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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7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12.96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588.0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58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注: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913.2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42.96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承兑汇票支出570.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源”)会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因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于2021年5月31日与东吴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由东吴证券承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保荐机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武汉长源按照相关规定,于2021年6月12日重新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3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和“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结项,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有序推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291.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1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60.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8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相关产品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赎回理财产品6,000万元,产生收益36.4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注:截至2025年3月20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全额赎回。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结项,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至公司普通账户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以无息借款方式投向“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武汉长源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增资金额为19,420.00万元;同意公司将前期以无息借款方式投向“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长华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长华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内,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刚性成本较高,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

  注3:2024年3月27日,“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内,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刚性成本较高,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

  注3:报告期内,该项目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故尚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注4:报告期内,该项目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故尚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注5: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批准了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现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出如下确认及说明:

  

  注: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预计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96.21万元,比预计多46.2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个别客户新品提前转量产,零部件采购需求增加影响,超出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6(二)审议及披露标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6296454A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长土

  注册资本:8,505,900美元

  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路160号

  股权结构:长华集团持股51%;株式会社FUSERASHI持股36.25%;株式会社九州FUSERASHI持股12.75%。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施螺子”)为公司与日方股东共同控制的合营公司。布施螺子《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布施螺子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三名,日方股东委派两名。所有须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至少有日方股东委派的董事一票赞成时,方可通过。

  经营范围: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品(除危险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品(除危险品)的进出口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零售;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0,678.84万元,净资产45,025.3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6,551.24万元、净利润5,088.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长华集团董事长王长土系布施螺子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庆系布施螺子董事,董事、副总经理殷丽系布施螺子董事及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卢文军系布施螺子副总经理。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慈溪市周巷士森五金配件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92WDY86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2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沈文君

  注册资本:-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小安村景丁丘208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84.33万元、净资产203.84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48.86万元、净利润63.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 慈溪市周巷舒森五金配件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EJG262E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5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王夏英

  注册资本:-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小安村景丁丘208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32万元、净资产34.11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1.48万元、净利润24.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及其配偶王夏英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 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93LBA4P

  成立时间:2008年7月9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沈文忠

  注册资本:-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潭片1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紧固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9.10万元、净资产436.79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87.95万元、净利润1.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忠控制的企业,沈文忠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上述关联方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外协加工、外购件采购和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一般商业原则,按市场惯例以按历史价格年降、询比议价、成本加利润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讨论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5018                                                  公司简称:长华集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7,289,600股,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463,936,1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9,590,428.95元。同时,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982,16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572,595.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6.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9,590,428.9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22%。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分类代码为:C门类“制造业”之36大类“汽车制造业”之3670小类“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施策,及时出台“两新”政策,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汽车产业转型步伐加快,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产销稳中有进,表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一)汽车工业整体情况

  从全年发展来看,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全年产销量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全年产销量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全年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汽车行业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加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汽车消费内生动力欠佳;行业竞争加剧,盈利持续承压,影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我国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2025年初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相信随着系列政策出台落地,政策组合效应不断释放,将会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潜力。预计2025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汽车产销将继续保持增长。

  (二)汽车零部件行业情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产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在汽车产业乃至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4-2029年汽车零部件产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分析,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年复合增长率已经超过了汽车产业整体的增长速度,汽车零部件行业在中国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激烈,不仅有众多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品牌也在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市场集中度逐渐提升,大型企业通过并购等手段扩大版图,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下降。

  近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在国家重大工程和技术专项的支持下,通过企业自主研发、合资合作及技术人才引进,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在部分领域核心技术逐步实现突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的需求增长迅速。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国产造车新势力的涌现,为国内供应链提供了快速发展的机会,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提供国产替代的机会。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兴起,追求更高的车辆性能已成为必然趋势。碳陶刹车盘具有高强度、高耐磨、轻量化等优点,在制动性能、耐久性和轻量化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优于普通刹车盘,符合汽车轻量化发展要求,应用前景广阔,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和改装车市场的强劲推动下,其市场渗透率有望实现显著提升。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实验室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具备原材料改制、模具设计制造、产品制造、产品试验性能评价等全工艺链内制化能力,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解决方案,目前已形成“紧固件+冲焊件+大型铝铸件”为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特有的产品结构优势。凭借丰富的金属结构件生产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推进产品在其他领域的新应用,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公司主要客户包含全球知名整车厂及重要零部件供应商,与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长安福特、东风本田、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一汽丰田、东风日产、长安马自达、东风神龙、吉利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江铃汽车及国内外主流纯新能源车企等(排名不分先后,部分厂家由于保密关系无法公布)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业务的稳步发展。

  1、紧固件领域

  主要包括螺栓、螺母、异形件三大类,使用位置涵盖三电系统、发动机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统、变速箱系统、驱动系统、制动系统、燃油系统、安全系统、智能光伏控制器系统等,强度等级覆盖汽车常用紧固件及关键部位的高强度紧固件,能够满足各类型乘用车的不同需求。

  2、冲焊集成件领域

  主要包括车身领域天窗加强板总成、仪表总成、行李箱隔板总成、后副车架加强件、车轮罩、地板中横梁、前副车架等。新能源车领域主要包括IPU固定支架、电动马达支架、VCU支架、电池快慢充插口支架、ECU支架、后副车架支撑件、电池防护支架等。

  3、轻量化领域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凭借早期对铝压铸行业的前瞻布局及对轻量化产品的持续研究,公司锚定高附加值、国产替代和模块化、集成化等重点方向,加大了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公司铝压铸产品主要包括车身件及底盘件等。同时,公司依托研发中心为平台,布局了铸铝件及冲焊件柔性装配生产线,打造出铸铝冲焊集成件这一轻量化拳头产品,该产品能够满足客户轻量化及性价比兼具的需求,便于拆卸及维修,同时模块化产品供应能够缩减客户端装配工位,为客户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凸显了公司差异化产品的竞争优势。

  4、碳陶刹车系统领域

  公司与金博股份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拓展碳陶刹车系统市场。公司主要提供碳陶刹车系统专用合头及紧固件套装,一期具有年配套20万件的生产能力,已获得定点,已于2024年12月开始量产,同时针对售后改装市场也有十余款零件正在进行赛道测试开发。

  公司集团化产业链布局是国内少有的,含高强度紧固件、折弯件、螺母板、冲焊件、冲铝件、铸铝件、碳陶刹车系统结构件等金属部件相关多元化产品,同时具备原材料改制、热处理、表面处理、试验性能验证等全工序内制化能力,具备柔性模块化装配的设计与制造能力。在设计开发、装配技术验证、供应链风险管控、成本控制、模块化装配供应、客户快速响应等领域具备独特差异化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钢材(包含板材、线材和其他钢材)等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整车厂装车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进行采购调整。目前,钢铁生产企业销售多采取经销模式,公司主要向钢材生产企业控制的钢贸平台企业或者第三方钢贸平台企业购买,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下达的采购订单和自身销售预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之上,提高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公司产品从生产计划下达到生产入库,主要通过PLM、SAP /S4 HANA、MES、WMS、WCS、SCADA、SRM、OA、LIMS、调度中心和条码系统等信息化系统集成、数据互通、人机交互、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优化等手段,实现对多个数字化车间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生产,由生产管理部门、制造部门、质量部门和各生产车间共同组织实施,公司生产流程图具体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流程包括客户开发阶段、新产品获取阶段、试制阶段、批量生产阶段等四个阶段。公司销售客户包括整车厂和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在以整车厂业务为主基础上,拓展核心二配客户。公司为主要整车厂客户提供的产品为定制产品,产品供应通常采用“一品一点”的配套模式,产品一般直接销售给整车厂,有时需要按照整车厂要求或市场需求向配套供应商供货,配套供应商采购公司产品后通过加工形成组合件再交付给整车厂。

  在客户开发阶段,整车厂会对供应商生产条件、质量控制、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认证考核,公司考核通过后才能成为整车厂的预选供应商,并与整车厂保持较为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

  新产品获取阶段,公司获取新产品订单主要包括整车厂新产品询价、公司投标报价、报价跟踪、中标获得新产品定点资格等四步。公司中标获得订单之后,与整车厂签订产品开发和供货协议,确定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产品价格等。

  试制阶段,公司根据获取的客户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要求试制,主要包括模具设计开发、样件生产并通过整车厂审核、预批量生产并通过客户审核、批量生产等步骤。

  公司达到批量生产条件后组织生产、实现销售,并落实相关售后服务。在批量生产过程中,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将根据整车厂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汽车金属零部件领域三十余载,凭借特有的产品结构优势、过硬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快速的响应能力以及满足客户多层次需求的能力,公司产品及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合作客户包含欧系、美系、日系、自主品牌、新势力等,多年来,公司在汽车高强度紧固件、冲焊集成件领域沉淀了丰富的技术,同时,依托前瞻性战略部署,公司持续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拓展与合作,积极加速轻量化、一体化铝铸件产品生产进程,进一步加强了整体竞争优势,在汽车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公司始终坚持全工艺链自制的方针,在产品多元化及稳定性供应方面具有独特的产业链优势。公司拥有3家高新技术企业,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研发中心通过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已获得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和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曾主导起草国家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生产标准《小螺纹第2部分:公差和极限尺寸》、参与起草国家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生产标准《普通螺纹公差》、参与起草中国金属学会团体标准《冷镦和冷挤压用钢》。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及专利,能够实现与整车厂早期的同步开发,是整车厂一级供应商。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外部驱动因素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对上下游产业的拉动效应巨大,已经成为驱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补贴、购置税减免、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等系列有利政策支持下,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展望2025年,我国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25年初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随着系列政策出台落地,政策组合效应不断释放,将会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潜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5年汽车市场将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汽车产销量将继续保持增长。

  2、内部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IPO募投项目“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非公开发行项目“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已全部结项,其中“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在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已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大幅提高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对客户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公司立足主业,以市场为导向,在巩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客户,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深度强化与新能源客户的合作粘性,国际头部新能源车企已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公司不断探索产品新应用场景,拓展多元化使用渠道,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头部电池企业、国内头部光伏储能企业、国际新能源车企上海储能超级工厂等。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积极开辟蓝海市场,持续加强与国内某知名飞行汽车公司的合作范围并收到产品定点,已公告的总体订单累计超2亿元。此外,公司还积极抢占碳陶刹车系统这一优质赛道,公司同金博股份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拓碳陶盘应用市场,并提供碳陶刹车系统专用合头及紧固件套装,一期具有年配套20万件的生产能力,单车价值超人民币一千元,已获得定点,已于2024年12月开始量产,成为业内率先批量生产碳陶刹车系统金属零部件套装的供应商。碳陶刹车系统应用市场前景广阔,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9,429.1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72,878.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3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685.7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88%;营业利润为11,998.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37%;利润总额为11,922.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367.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091.8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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