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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延续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2024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综合考虑公司及各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现状,现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作出如下预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钟丽娟

  关联关系: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同时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延续及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2024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其他应收款减值、存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开发支出减值共计2,475.61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损失以“-”号填列(下同)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采用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4年度采用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为32.80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4年度采用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的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为-16.4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2024年度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原则,计提存货减值损失-270.35万元,其中原材料减值损失-49.59万元,自制半成品减值损失-37.23万元,库存商品减值损失-183.53万元。

  2、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560.51万元,开发支出减值损失-661.06万元。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75.6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6,169,202.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321,464.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432,334,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820,26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48,316,426.97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83,682.5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78,300,109.4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4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8,316,426.9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25%。

  2、 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826,70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稳步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70,382.35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158,964.9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2,158,964.91元,实有余额32,158,964.91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594,105.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035,441.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857,152.08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报告期内,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户的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7月办理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以上节余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报告期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CDAA3B0094),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娟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另行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1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产品种类: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 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以下同),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理财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及期限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2亿元,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理财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最高额度。

  (三)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仅限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理财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定期跟踪及管理,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1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范围、决策与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产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2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

  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同时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三)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预计,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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