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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242版)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C242版)

  2025年3月,生态环境部就《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纺织印染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废水排放大户,废水排放量每年高达20亿吨,其中印染过程产生的废水占纺织印染企业排放废水的70%以上。目前而言,我国印染行业的基本现状仍然表现为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因此,实现纺织印染行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成为行业的首要问题,纺织印染废水的治理尤为重要。《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纺织印染行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印染企业加强源头控制,优化末端治理,优化废水回用及资源化应用方案以减少污染。

  ③ 区域工业再生水利用率指标进一步明确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 明确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有效保障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后,各地转变用水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创新用水方式,开发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不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上新台阶。

  2024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力争到 2025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2%,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45%。重点用水行业水效进一步提升,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食品和发酵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进一步下降。建成一批具有 典型示范意义的水效领跑者。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2024年5月20日,甘肃省发布《甘肃省推进工业节水实施方案》,目标为到 2025 年,万 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20 年下降 16%,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4%以上,打造 1-2 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和园区。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6)》,明确了到 2026 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4%左右。

  2024年6月11 日,深圳市水务局印发《深圳市污水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指出到 2025 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80%以上。

  随着政策逐步趋严,工业废水处理市场规模逐步扩大。2018-2022 年,我国工业废水治理市 场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复合增长率达 7.37%,2023 年我国工业废水处理市场规模达 1,357.50 亿元,工业废水治理及再生回用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④ 水资源费改税,鼓励再生水价值定价,全面促进水资源再生利用

  2024年10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对于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促使水资源利用粗放型发展、高用水量企业改进使用的生产设备或者生产方式,充分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

  水价方面,2023年7月3日水利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同月, 北京市发布《本市再生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再生水价格由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使用再生水的用户不缴纳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等鼓励再生水利用。通过市场化定价进一步推动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将逐步成为第二水源。

  2023年12月,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水务局发布《关于本市再生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再生水价格管理形式已由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再生水供应企业可以根据用户对再生水水质的需求,为用户提供不同处理标准的再生水产品,并根据双方协商的价格向用户收取再生水水费。2024年5月,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再生水配置利用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当地政府统筹协调下,再生水供用双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

  2025年4月11日,深圳市发改委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非居民用水而言,根据《2023年深圳水资源公报》,深圳(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69立方米,以此测算,方案一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增加水费3.65元,方案二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增加2.95元。此次调整水价,可发挥一定的价格杠杆作用,鼓励增强节约用水意识,推动水资源更合理的利用。

  再生水的市场调价机制,将进一步促进再生水市场活跃度,增强再生水供应企业灵活性和盈利空间。2021年以来,全国各地水价调整持续推进,提高非居民自来水价格,导致传统用水成本攀升,而再生水作为常规水源的替代品,水价优势凸显,也将促进高耗水等行业加速再生水应用。

  (4)高品质饮用水领域

  ①政策加大污染管控力度,提高饮水卫生标准

  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对于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意义重大。

  2023 年 3 月 1 日,生态环境部等 5 部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正式施行。《清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要求科学筛查评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依法实施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有效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水平。市政水厂的自来水检测十分严苛,但传输过程中受输送管网及中间水箱的影响非常大,极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危害居民健康。

  2023 年 4 月 1 日,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提高了对饮用水口感、舒适度的要求,突出“末梢水”达标和保障理念,对供水行业“源头”到“龙头”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和水质保障提出新的要求,供水领域正迎来消费升级带来的高质量发展机遇。

  ②行动方案密集出台,供水管网建设提速、管理提标

  2023 年 1 月 20 日,北京市发布《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 年—2025 年)》,加强供水管线治理,提升“最后一公里”供水水质,加快建立专业化供水运营服务体系。通过委托专业运营服务企业或组建专业运营服务机构方式,实现城市公共供水和乡镇公共供水设施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供水监管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海市水务局印发《上海市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供水行业持续完善供水保障技术,开展供水管网水质提升及管段清洗等技术研究,提升原水供水水质。基于供水管网水力模拟等关键技术,搭建供水管网精准设计建设和智能运行技术平台,支撑供水行业智慧化转型。

  ③ 居民需求推动行业发展

  管道直饮水已成为居住者生活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我国管道直饮水供需量均呈增长趋势, 2022 年我国管道直饮水消费量从 2016 年的 4,785.2 万吨增长至 10,778.1 万吨,管道直饮水供给能力从2016 年的 14.9 万吨/天增长至 32.8 万吨/天;预计 2023 年我国管道直饮水消费量为 11,824.2 万吨,管道直饮水供给能力增长至 36 万吨/天。政府逐步推进饮水工程及人们对饮水健康日益关注,将推动高品质饮用水领域的发展。

  ④ 城市更新及水价改革政策推动产能释放

  2024年4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指出 2024 年将首批评选 15 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2024年5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公示》,公示信息显示,首批拟支持的 15 个城市包括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根据中研普华数据,2022年我国管道直饮水市场规模从 2016 年的 139.73 亿元增长至 329.81 亿元;市场均价从2016年的 292 元/吨增长至306元/吨。

  2022年、2023 年,北京、上海、贵州等地接连发布《北京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结合供水成本规制的有关要求,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随着水价改革以及城镇化进程推进,城镇居民人口的增长,生活、生产用水等需求端的增长推动行业产能持续释放,行业整体盈利有望提升。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积极践行水资源循环利用,致力于通过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解决水污染和水短缺问题,实现水尽其用、物尽其用、生态循环。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公司综合实力,积累了大量的国内外项目业绩和经验,包括高品质供水、污废水资源化、市政和工业等方面。公司应用先进的人工智能(AI)技术,推出水厂数智化升级解决方案,实现了水厂的无人值守运营,并凝聚20年百余项目Know-how推出智能净水机组-新水岛,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提供高品质水以及智能运营软件和服务,助力客户水效提升。

  (1)引领水处理垂直行业AI数智化应用发展

  公司充分发挥在水处理工艺、水厂运维和全生命周期数据积累等方面的优势,深度研发了人工智能(AI)算法模型,以具体场景中的具体问题为目标,形成了高效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探索与研发体系,实现产品快速创新落地。公司在水处理领域拥有20年的安全稳定运营经验,并将这些宝贵经验积累固化到智能软件里,进行不断迭代,形成了无人值守智慧运营管理技术,推出水萝卜AI智能体。

  公司AI数智化技术先进性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四)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2)新水岛创造高品质供水新市场

  公司作为环境行业产业化实践的先行者,通过改革创新,持续探索工程产品化,以产品思维彻底改变传统水厂的工程模式,不断进行功能迭代升级,经历了产品化一代、二代产品,在膜装备、膜车间上做到了高度集成化和产品化后,公司在2023年推出第三代水厂产品—新水岛1.0。以超滤/反渗透为主的“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系统应用技术、膜系统运营技术”的三大核心技术工艺、智慧化软件加持,以及多年的膜的防污染技术经验累积,共同构筑新水岛产品更加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实现稳定制造、稳定交付、稳定运营,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提供高品质水,解决水资源短缺、环境容量不足、水质不稳定、成本高等问题。

  新水岛2.0产品介绍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二(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3)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竞争优势显著

  ①污废水资源化工艺包产品

  在资源化领域,公司将市政和工业园区污废水深度处理并生产出优质再生水,作为工业企业新生水源,公司综合技术与实施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项目产出的高品质再生水可直接为光伏、电子、化纤、印染等新兴产业、民生产业等高价值产业核心工艺用水。公司在供水、生产工艺用水处理、废水处理、污废水再生利用等多个环节与产业深度融合,为客户开发因地制宜、量身定做的水资源利用最优方案,为产业解决水短缺、水污染问题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增加,共同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模式。

  公司高品质再生水聚焦PCB、光伏等新兴产业,并服务于高耗水、高污染的化纤、印染等民生产业工艺生产用水,同时广泛应用于矿井水处理、煤化工园区、钢厂化水车间用水、钢厂生产的循环水补给水、电厂循环冷却水补水、药剂配置用水、园区绿化用水、道路喷洒用水等领域。

  ②饮用水深度处理工艺包产品

  在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于国内率先实施了纳滤膜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公司承接了国内首座规模20万吨/日以及10万吨/日的纳滤膜技术饮用水厂,在大规模处理微污染地表水源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膜法市政污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是国内几家具有20万吨/日及以上处理规模的超滤膜水厂业绩的代表性企业之一。

  公司拥有饮用水深度处理相关的膜通用技术、装备及解决方案,并在饮用水深度处理及提标改造领域拥有大规模项目业绩优势。公司承接了冬奥会北京和张家口两个主会场的高品质生活饮用水和造雪用水项目,用优质的技术与稳定的工程运营为本次冬奥会保驾护航,以及国家级新区雄安新区起步区供水工程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景观水系项目、南水北调三个供水厂项目,河南郑州及洛阳南水北调配套四个供水厂,西南地区最大的22.5万吨/日膜滤供水厂项目,以及宁夏/新疆/甘肃等西北地区多个城市苦咸水淡化工程等。

  公司实施的张家港四厂一期项目荣获“2022GWI全球水奖-年度最佳市政供水项目”。张家港四厂一期项目是中国境内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市政供水项目,是组合纳滤膜法工艺首次在国内大规模以地表水为水源的饮用水深度处理项目,也是目前为止全世界建成的处理规模最大的纳滤水厂之一。

  ③高品质同城同质供水管网工艺包产品

  公司引进德国管网水质保护和管理技术,与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展开了多年的持续研发和应用研究,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水质保护技术和水质管理服务,以实现“高品质同城同质供水”的愿景。

  (4)荣誉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获得如下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各领域产品、业务进展及荣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三)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数智化推动行业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商业模式变革

  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AI技术赋能转型成为水处理行业支撑传统模式突破短板、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与核心要务。“十四五”期间,行业进一步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治理及资源再利用,由“高能耗”和“粗放式”向“低碳”、“绿色”和“可持续”的方向转变,众多企业也开始探索AI技术的应用。数智化已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数据已从附属资源转变为关键生产要素,其价值不仅体现在运营效率的提升,更在于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商业模式变革。

  随着国家整体数智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水处理企业数智化建设也即将进入“十五五”新阶段,政策层面将会继续导向水资源的布局优化,同时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的成熟与发展,将会进一步释放生产力与想象力,并把行业数智化转型推向新的高度。

  ① 数智化技术驱动智能水处理装备加速发展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广100项先进适用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为落实《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编制了《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以加快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工业用水效率。

  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环保装备的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设计制造和智能化运行已成为环保装备产业的发展重点之一。随着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工业节能环保设备趋于智能化。企业将会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传感器等物联网设备,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测、预测和优化。智能化能够打通各个环节中的数据孤岛,将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分析,从而帮助企业制定更加精细化的生产计划和节能及环保方案。智能化的发展将有助于行业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工业生产环境和不断提升的水质监管要求。《行动计划》也从开展数智化设计、开发智能化装备、实施数智化智能化改造和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四个方面提出了行动方案。

  ② 水厂运营管理智慧化、一体化需求提升

  专业的智慧化运维及体系化管理已成为水厂运营管理的核心发展方向,这一趋势在政策导向、技术迭代和行业需求的多重推动下愈发显著。

  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在再生水处理过程中的监控、优化和管理环节发挥关键作用。智能系统将实现对水质的实时监测、自动调节和故障预警,从而提高处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减少运行成本,“无人水厂”和“AI工程师”将成为行业常态。

  同时,随着水处理行业的持续演进,客户需求不再局限于供应单一的水处理产品或基本服务,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包成为趋势所向,涵盖了从一体化技术研发的深度整合、到迅速响应的现场技术支持、再到专业细致的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构建系统全面的服务网络,旨在迅速响应客户日益多样化与动态变化的需求。

  (2)分布式、模块化水处理系统需求不断显现

  传统的污水处理方式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为主,存在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占地面积大、施工及维护困难等。与集中式大型污水处理厂相比,分布式和模块化的水处理系统具有建设灵活、占地少、可扩展性强的特点,适合于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等特定场景,能够快速响应需求,具有较强的应用前景和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已经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地区,随着城市发展,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已经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作为对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有益补充,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厂,减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压力,还可增强城市污水运行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对于新开发的区域,可减少远距离管网的投资建设,就近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厂,解决区域水环境问题。

  对于工业企业,国家及地方政策对工业废水排放及再生回用要求趋严,传统集中式处理难以满足差异化需求。分布式水处理设备及系统能够解决工业关键问题,尤其适用高复杂度、分散性强的工业场景。

  分布式设备可针对性解决工业废水复杂成分(如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高盐分),可快速增减处理单元,模块化设备就地安装,建设周期短;在工业园区企业分散或偏远地区(如矿区、新能源基地),分布式设备省去管网建设费用,实现就地高效处理与回用,同时能够灵活应对工业生产季节性波动,并分散集中式系统故障易导致园区整体停产风险。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水处理装备的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设计制造和智能化运行已成为产业的发展重点之一。

  (3)水资源短缺及双碳目标驱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快速发展

  水处理行业”污水资源化”趋势日渐明显。“十四五”开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此后,行业秉持“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末端治理”的发展思路,资源化成为了实现环保价值的关键一环。随着我国水处理行业发展的越来越成熟,末端治理的思路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场景,循环经济成为全球范围内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加快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是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力举措,是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工业领域,我国的工业水处理已进入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加速变革期,提升水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高效利用,减少水处理过程中的能耗和碳排成为行业新关切。根据沙利文数据,2019至2022年,中国工业废液处理设备及工程服务市场规模从1,461.6亿元增长至1,526.6亿元。伴随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预计中国工业废液处理设备及工程服务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预计2023年至2027年,中国工业废液处理设备及工程服务的市场规模将从1,585.9亿元增长至1,910.2亿元。

  (4)饮用水标准升级水质提标及管网优化提速

  饮用水领域,环境内分泌干扰物(EEDs)、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PPCPS)、微塑料等水环境新型污染物受到高度关注。管网端,由于传输过程中受输送管网及中间水箱的影响非常大,极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危害居民健康。提高饮用水处理能力及管网管理能力势在必行。通过供水管道提升改造,加强管网监测,提高管网水质,以确保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2023年,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正式实施,对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了严格的卫生要求,内容涵盖了饮用水供水全过程,对水源、制水、输水、储水和末梢水均提出了控制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全流程管控,将为提升我国饮用水水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摘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及《金科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内控状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九)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欣波

  许欣波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年。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奔

  李奔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 2008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 7 月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 余年。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吴育岐

  吴育岐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专业的审计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股东回报及时性,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2月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83,202.32元(含税)。

  ●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92,883.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8,693,087.72元。

  为提高股东回报及时性,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2月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83,202.3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98%。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说明: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公司2022年实施股份回购,其中,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14,196,134.77元,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813,790.07元。

  二、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2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3,119,0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964,873股后的122,154,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83,202.3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98%。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同时考虑到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4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前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至05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14:00-15: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独立董事胡洪营先生、独立董事车尔娸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安娜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 至05月21日(星期三)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reentech.com.cn,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业绩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6层1601内A1601

  联系电话:+86-10-6439-9965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会议联系人:刘雯雯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算,公司2024年度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以上规定要求,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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