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93 公司简称:新相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具体原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5年3月15日披露《新相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预计未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而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同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长期规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5年,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组执行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研究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中期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并适时启动决策程序(风险提示:该事项尚未履行有关决策程序,不构成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内地率先实现显示芯片量产的企业之一,拥有较为全面的产品布局、出色的研发能力、完善的销售体系、强大的客户服务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是中国内地领先的显示芯片供应商之一。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显示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致力于提供完整的显示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显示芯片主要采用Fabless的制造模式,将产品的生产、封装和测试环节分别委托晶圆厂商和芯片封测厂商完成。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整合型显示芯片和分离型显示芯片,整合型显示芯片包括TFT-LCD显示驱动芯片(DDIC/TDDI)、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触控芯片(TOUCH)、MicroLED芯片,分离型显示芯片包括显示驱动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时序控制芯片,公司产品覆盖了各终端应用领域的全尺寸显示面板,适配当前主流的TFT-LCD、AMOLED和微显示技术。公司整合型显示芯片广泛应用于以智能穿戴和手机为代表的移动智能终端和工控显示领域,分离型显示芯片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车载显示、IT显示设备和电视及商显领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在新产品布局方面,应用于智能手机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触控芯片、应用于车载显示和电视等领域的时序控制芯片以及应用于AR眼镜的微显示相关产品等新产品已陆续开发并将逐步导入市场。
公司高度重视前沿技术领域的布局与应用,并坚持多元化的产品和技术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进行产品品类扩充,同时积极挖掘新客户,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随着公司持续推进新产品在技术端及市场端布局,新产品将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引擎。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公司专注于显示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给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商、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公司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研发设计环节,提升新技术的开发能力。
(1)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下游面板厂和模组厂等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以买断的形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公司产品销售给下游模组厂等客户。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要,符合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业内口碑与客户建立了持久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京东方、深天马、维信诺等为行业内主流面板厂商,亿华显示、中显智能等为国内知名的显示模组厂。
(2)运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显示驱动芯片业务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晶圆、封装测试等。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将设计完成的集成电路版图交由晶圆厂进行晶圆制造,随后将制造完成的晶圆交由封测厂进行封装和测试。在供应商的筛选与管理上,公司遵循行业标准,通过工艺能力、质量管控、生产能力和商务条件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后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各项原材料及其他产品均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和委外加工。
(3)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模式,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产品性能为目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公司产品研发流程主要包括新产品开发提案、可行性评估、产品设计、设计审查、流片与工程测试、功能审查与客户验证、试生产和量产测试审查等环节,由公司研发部门主导来完成。公司在产品研发流程中确保产品研发过程规范、可控、有序。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得益于5G、AI、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终端应用市场的不断发展,对显示芯片产品的升级迭代要求也持续提升,更大尺寸、更高分辨率、更高刷新率、更低功耗等高规格显示指标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大家的生活质量、消费习惯不断提升,催生更多的显示需求应用场景。从显示技术来看,OLED、Mini/Micro-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的发展推动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OLED的显示芯片在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小屏应用领域的渗透率快速提升,并延伸应用到IT、车载显示等中尺寸产品。此外,伴随着以Micro-LED为代表的下一代新型显示技术的成长,微显示相关技术的商用化进程加速,如AR/AI眼镜等场景。
随着国内显示面板企业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产能的持续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面板生产基地,同时也带动了国内显示产业链的发展,从消费者、面板到晶圆厂、封测厂,国内显示产业链不断完善,也为显示芯片设计企业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并且市场增长速度高于全球增速。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聚焦于显示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与深厚的技术积累,不断拓展产品线及应用领域,目前主力产品有整合型显示芯片和分离型显示芯片,是国内少数能将产品覆盖各终端应用领域全尺寸显示面板的芯片设计企业,公司产品适配当前主流的TFT-LCD和AMOLED显示技术。目前已实现TFT-LCD、AMOLED显示驱动芯片、TOUCH芯片、显示屏电源管理芯片、TCON芯片、MicroLED等多品类覆盖,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矩阵,以利公司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稳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坚持以显示交互、多芯多屏多终端的发展路径进行新产品线的布局,产品分别覆盖智能穿戴、手机、平板、车载显示、IT、电视商显等不同领域。产品技术和需求逐步向屏幕多尺寸化、高刷高清、低功耗、多元形态、显示功能集成化、人机交互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公司产品线的创新亦围绕上述应用领域不断丰富,多产品线布局不但可避免因单一产品市场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有助于公司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显示解决方案。
1)支持高分辨率、高帧率、高集成度的显示驱动芯片将成为市场主流
近年来,下游新兴应用的不断涌现及用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均对逻辑电路及其他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类型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显示驱动芯片性能也在不断提升,需要支持在显示终端上高分辨率、高帧率、高刷新率、低功耗等要求,并且拥有高集成度的显示驱动芯片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主流。
2)下游需求的多样性促进了显示面板技术的迭代
随着下游应用场景的增多及对芯片产品差异化需求的涌现,集成电路设计产业被要求在不断提升产品性价比、缩短上市周期的同时快速满足差异化需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不同工艺、不同制程上的工艺分析能力、全流程设计能力及项目流片经验将成为其重要竞争优势,终端市场需求的更新变化驱动着显示驱动芯片产品技术水平的升级换代。随着显示面板产业逐步向中国内地集中,未来显示芯片国产化替代空间广阔。
3)新产品出货,未来发展新动力
随着AMOLED在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车载显示等领域渗透率的不断提高,AMOLED显示芯片将成为主要增长点。此外,公司针对应用于AR眼镜相关产品已实现出货,研发投入加速新品的落地,技术改良突破,应用于AR/AI眼镜类新产品是未来发展新动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Peter Hong Xiao(肖宏)通过New Vision(BVI)间接控制新相微16.68%的股份,通过Xiao International间接控制新相微5.24%的股份,通过上海曌驿间接控制新相微3.10%的股份,通过上海俱驿间接控制新相微1.8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周剑控制的上海驷驿间接控制新相微2.88%的股份,合计控制新相微29.77%的股份。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相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新相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ay Jie Chen陈捷)、《新相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至华)、《新相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波)。
(六)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资金需求、经营情况做出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一) 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Peter Hong Xiao(肖宏)、贾静、陈秀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被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213.45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以15.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1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后续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召开时间及其他会议事项将另行确定并披露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锋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新相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稳定发展的需要,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事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
(六) 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相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50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议案已经提交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董事薪酬方案
(一)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月/人,公司按月发放。
(三) 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 监事薪酬方案
(一) 监事薪酬方案
1.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 其他规定
1.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 薪酬标准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二) 其他规定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 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12月0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0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据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度开始适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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