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注销319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813.20万份(其中,注销31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809.20万份,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4.00万份),拟回购注销31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01.60万股(其中,回购注销31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399.60万股,回购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2.00万股)。
2、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9.211元/股;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9.21元/股。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36,991,356.00元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91.60万份及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1.20万股(含暂缓授予部分);鉴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万份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万股;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万份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80万股;同时,因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万份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上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即9.211元/股(分红调整后)。鉴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0万份及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该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即9.21元/股。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13.20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01.60万股,上述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OA系统进行公示,并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公告》。
5、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6、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和2023年6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和《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于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82万股,并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10、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1、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697.8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并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并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3、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370.3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业务,并于2024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并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资金金额与资金来源
(一)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资金金额与资金来源
1、公司层面业绩未满足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40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车载光学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元人民币,或2024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幅度不低于350%”条件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行权/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3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791.60万份进行注销;对首次授予的30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1.20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情况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万份进行注销;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万股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0万份进行注销;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万份进行注销;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80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情况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职务,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熊明华和罗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不得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万份进行注销;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拟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809.20万份,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4.92%;本次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399.60万股(含暂缓授予部分),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97%;本次拟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4.00万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本次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2.00万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6,991,356.00元加上应付给部分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已于2023年7月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211元/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15日完成授予登记,不受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21元/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
若公司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再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对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影响
单位:股
注:1、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5年4月24日总股本,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可能将发生变动,因此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上述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公告中有关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不考虑其他可能涉及股本变动的事项;
3、上述股本变动情况表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59,385,094股减少至1,055,369,094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目标,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31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91.6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0万份进行注销,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股东会审批通过后,就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18,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44,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74,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计算口径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孰高为准。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5G1MP14
注册资本:104,5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江西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备注: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江西联益、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行”)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智行回购建信投资所持有的联益光学13.7428%的股权,并已于2025年1月15日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建信投资将不持有江西联益股权,公司将持有江西联益78.6966%股权,合肥智行将持有江西联益13.7428%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益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江西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37TBHG6C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才智科创园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盖板玻璃、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抚州恒泰股权结构如下:
抚州恒泰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抚州恒泰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抚州恒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J2YF0E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玉竹路2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江西联晟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95965427824
注册资本:18,29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丰收工业园区万盛大道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家用电器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真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晟精密股权结构如下:
联晟精密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联晟精密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晟精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974XR01
注册资本:28,8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绿色照明基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头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池、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贴片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联淦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联淦电子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联淦电子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淦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4M4FXR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E区1-3号楼,E区5-8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郑州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郑州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郑州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89745156T
注册资本:124,810.438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江西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江西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江西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LL9GU7X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合肥智行股权结构如下:
合肥智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合肥智行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合肥智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常州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2MYUR7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常州联益股权结构如下:
常州联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常州联益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常州联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江西联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9DU496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9号楼一、三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摄像头模组制造及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联昊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联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联昊光电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昊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重庆两江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YAG91
注册资本:拾亿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繁荣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267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重庆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重庆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重庆联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四川省华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4MA65P7R937
注册资本:7,9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福平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连港路9号11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光电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川华景股权结构如下:
四川华景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四川华景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四川华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次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18,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12.5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2,561.5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80%,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92%。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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