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彬先生、陈宇涛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因上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王彬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曹文伟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彬先生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曹文伟先生和陈宇涛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王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曹文伟先生的简历
曹文伟,男,中国国籍,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组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锐捷网络、爱玛科技、寒武纪、石头科技、海光信息、步长制药、绿色动力等多个IPO项目,创业慧康、青岛双星等多个再融资项目,双星集团混改、青岛双星豁免要约等多个财务顾问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佳女士主持
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全刚先生、钱启杰先生及财务总监王璇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节余资金和自有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7、9-10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7、8、9、10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5、6为董事、监事薪酬事项,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相关关联方已对议案5、6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金、成净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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