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328版)
3、履约能力分析
馆陶六和食品有限公司系中新食品控股子公司,公司由中新食品统一管理运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十九)公司名称:盘锦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1696196493W
法定代表人:鲁法乾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盘锦市
住所:大洼县清水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家禽屠宰;种畜禽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种畜禽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生产;动物饲养;兽药经营;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粮食收购【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832.59万元,净资产10,437.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8,529.82万元,净利润1,554.8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盘锦六和农牧有限公司系中新食品控股子公司,中新食品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中新食品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盘锦六和农牧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盘锦六和农牧有限公司系中新食品控股子公司,公司由中新食品统一管理运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十)公司名称: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21664575659M
法定代表人:张贞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鞍山市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工业园区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禽类屠宰;加工;销售,购销禽雏,化学药品,兽药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化药品、外用杀虫药、消毒药零售、畜禽养殖、销售,饲料购销,种禽养殖、孵化、销售,农产品收购、农作物种植与销售;种禽养殖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424.65万元,净资产11,169.0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1,600.27万元,净利润2,719.7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系中新食品控股子公司,中新食品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中新食品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鞍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系中新食品控股子公司,公司由中新食品统一管理运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十一)公司名称: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2MA654TBP8W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资阳市
住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双河场乡回龙寺村六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牲畜饲养;生猪屠宰;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4,302.02万元,净资产363.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056.61万元,净利润689.4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系兴新鑫农牧控股子公司,兴新鑫农牧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兴新鑫农牧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乐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系兴新鑫农牧控股子公司,公司由兴新鑫农牧统一管理运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十二)公司名称:荣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1MA6555Q843
法定代表人:王正兵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注册地:四川省自贡市
住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铁厂镇大丰村11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动物饲养;家禽饲养;饲料生产;家禽屠宰;牲畜屠宰;生猪屠宰;种畜禽经营;种畜禽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8,092.41万元,净资产3,988.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384.98万元,净利润-289.6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荣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系兴新鑫农牧控股子公司,兴新鑫农牧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兴新鑫农牧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荣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荣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系兴新鑫农牧控股子公司,公司由兴新鑫农牧统一管理运营,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时间:在预计的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2、交易标的: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依据上述框架协议的条款,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销售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购买的产品包括:肉制品、养殖设备等,销售的产品包括饲料、肉制品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为运输服务、工程建设服务等;购、销、接受劳务服务的对象为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
3、交易金额:按照协议条款,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签署相关日常采购及销售协议,按照上述协议条款, 2025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饲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3,600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106,50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包装物、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1,400万元。各方可就各项产品的采购、销售等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形式、时间等),该具体交易条款须遵守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产品的价格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具体交易的合同。
4、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协议项下各项产品的价格,须按本条的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目前,公司所有的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招标价)。
协议约定,如果第三方能按照优于协议向下一方的价格条件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则另一方有权从该第三方销售或购买产品。
5、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各框架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存在日常购、销往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等购、销行为构成日常关联交易。本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是本公司产业化经营的需要,这将保证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提高本公司产品竞争力。为了规范交易程序,使交易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其下属企业)与各关联人(并代表其下属企业)所签署的相关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1、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39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8年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的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从业人员总数46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2人。
3、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周丕平、古力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月,自1996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丕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5年,1995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古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1年,2012年入职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赵勇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1997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周丕平、古力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川华信所有职员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四川华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入558万元,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38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2024年1-12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39,767.16万元,转回20,424.43万元,核销14,071.21万元,核销又收回3,530.43万元,转销33,533.79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少968.48万元,2024年12月31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80,339.91万元。总计影响2024年度净利润增加14,191.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境外企业的应收账款
B.境内企业的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3,841.62万元,本期计提增加17,635.64万元,本期核销9,953.32万元,核销又收回48.54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减少945.32万元,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40,627.16万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划分为不同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等方法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0,300.21万元,本期计提增加634.21万元,本期转回1,240.16万元,本期核销4,117.89万元,核销又收回3,481.89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减少14.26万元,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9,044.0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31,649.67万元,本期计提增加18,938.33万元,本期转回19,184.27万元,本期转销30,232.82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存货跌价准备减少3.57万元,2024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1,167.34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按单项长期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损益,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0.00万元,本期计提增加2,124.49万元, 2024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2,124.49万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则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5,525.01万元,本期计提增加215.05万元,本期转销3,300.97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少5.33万元,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2,433.76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现有账面净资产价值及还原少数股东的商誉后的价值之和进行比较。
可收回金额是指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4,723.72万元,本期计提增加219.44万元, 2024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4,943.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24年度净利润14,191.0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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