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
●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1。
12023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为保障帝人汽车技术(唐山)有限公司、帝人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帝人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现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称“威奥汽车”)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持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为威奥汽车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无明确额度担保,并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担保事项,担保期限为威奥汽车签署的华晨宝马合同的最后一个项目终止日期后15年。本次预计的2025年担保总额度中不包含公司为威奥汽车已提供的上述无明确额度担保。
● 本次对外担保没有要求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2%,均系公司(包含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5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预计情况
考虑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基于对2025年度的债务融资金额预计,公司财务部门对2025年度(指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对外提供和接受担保的额度进行了预计:
1.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30,000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2.2025年度,公司接受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950,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提供和接受担保无需另行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处理与各自的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商讨、修改、确定、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等。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3号,法定代表人为孙汉本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加工、制造、销售: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模具;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产品和模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厂房租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288.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3,605,327,238.80元,股东权益为2,142,197,559.00元,负债总额为1,463,129,679.80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39,516,150.4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6,646,348.05元。
(二)青岛罗美威奥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美威奥”)
罗美威奥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城阳区空港工业园惠宁路与瑞仁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罗美威奥的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GRP和SMC制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金属、玻璃钢、塑料材料的表面处理;船艇的设计、生产、组装、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美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1.76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罗美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44,593,223.40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63,861,747.4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0,731,476.00元;2024年度,罗美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0,196,524.7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919,740.77元。
(三)青岛科达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电气”)
青岛科达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环海开发区兴海支路3号甲,法定代表人为宿青燕女士,科达电气的经营范围为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达电气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5,000,004.50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230,210.6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7,769,793.87元;2024年度,科达电气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8,283,003.87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15,785.83元。
(四)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
唐山威奥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址为唐山(丰润)·中国动车城内,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唐山威奥的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装备、模具、玻璃钢制品、通用零部件设计、加工、制造、维修、销售;铝制零部件清洗、喷涂;地铁、城轨车体制造;自用、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自有场地、厂房、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轨道车辆检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唐山威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唐山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14,801,745.29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17,409,508.36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7,392,236.93元;2024年度,唐山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8,929,495.0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242,780.17元。
(五)青岛威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模具”)
精密模具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空港产业聚集区嵩山路西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孙继龙先生,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及售后服务:模具,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加工、销售:模具材料,模具部件,家电配件、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不含发动机);销售:模具、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五金配件,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商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精密模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80,020,065.48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3,748,961.72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3,769,027.20元;2024年度,精密模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866,515.4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09,289.61元。
(六)丹纳威奥贯通道系统(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纳青岛”)
丹纳青岛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产业聚集区嵩山路西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张庆业先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丹纳青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丹纳威奥贯通道系统(长春)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丹纳青岛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8,055,551.72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987,082.0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068,469.69元;2024年度,丹纳青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0,018,965.1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626,476.95元。
(七)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威奥畅通”)
成都威奥畅通成立于2001年,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开发区(龙泉驿区)雅士路228号,法定代表人赵法森,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机车车辆配件、机车电子及网络控制设备、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软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销售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普通机电设备、五金工具;承接机电、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建筑安装、装饰;铁路运输设备修理,铁路机车车辆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威奥畅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9,501,007.43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20,748,407.22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752,600.21元;2024年度,成都威奥畅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229,435.94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1,112,962.71元(其中包含2024年收到洛阳鑫迪铁道电气化有限公司分红计入投资收益的8700万元)。
(八)长春威奥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威奥”)
长春威奥成立于2016年08月09日,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姜家村建业大街1688号4017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宿青燕,经营范围为轨道车辆装备研发、制造、检修、销售、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威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6,817,409.17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9,392,393.9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97,425,015.24元;2024年度,长春威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6,639,464.5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9,288,171.03元。
(九)威奥汽车技术(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汽车”)
唐山汽车成立于2015年,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南路中国动车城,法定代表人赵法森,注册资本105462.7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并销售结构复合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碳纤维,其他加强纤维等复合材料的原材料及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本公司自用产品和自营产品的进出品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唐山汽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34,547,653.59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04,695,702.97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851,950.62元;2024年度,唐山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1,526,806.2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60,917.20元。
(十)威奥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
沈阳汽车成立于2020年,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大街6号甲3(全部)1楼102室,法定代表人赵法森,注册资本为17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沈阳汽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6,268,665.46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07,991,751.47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276,913.99元;2024年度,沈阳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670,107.58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36,080.79元。
(十一)威奥汽车技术(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汽车”)
常州汽车成立于2019年,注册地址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夏墅街道龙资路57号,法定代表人赵法森,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汽车轻型合金材料的研发、销售;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常州汽车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3,702,943.87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5,709,417.23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7,993,526.64元;2024年度,常州汽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791,153.15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3,476,318.2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等相关事项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认的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1,2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1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2%,均系公司(包含子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编号:2025-013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5日,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5,798,900.87元。具体如下:
一、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转回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转回45,798,900.8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计提减值准备以负数列示,转回减值准备以正数列示。
二、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421,386.84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1,835,763.30元。
4、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同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信用减值准备转回61,384,524.41元。
三、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转回45,798,900.87元,共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798,900.87元,已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517,374.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2,886,000,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8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9,288,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0.9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注:近三年平均现金分红比例较高,其中受2022年的亏损影响较大。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39人,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2.0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5.02亿元)。致同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5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多个行业;致同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截至2023年年末,致同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所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超过8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智能交通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莉莉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乃忠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为245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5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整。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董事会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致同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孙汉本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威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支付的董事薪酬共计人民币499.0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容。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考核情况领取薪酬,每人每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不超过150万元(含税);未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且不属于公司员工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方案适用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支付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人民币596.5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每人每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不超过150万元(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孙汉本先生、孙继龙先生、刘皓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关联委员孙继龙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指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需要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取得的借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债务融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债务融资无需另行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在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总融资额度内调整各公司的具体融资数额;公司及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有权处理各自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融资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商讨、修改、确定、签署相关融资文件等。超过上述各项债务融资额度的债务融资事项,应依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另行进行审批。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收益型或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威奥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会议召开地点为青岛市城阳区兴海支路三号公司会议室。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小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奥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下同)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小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胡小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胡小宇先生简历
胡小宇,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本科学历,德国公立大学工学硕士。2009年7月至2012年1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经理;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海外业务部项目经理;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装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部海外业务部西门子客户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海外业务部西门子客户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营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海外业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小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现金管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仅为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做出预计,后续将视公司具体资金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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