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7,271,661.2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727,166.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54,705,748.52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15,218,954.61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8,031,289.06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等情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5,34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本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保持持续的现金分红,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各类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394.14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账款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依据2024年应收款项回款情况,按预计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995.5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39.4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公司针对存货开展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97万元、转销存货跌价损失59.82万元。
2、商誉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报告期内,结合子公司博彦泓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TPG、北京融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2024年度对商誉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经过公司财务部门与评估机构测算,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为人民币9,439.31万元。具体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损失计提方法说明详见2024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期末长期股权投资按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2024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790.83万元。
4、合同资产
公司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2024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8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3,394.1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利润总额13,394.14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4年度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汇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相关食宿及差旅费用),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14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其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根据选聘结果及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调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5,34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博彦科技是一家业务面向全球的咨询、行业解决方案与数智技术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传统IT服务(研发工程及IT运营维护)优势的基础上,深化产品研发与解决方案创新,积极培育高附加值业务板块,稳步组建专业化新业务团队,重点强化咨询服务能力与信创软硬件集成能力建设。通过上述举措,公司致力于推动在重点行业领域及央国企等核心客户群体的业务布局,构建以咨询为引领的全周期行业数字化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端到端数字化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工程和IT运营维护三大业务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依托丰富的IT服务实践经验与项目积淀,致力于深入洞察并精准把握客户在业务场景中的实际需求,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卓越的解决方案设计开发能力相结合,能够为金融、农业、能源、制造等行业领域提供自主研发、可复制性较强、成熟度较高的软件产品、平台及工具。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提供定制化开发与配套技术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数字转型需求。
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迅猛演进,以及数据资源深度开发能力持续增强的背景下,数字化转型已成为驱动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参与者,博彦科技依托创新的技术研发与解决方案能力,深度融入各行业数字化变革进程,持续赋能客户实现价值提升与业务创新。在金融科技领域,博彦科技已构建起一套涵盖数据智能、移动金融、监管合规、风险管理、开放银行等关键环节的解决方案体系,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全方位助力金融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在数字农业领域,博彦科技深度融合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实践,打造了智慧农业、智慧渔业、智能畜牧、数字乡村、数字供销等一系列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云服务平台的试点实施,加速农业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在智慧能源领域,公司聚焦于能源数字化、智能发电、智慧巡检、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创新解决方案的开发,以提升能源行业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营效率,推动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智能制造领域,博彦科技也在探索包括工厂建模、统计过程控制、车间可视化系统、系统集成平台、异常报警系统、预防管理系统、生产过程跟踪、质量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体系,为制造业的智能化升级和效率提升提供数智化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22亿元,同比下降4.40%,占公司收入比重为23.52%。
(2)研发工程
博彦科技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优质的研发工程服务,深度融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市场主流技术,全面响应并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深度嵌入客户的业务运作与产品开发流程之中,依托高精度的技术适配能力与专业化服务支撑,助力客户实现产品研发与业务运营的高效推进及实施。
公司构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研发服务体系,服务范围涵盖从详尽的需求分析、严谨的架构设计、精密的产品开发,到软件的全球化与本地化适配,再到严格的产品测试与最终交付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为确保服务品质,公司建立了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搭建了完善的全球交付网络与人力资源管理架构,共同保障公司在交付质量、服务效率、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领先水准。当前,公司已成为全球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众多领军行业企业的核心IT服务伙伴,其实施交付能力在业界赢得了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97亿元,同比增长8.69%,占公司收入比重为59.38%。
(3)IT运营维护
在IT运维与服务领域,公司通过多年的项目实践和经验积累,打造标准化、高效能的服务体系。公司的优势在于规模化的服务能力、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和精细化的效率管理,致力于运用最新的数字化技术,结合专业的服务技能和规范化的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IT运维服务。公司的IT运维服务不仅包括对客户应用支持软件和业务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其日常运营的稳定性和效率,还提供全面的IT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涉及操作系统、硬件系统、网络设施的维护与支持,以及桌面支持服务,帮助客户解决日常遇到的技术问题。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服务模式迭代,公司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客户的个性化IT运维需求。公司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数字化运维能力为支撑,助力客户实现运营成本优化、业务敏捷性提升及数字化转型加速的多维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IT运营维护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47亿元,同比增长4.58%,占公司收入比重为16.6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 斌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伏军先生、陶伟先生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87,271,661.2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727,166.1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54,705,748.52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15,218,954.61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8,031,289.06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等情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5,344,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3,394.14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单一选聘的方式开展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相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解释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议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刘可欣、叶聪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存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编制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4年度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五)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未构成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七)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备查文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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