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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238                                                 证券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A 股 5,206,932,069 股,约占本公司 A 股股本的70.52%;同时,通过港股通及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H 股301,228,000 股,约占本公司 H 股股本的 10.71%;故其持有本公司 A、H 股合计共为5,508,160,06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02%;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H 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H 股股份也委托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处。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兴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超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调整同期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

  公司负责人:冯兴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兴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超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6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报告了《广汽集团202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并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02万元;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香港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3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预计为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3日10:00在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T2栋101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拟定并刊发股东大会通知。

  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38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金光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夏明先生,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度)审计费用14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参与审计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A股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A股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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