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解释第18号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3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任期内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5-025)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
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吴靓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5年高管薪酬方案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5-026)。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5-027)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5-028)
十二、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5-029)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618,849.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68,685,268.57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96,587,013.13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7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方式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六)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事项为公司拟在未来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受托方。公司预计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最终资金使用方等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额外增加公司财务负担。
(二)公司通过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狮头股份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96,587,013.13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网络零售持续增长,推动消费扩容升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60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6%,较2023年12月提升1.1个百分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5947万人,占网民整体的87.9%。2024年,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紧紧围绕实体经济这一经济发展根基,助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新业态、新场景不断涌现,推动实数融合不断走深向实。网络零售业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展现出持续增长势头,并且逐渐成为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商贸流通创新提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活力释放的关键力量。
2. 电商市场进入存量发展阶段,开拓新增发展空间压力持续增大
从需求端来看,当前的经济下行周期中,消费者收入预期整体趋于谨慎,消费行为更加理性,追求性价比需求占据消费市场的主导地位。从供给端来看,综合电商与直播电商的发展态势表明,传统电商市场的增长面临压力,其促销手段越来越难以激发消费热情;尽管直播电商市场仍有较大增长潜力,但增速同样也呈下滑态势。总体而言,电商市场已经进入以存量市场为主导的发展阶段,增长面临的挑战愈发明显。
3. 电商平台竞争加剧,多元化服务发展趋势愈发显著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周期下较高的性价比需求以及有效购买力争夺愈加激烈的双重影响,主要电商平台持续优化平台规则,积极探索差异化的发展路径。随着消费者对个性化、差异化商品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商平台愈加重视内容创新和差异化竞争策略。除了基础的商品销售服务外,还优化了包括高效物流配送、贴心售后服务、便捷金融服务、精准数据分析等在内的全方位增值服务,并利用AI技术全面渗透电商服务全流程,以满足品牌和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力求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满意度。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电商平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也为电商服务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在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电商服务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愈发显著。
4. 电商服务品牌管理模式从“流量收割”向“用户价值深耕”转型
随着流量红利见顶、消费者需求分层以及市场竞争加剧,中国电商行业从“流量驱动”向“品牌价值驱动”转型。传统以低价促销和流量采买为核心的电商运营模式已难以持续,企业开始通过品牌管理构建长期竞争力,驱动电商服务向全链路品牌化运营升级,电商服务的品牌管理模式将从“流量收割”转向“用户价值深耕”,通过技术赋能、全球化布局与ESG实践,构建差异化竞争壁垒,品牌需以用户为中心,整合全渠道资源,在数据驱动下实现从“交易平台”到“价值共同体”的跨越。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全渠道经销业务和代运营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作为电子商务服务业核心参与者,通过两大业务板块构建竞争优势:
电子商务经销业务是指获得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在电子商务领域部分或全部渠道的授权,由公司向品牌企业采购产品,在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或向京东自营、天猫超市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其他分销商等销售。
代运营业务是指基于品牌方授权,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上的官方直营旗舰店提供包括品牌定位、渠道规划、店铺运营、整合营销策划与推广、客户服务支持、数据分析等综合运营服务。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亿元,其中电商经销业务3.7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77.80%,电商代运营业务0.5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10.51%。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7,744.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2,180.19万元;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07.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61.88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4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控股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6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8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昆汀科技”)、杭州创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创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1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71.84万元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18000万元已涵盖公司为昆汀科技、杭州创化提供的现有存量担保4471.84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涉外及国内信用证、涉外融资性保函、外币贷款、集团联合授信融资等融资种类以及因期货交割库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银行存款或存单等资产抵押担保及其他担保方式。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业务,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589889702U
成立日期:2012-03-08
法定代表人:吴靓怡
注册资本:1276.59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5幢12层1208-1211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8.00%,方贺兵持股18.38%,刘佳东持股5.27%,方林宾持股5.27%,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64%,何荣持股4.00%,张远帆持股2.73%,白智勇持股1.70%,单贡华持股0.01%。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公司名称:杭州创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1060953874Q
成立日期:2013-01-11
法定代表人:刘佳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2号5幢12层1212单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箱包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股权结构: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创化 100%的股份。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商等其他非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控股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471.8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 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号楼101室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 030027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璇
联系电话: 0351-6838977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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