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科中荷(唐山)水务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2月,因募投项目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就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科鑫荷(唐山)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公司已于2024年5月办理完毕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040160001194587)、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811339)的销户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4年5月,公司注销了存放“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1040160001194587),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0.01元转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户:35030188001154914)用于“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同时,公司注销了存放“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募集资金的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3004811339),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共计2,068.11元转入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账户(账户:35030188001154914)用于“资源化、产品化、数字化”战略领域研发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受园区新驻企业和新投运项目排污的影响,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水水质发生变化,对项目产品纯度、品质以及经济性造成影响。原项目进水水质变化预计将随着南堡开发区污水二厂(以下简称“污水二厂”)的正式投运得到有效改善,故原项目实施进度需要与污水二厂投运进度协调。截至2022年底,污水二厂尚未完成建设,进水水质仍然无法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生产性试验结果显示,项目的进水水质对硫酸钙与硫酸钠生产的影响仍然存在,产品纯度难以保证,污水二厂完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评估,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为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药剂项目以及研发项目,将原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3,572.67万元全部用于上述三个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截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2022年12月22日),“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6.35万元。
注2:包括置换前期投入研发费用1,205.66万元。
注3: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部分资金在审计完成后支付。
注4:本项目政府负责的管网配套工程于2024年9月完工,项目于2024年四季度末正式投入运行。目前项目处于运行初期,加之下游客户需求水量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收益存在阶段性波动。
注5:目前与项目总包商进行结算中。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96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列入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合计70,873.25万元,同比增长3.06%。
①按业务类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② 按服务行业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③按业务领域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研发进展情况
金科环境以自主研发的AI多模态运营管理平台,融合最新的DeepSeek大模型,在报告期内推出全新的AI智能体“水萝卜”。
水萝卜AI智能体拥有一个多模型集成架构,内置多种金科环境自研的AI模型,包含:工艺优化的预测与决策模型、计算机视觉模型、计算机听觉模型及基于深度学习的故障诊断模型等。这些模型在工艺优化、自主监控、故障预测、维修决策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取代了水厂运营人员的日常工作,加强了新水岛产品的无人值守运营能力,充分保障了新水岛的安全和高效生产。
2025年1月,公司参与研发的“含盐工业废水膜法资源化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该技术集成了公司在污废水资源化及浓盐水达标排放领域的核心技术,奖项的获得,印证了公司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性。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申请中国发明专利1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9项以及专利124项,其中包括中国发明专利43项、PCT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61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苗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苗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苗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苗苗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苗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苗苗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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