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1,1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15,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对认购金额不足11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
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150,000,000.00元(其中原股东获配金额人民币435,864,400.00元,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获配金额人民币700,820,200.00元,主承销商包销13,315,400.00元),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5,256,657.7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134,743,342.30元。截至2019年9月27日,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在下列银行人民币专用账户的资金情况如下:
注:上述汇入资金共计人民币1,134,743,342.30元,其中包含公司垫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扣除该笔垫付资金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32,743,342.30元(已扣除全部承销商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7,256,657.70元)。此外,还需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400.00元,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0,091,942.30元。上述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52,725,349.22元,其中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3,566,039.74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333,492.96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026,918.0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69,536.98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7,000.00元,2024年度募集项目资金投入1,211,4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8,840,961.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订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并列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中泰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并列甲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泰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并列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中泰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相关方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6313351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账号:1219089051101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2000003884563103103828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号:98460078801500001474)设立专户。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为了配合经营管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2000003884563103103828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账号:1219089051101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号:98460078801500001474)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下称“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账号:7022012200008085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账号:2161201001001973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633112713)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按规定于2021年8月19日注销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4年7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其他一般账户,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网络游戏开发及运营建设项目”和“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7月17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其他一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审议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募集说明书,该项目为后台支持类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强公司接入运营能力,对公司游戏产品的研发和运营提供有效支撑,保障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注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其中,可将其中的345,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0,091,942.3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15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减少19,908,057.70元,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额由345,000,000.00元减少为325,091,942.30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的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的原因是公司将利息收入一并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等方面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8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2024年度(以下称“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谭群钊,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6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1999年9月至2008年9月,担任盛大网络CTO;2008年10月至2010年2月,担任盛大集团总裁;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担任盛大游戏董事长;2012年10月至今,担任丰厚资本创始合伙人;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均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结果合法有效。
2024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亦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认真审核、独立判断,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相关工作及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履行好相应职责。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的相关议案,对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任职资格进行了适当性及合规性审查,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根据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及要求,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审核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3次,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此外,通过持续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沟通,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授信担保、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监督,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共同协商确定年报的审计计划,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计过程和制作质量,提升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合理合法的监督审查作用。
3.战略委员会
2024年,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会议,讨论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回馈广大股东的利益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全面掌握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8个工作日,本人通过现场调研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控规范运作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特点,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长远战略目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帮助,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能确保董事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信息畅通,保障了本人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在公司重大事项审议过程中能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了最新法律法规的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此外,公司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投资者、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六)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5.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 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体现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专业能力。公司对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执行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了公司各项议案,以本人的专业背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谭群钊
2025年4月25日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浩、张子君、何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5-022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要求,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末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内部操作程序、审核程序并严格执行。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投资,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资金。
3、公司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了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披露内容包括: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说明证券品种、投资金额以及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披露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初始投资金额、期末市值以及占总投资金额的比例。
特此说明。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8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及2025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游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游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游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92元/股向下修正为10.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3月7日起生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宛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庆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琳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宛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沙庆钦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琳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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