)等项下涉及的交易类业务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额度权限内(即: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内,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实施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担保)。
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风险偏好声明、风险容忍度指标与重大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二十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暨2025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度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核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二十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2024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总体效果和效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为:杨华辉先生、潘越女士、董希淼先生、姚辉先生、刘志辉先生、许清春先生、吴世农先生(已离任)、刘红忠先生(已离任)、林红珍女士(已离任),其中杨华辉先生、潘越女士、董希淼先生、姚辉先生、刘志辉先生、许清春先生在审议本人绩效考核及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2024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为:耿勇先生、叶远航先生、李琼伟先生,其在审议本人绩效考核事项时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杨华辉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潘越女士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董希淼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姚辉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刘志辉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许清春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耿勇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叶远航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李琼伟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吴世农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刘红忠先生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林红珍女士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事前审核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希淼先生、杨华辉先生、耿勇先生、潘越女士、姚辉先生在审核本议案时已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4年度已发放报酬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兴业证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业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三十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在公司履职的独立董事有五位,分别为现任独立董事潘越女士、董希淼先生、姚辉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刘红忠先生(均已于2024年2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由上述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兴业证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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