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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0,878.4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76,555,998.51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503,038.38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24,000,000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4,00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6,223,838.5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11,484,042.34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提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有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2,400万元,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600万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6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7.56%。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36,000,0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48.0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未开展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投资活动。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存在销售、采购、接受劳务等交易事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939.54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5,115万元(不含税)。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国清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实施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上表中计算合计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则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上表中计算合计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则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5.22%的股份。其中,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二)公司的关联方情况

  2025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注1: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间接法人股东;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通过公司间接法人股东深圳龙蕃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间接法人股东。

  注2:吴华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而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的间接自然人股东。

  注3: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

  注4:郎丰平于2024年12月31日起任职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三)关联方介绍

  1、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84.782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建农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

  经营范围: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和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监控化学品生产(凭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经营);塑料制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国家专营产品)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98.27万元,净资产5,017.65万元;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55.94万元,净利润-1,705.07万元。

  2、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889.697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纪金树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407,097.74万元,净资产207,456.26万元;2024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255.47万元,净利润-2,490.36万元。

  3、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明崽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塔山五路

  经营范围:聚乙烯醇、乳液、涂料、胶粉、白乳胶制造及销售;供热服务;其他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33,667.89万元,净资产27,470.04万元;2024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38.70万元,净利润1,100.83万元。

  4、乐平东豪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郎丰亮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电化厂内)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41万元,净资产2,346万元,202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4万元,净利润47.59万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示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网站,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同类企业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位于乐平工业园区内,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为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公司向上述关联企业销售商品和采购货物的情况符合化学工业园区的特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0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9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85,828.7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东侠,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8月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次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审计费用按照中标结果确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向公司收取2024年度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拟定向公司收取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总费用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696.8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经初步测试及评估分析,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696.88万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72.42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4.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标准及方法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根据测算,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约0.27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约24.1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根据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冲回存货跌价准备约113.81万元,主要系上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的库存商品于本报告期完成销售。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热电厂搬迁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世龙科技园西侧建设热电厂搬迁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热电厂升级改建项目(原名热电厂搬迁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以及各项资格评审的完成时间,可以合理预计位于北区老热电厂的关停时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北区老热电厂的计划退出使用属于减值迹象之一,故公司对归属于北区老热电厂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公司对北区老热电厂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的经济状况进行了最佳估计,并将测算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可回收金额,对归属于北区老热电厂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1,786.22万元。同时,公司也调整了北区老热电厂的折旧年限,减值后的资产折旧将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至退出使用日期间按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使北区老热电厂退出使用当月的资产账面价值与预计净残值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696.88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6.88万元。

  2024年度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的担保事项或条款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经审计的202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所涉及的担保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角龙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世龙新材料100%的股权,世龙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人世龙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系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拟定,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总经理汪国清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法律性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全面施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系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世龙新材料的经营状况正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世龙新材料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总经理汪国清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法律性文件等。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有效担保总额度为5,00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事项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公告披露后,公司将根据该担保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变更原因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世龙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以生产氯碱及下游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报告期内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AC发泡剂是一种性能优越的发泡剂。AC发泡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聚乙烯、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等材料的常压发泡或加压发泡,还用于面粉改良剂、熏蒸剂和安全气囊的产气剂等。AC发泡剂广泛应用于制鞋、制革、建材、家电等行业,由于AC发泡剂的优越性能,近年来AC发泡剂被应用于橡塑保温材料、汽车内饰等新型环保、节能材料等行业。

  氯化亚砜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在染料、医药、农药等行业中具有广泛的用途。近年来氯化亚砜的应用方法不断创新,目前氯化亚砜已被用于三氯蔗糖的制备等食品添加剂行业和锂电池的生产等新能源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烧碱是极常用的碱,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剂、基本分析试剂、配制分析用标准碱液、制造其它含氢氧根离子的试剂等,在造纸、印染、废水处理、电镀、化工钻探方面均有重要用途。公司所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制备次氯酸钠,进而生产AC发泡剂。

  双氧水是重要的氧化剂、漂白剂、消毒剂和脱氯剂,主要用于造纸、纺织、化工、环保等领域。公司双氧水产品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已内酰胺、造纸、污水处理、医药化工等行业。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统一采购、集中管理的采购模式,由供应部负责公司的大宗原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电器、化学试剂、橡塑制品、非金属杂物及各类包装物等采购供应工作。供应部通过对国内外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不断调整优化供货渠道管理、采购策略、价格管理等,确保采购质量和采购时间,节约采购成本,并且与供货能力强、性价比高、产品质量过硬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按计划生产与按订单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并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召开生产经营会议,调节当月产量和生产方向,实现动态平衡。在日常生产中,公司实行纵向一体化、横向规模化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类型划分不同分厂,由各分厂负责组织车间的生产,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厂房安全等进行管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合格,并且定期总结各分厂产量完成、物料消耗、技改等情况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在重点区域实行驻点直销的销售模式,大部分产品由公司销售部直接对外销售,并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设立直销网点,负责区域销售和市场开拓。出口业务方面,公司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与国外客户签订协议,销售产品。公司现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生产的AC发泡剂主要出口到东南亚、土耳其、欧盟(德国、意大利)等地区或国家。

  (三)行业发展状况

  2024年,化工行业面临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以及国内多重因素交织带来的压力,氯碱市场产能持续扩张,产品供应增速大于需求增速,供需矛盾依然明显。公司主营的AC发泡剂、烧碱、氯化亚砜等产品市场行情表现不佳,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均有小幅度地下跌;双氧水产品则因市场供需矛盾加剧,其价格亦同比下降。与此同时,国内煤、尿素、盐酸等大宗原材料市场供应总体增量,市场价格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公司尿素、煤、氢氧化钙等大宗原材料及能源用电的采购成本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单位:元/吨(不含税)/千度

  

  1、AC系列产品

  公司AC系列产品包括AC发泡剂、十水碳酸钠、氨水及水合肼,主要产品为AC发泡剂。2024年,AC发泡剂主力下游行业-房地产及鞋革等轻纺制造等行情不佳,叠加其原料价格下行无成本支撑、市场激烈竞争等因素,AC发泡剂产品价格呈小幅度地下跌趋势。

  单位:元/吨(不含税)

  

  公司具备AC发泡剂8万吨的年产能力,产销情况在行业内位列前茅。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AC发泡剂产品产能稳定的基础上,持续跟踪市场,合理调整相应的销售策略。在内销方面始终将重点集中于终端客户,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稳定公司产品销售;在外销方面充分挖掘市场潜力,通过灵活的汇率报价策略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今后公司将不断开发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实现产品多样化、差异化和高端化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内贸和外贸”的营销优势,通过国际会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国际品牌形象,扩大AC产品出口。

  2、氯碱系列产品

  公司氯碱系列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气及双氧水,主要产品为烧碱及双氧水。2024年,由于市场供应增量,下游需求减少,公司烧碱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亦有小幅度地下降。公司平衡氯碱能力较强,未来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继续推进产品的产能释放,充分发挥产品规模效益。与此同时,公司将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并延伸高浓度液碱产品。

  2024年,双氧水市场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上半年市场表现超出预期,行业内企业生产负荷降低,而下游企业阶段性开工需求增加,推动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然而,下半年随着行业产能逐步恢复以及供应量的增加,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全年销售均价同比有所下降。公司将紧密跟踪市场,积极参与行业会展,拓展下游市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产品定价机制,争取产品最优效益化;与此同时,公司努力与客户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力求供需双赢局面。

  单位:元/吨(不含税)

  

  3、氯化亚砜系列产品

  公司氯化亚砜系列产品包括氯化亚砜、丁酯、氯醚,主要产品为氯化亚砜。2024年,由于氯化亚砜的主要下游行业如三氯蔗糖等需求下降,加之新兴锂电池行业短期内未能实现快速增长,同时受到市场竞争的影响,氯化亚砜的产品价格有小幅度下降。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及时了解掌握上下游的市场发展趋势,抢抓机遇及时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促进公司效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生产技术,更好地促进产业链拓展延伸及产品的循环利用。

  单位:元/吨(不含税)

  

  4、医、农药中间体系列产品

  公司医、农药中间体系列产品包括对氯苯甲醛、对氯苯甲酸及邻氯苯腈,主要产品为对氯苯甲醛和邻氯苯腈。2024年,持续受下游医、农药行业产品市场及行业内开工率不足等因素影响,对氯苯甲醛和邻氯苯腈产品市场持续走低。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合理调整相应的销售策略,始终将重点集中于终端客户,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稳定公司产品销售。

  单位:元/吨(不含税)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AC发泡剂和氯化亚砜的主要生产商之一,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HG/T3788-2013《工业氯化亚砜》;公司是中国氯碱工业协会AC发泡剂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单位。截至2024年12月,公司已拥有二十九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其中氯化亚砜产品方面有17项,AC发泡剂产品方面有8项,水合肼产品方面有1项,其他生产工艺方面有3项。公司已掌握了超微细AC发泡剂和二氧化硫全循环法生产高纯度氯化亚砜方法的生产技术,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三大管理体系认证,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及2022年,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自2019年度起即通过了海关AEO高级认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颁发的AEO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是江西省化工行业首个、也是景德镇地区唯一通过高级认证的企业。公司于2018年、2023年入选“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100强”、2019年至2023年连续五年入选“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连续三年入选“江西省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入选“中国精细化工百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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