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4月24日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文颖先生及陈铁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098.43万元,同比下降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93万元,同比下降62.11%。详细财务数据见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薪酬,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确定了2024年度监事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满足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一至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续约。具体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不再对单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预计为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35,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孙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交易金额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孙公司荟嘉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孙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方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朝勃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华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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