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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投资者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公司坚持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立足主责主业、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战略引领、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强化投研能力建设,巩固优势业务创收能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及风险挑战,保持安全、稳健、高质量发展,实现经营业绩同比较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5亿元,同比增长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亿元,同比增长30.70%,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90.26亿元,同比增长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1.18亿元,同比增长3.46%。

  1.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我国居民财富总量不断增长、财富管理需求持续攀升,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践行社会财富“管理者”的使命担当,全面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聚焦客群资源积累和客户结构优化,切实加强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客户规模和交易量实现增长,两融业务规模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持续增长,期货业务客户数量及权益同比增加,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识别和应对市场重大变化,立足“上市公司和中小创新企业”的客户定位,持续聚焦北交所业务发展战略,拓宽优质项目资源,围绕上市公司打造综合服务体系,挖掘新业务品类,提升多元化创收能力。

  3.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自营业务严控投资风险,保持稳健操作,加快推进多元业务布局,积极应对市场波动,衍生品投资业务实现较好盈利;固定收益业务准确把握债市投资机遇,取得较好投资回报;股转做市业务规模保持行业前列;另类投资业务着力推动投资项目顺利落地,做好存量项目退出;研究咨询业务积极拓展服务模式,不断挖掘新业务增长点。

  4.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创设及策略创新高效有序,销售渠道多方位拓展,产品业绩位居同类前列,业务收入再创新高,行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管理产品数量及规模均保持增长,产品布局持续完善,投研能力有效实现价值转化;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积极推进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和退出工作。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合并

  

  母公司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 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将所持公司138,000,000股股份解除质押。

  2.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3.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因转融通出借或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4.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5.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五)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注:“24东北D1”、“24东北D2”和“22东北01”已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2025年3月6日和2025年3月25日按时完成付息兑付工作。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2东北01”、“22东北C1”、“22东北C2”、“23东北C1”、“23东北01”、“24东北D1”、“24东北D2”、“24东北C1”、“24东北C2”、“24东北01”、“24东北02”、“24东北03”、“24东北04”、“24东北05”存续期内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2024年6月1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2东北01”、“23东北01”、“24东北01”、“22东北C1”、“22东北C2”、“23东北C1”、“24东北C1”、“24东北C2”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相关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2东北01”、“23东北01”、“24东北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该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偿还上述债券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维持“22东北C1”、“22东北C2”、“23东北C1”、“24东北C1”、“24东北C2”的信用等级为AA+,该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偿还上述债券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概率很低。

  2024年6月1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4东北D1”、“24东北D2”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4东北D1”、“24东北D2”的信用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表明公司还本付息能力极强,安全性高,违约概率极低。

  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已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布,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合规经营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为根本,及时调整、优化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公司在总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和4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9人,视频参会董事1人,授权委托参会董事3人,其中:副董事长孙晓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于来富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邢中成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继新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7名监事、8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73,649,074.44元,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口径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392,520,846.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1,352,840.24元,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318,420,975.61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451,182,503.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544,655,028.6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3,831,704.05元。公司2024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派现后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6,287,350,799.5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80,823,324.57元。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际春)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方)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报告。

  3.《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军)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报告。

  4.《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冲)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报告。

  5.《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相君)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相君先生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预计与亚泰集团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孙晓峰先生、于来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2.《预计与吉林信托及其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邢中成先生、刘继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3.《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关联董事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

  4.《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分配所属报告期盈利,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体系与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以监管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5亿港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监管规定具体办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香港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2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三、相关文件披露情况

  以下文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1.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和需向公司股东报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的评估说明和专项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9由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其他议案均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6.01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6.02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关于议案4、5、6、8、9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听取事项(非表决事项)

  1.《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3.《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4.《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听取事项1、事项3和事项4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听取事项2由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其中,听取事项4为分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任冲先生、卢相君先生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15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5月16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和4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8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7人,监事张羽女士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监事秦音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报告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收入、支出、利润情况以及公司截至2024年末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控体系健全,机制建设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能够合理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有效防范管理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有效流动,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未发现有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向公司股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行及披露情况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报告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季大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季大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时,公司监事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7项报告,对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季大坤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任、杭州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信托业务部总经理。

  季大坤先生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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