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65.65元/股,共募集资金109,438.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
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9,338.10万元,本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取四舍五入,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差异。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事项规范运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协定存款、组合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公司曾利用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购买单位协定存款,相关协议已于2024年5月10日到期
2024年,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于报告期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思林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林杰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数据取四舍五入,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差异。
[注1] 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2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73,060.8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9,345,807.26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4,667,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6.03%。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026,593.97元)总额为34,693,993.97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693,993.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7.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2025年4月24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4.授权期限
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并同意将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中期分红授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开支能力,具体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经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审议,监事会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监事会各项议案并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银行理财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0.5亿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依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其在公司所任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与公司薪酬管理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全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经营提质增效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深耕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在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进行深度研发,为终端客户提供检测服务,形成了以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为核心的检测方案,并对通用化标准仪器的传统检测方案形成一定替代。经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积累,公司在电、光、声等多种检测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壁垒,掌握了多项软硬件结合、多学科交叉的核心技术,并最终完成了各种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机器视觉设备等产品的定制化量产。
公司以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建立系统的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流程体系,在实践中优化项目的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技术开发、验收测试等阶段的流程和部门分工管理。针对PCBA在线检测(ICT)、分立电子元器件及PCB检测、射频检测等检测环节的应用需求,公司进行了相关技术研发和技术储备,并着力升级公司现有模块,以逐步满足相应检测需求。公司以信号采集测量技术为核心,重点布局精密测量、高速信号测量、射频测试等新的技术与产品研发方向。
公司深耕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海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有效地提高了客户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在现有消费电子行业客户的基础,公司不断寻求与新客户合作,逐步扩大自身销售范围并拓宽业务领域,为通信行业客户提供测试方案和产品,公司的机器视觉产品用于高速运动识别分析等AI应?场景也有所拓展。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与专业的高端仪器设备厂商进行项目合作,为客户提供数据采集等关键测量模组,例如公司数字万用表用模块应用于飞针测试设备、高速数据采集模块及信号处理模块应用于激光测风雷达设备。
2025年,公司将不断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变化,秉承着“创新、务实、高效、专业”的企业精神,专注于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智能制造系统、工业自动化检测体系提供定制化专业解决方案,成为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优质的检测方案提供商,最终发展成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产品创新能力的行业优势企业。
产品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丰富产品体系,提高产品性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加大研发和生产投入力度,提高产品性能、产量和销量,推动企业持续扩大经营规模。降本增效方面,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动成本端持续改善,不断降本增效。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研发管理制度和研发流程体系,每年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2年至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5.43%、30.95%、26.57%。
(一)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项目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保证团队成员的稳定性;对团队多层次人才进行定制化培训,促进公司团队不断创新和成长,综合提高公司人才和技术储备能力,使公司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202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大在核心产品及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引进业界高质量技术人才,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创新研发理念。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公司产品创新,不断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通过产品创新,进一步激发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实现公司价值的全面提升。
(二)加大产学研深度融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5项,外观设计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115项,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公司与国内多家高校保持合作,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成立了联合实验室,与南昌航空大学成立无损检测产学研协作创新基地、电子信息测试技术与装备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传感器技术与装备产学研联合实验室。2024年,公司与中山大学成立本科实习教学基地。
三、持续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自上市之初,公司就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分红金额分别为3,000.15万元、3,000.15万元和845.93万元(以上均为含税金额),约占对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分别为45.43%、55.53%、94.15%。
为有效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上市公司分红频次,公司积极策划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宜,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2.66万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发放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约1,466.7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为96.0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02.66万元)总额为3,469.40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7.16%。公司计划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
公司通过实施现金分红,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了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和获得感。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机制、结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
2025年,公司将继续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达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参与相关培训,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接听回复投资者来电、来函及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充分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关切,接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将本着诚恳、务实的态度奋楫笃行,将继续强化投资者管理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年度、季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广东证监局等组织的集体路演、投资者交流等活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七、风险提示
此次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登记文件须在2025年5月14日下午18: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公司不接受仅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文件要求如下: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
4、注意事项: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现场出席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需自理。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备律师见证。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184660
电子邮箱:dm@smartgiant.com
传真:020-39122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思林杰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8.5亿元。此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其中购买银行理财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0.5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此次现金管理拟购买银行理财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0.5亿元(含本数)。
(四)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下为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发行价格65.65元/股,共募集资金109,438.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
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五)投资方式
1、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及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严格把控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审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资质、安全性。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银行理财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0.5亿元(含本数),并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银行理财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0.5亿元(含本数)。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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