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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海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原河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之光”)持有9,621,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88%,依旧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国之光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权益变动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8,383,419股为基础测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以上表格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国之光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之光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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