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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25-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70,720,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A股市场唯一一家国有控股长视频新媒体平台,是湖南广电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改革成果,获评广电总局首批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公司依托芒果特色媒体融合生态,积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有效机制,以互联网视频平台芒果TV为核心,以全产业链控制与生态协同为抓手,建立一网联结、多点联动的生态矩阵,打造具有强大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有数智化、平台型新媒体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包括芒果TV互联网视频、新媒体互动娱乐内容制作和内容电商等。

  

  1、芒果TV互联网视频

  芒果TV互联网视频业务包括广告、会员及运营商业务。会员业务依托丰富的内容版权资源及独播策略,通过推广活动、渠道拓展,吸引目标受众订阅会员。广告业务以优质内容为核心,充分发掘IP的营销价值,提供冠名、植入、贴片、中插等广告产品和服务。运营商业务充分发挥牌照和内容优势,与电信运营商、有线电视运营商合作,获取内容点播的收入分成。

  2、新媒体互动娱乐内容制作

  新媒体互动娱乐内容制作包括内容制作及运营、艺人经纪、音乐版权、IP衍生等业务。内容制作及运营业务,主要通过创制及出品综艺、电视剧和少儿动漫等影视节目,以内容运营、版权分销等方式实现创收。艺人经纪业务,通过打造层次丰富、类型完备的艺人梯队,以参演影视综艺节目、商业类演出、品牌演唱会等方式构筑商业闭环。音乐版权业务,基于长期积淀并持续丰富的音乐资源,开展授权业务。IP衍生业务,则通过多维度的IP衍生开发,打造M-CITY、研学、麦咭等线下品牌。

  3、内容电商

  内容电商业务依托自身媒体创意、内容制作和艺人资源优势,通过APP、大屏、小程序、直播间等渠道,进行整合传播和营销,引导消费需求,实现商品销售。小芒电商致力于打造情绪价值消费平台,聚焦IP内容与电商业态融合,探索芒系IP商业化创新路径,不断完善从视频内容观看到互动消费的商业闭环;快乐购在电视大屏受众基础上,定位“银发”群体,通过私域营销服务会员用户,实现电视端、APP等多渠道的商品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为进一步支持转制文化企业发展,2024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司旗下转制文化企业自2024年至2027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公司旗下转制文化企业2023年及以前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2023年10月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未明确公司旗下转制文化企业是否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自2024年起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报表确认16.3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亿元。

  2024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公司旗下转制文化企业自2024年至2027年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需冲回2023年度确认的归属于2024年至2027年免税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3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亿元,本次冲回2023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系一次性调整,2025年至2027年无需调整。同时,2024年及后续年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每年正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2024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1亿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亿元。因此,2024年合计净冲回4.2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亿元。

  综上,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2023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亿元,2024年净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亿元,导致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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