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8证券简称:中科通达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存在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波动,公司投资时机把握不当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计划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交易对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存在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波动,公司投资时机把握不当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38证券简称:中科通达公告编号:2025-024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科通达”)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安泰泽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泽善”)、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91.96万元。
● 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被担保方安泰泽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结合2024年度银行授信使用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项目主要为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项目借款、委托贷款、银行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各类融资业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质押、资产抵押和专利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配套资金,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资金、项目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
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负责协议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相关事项。
二、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及融资需求,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泽善、北京中科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以各银行具体授信协议约定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担保决策权以及与银行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安泰泽善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1.2期光谷企业公馆B1栋1-3层01室
(4)法定代表人:李鹏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设施维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7)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被担保方安泰泽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安泰泽善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中科创新园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9月18日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23号楼一层01室
(4)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大气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7)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北京中科不存在担保、抵押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与仲裁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银行。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及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保证授信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91.96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3%、1.4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三、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较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较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38证券简称:中科通达公告编号:2025-027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及为相关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聘用期为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69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了解和调研,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38证券简称:中科通达公告编号:2025-028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从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4.9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4.1万股。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0.96万股。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6,16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除上述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763,44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9,6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事项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作废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5-030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GfU9x9FG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开学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娟女士
独立董事:康立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GfU9x9FG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7-87788636
联系邮箱:citms-zqb@citms.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38证券简称:中科通达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唐志斌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中心,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人员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核通过。任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任明先生简历
任明,男,1988年9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易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页设计架构师;2011年8月至2013年2月,任深圳埃迪优建筑规划与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前端开发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家家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端开发负责人;2016年1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明先生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万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王开学、王剑峰、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娟
电话:027-87788636 传真:027-87788720 邮箱:citms-zqb@citms.cn
地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邮编:430074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8证券简称:中科通达公告编号:2025-023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末的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了减值测试,确定了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96.47万元。具体为:
金额单位: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996.4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94.6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6.05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74万元,冲销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6.40万元。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五、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96.47万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96.47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 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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