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419,318.37元,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42,278,701.04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97,503,920.4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3,485,220.3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97,503,920.4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如有)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254,111,562股,其中,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2,374,000股,以总股本扣减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251,737,56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173,756.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度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19,954股,金额163,092.63元;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5,336,848.83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25%。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应注销但尚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如有)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499,954股,成交总金额为85,690,252.01元(不含交易费用)。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前述回购股份中的10,480,000股被用于实施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的19,954股于2024年6月26日被公司全部予以注销,合计注销金额为163,092.63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75,907,161.23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104,660,873.23元的72.53%。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5年度服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毓文,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百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含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审计收费125万元(含财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比,下降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1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一至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续约。具体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不再对单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间接融资,促进公司的业务拓展及企业运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被担保对象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满足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管理团队增资平台将向子公司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合金”)进行增资并持有其25%的股权,该增资事项尚在办理中。待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管理团队增资平台将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时以其持有的泰嘉合金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按照其增资后持股25%比例折算),反担保期限与公司为泰嘉合金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三、被担保人的情况
1、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61785054XK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万元
成立日期:1995-08-08
住 所: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2MA4T8G0G9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2,473.85万元
成立日期:2021-04-09
住 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制品研发;刀具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1XBRRM4C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3-11
住 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工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泰嘉合金系2024年新设立公司,经审计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1XBRRM4C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建民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10-22
住 所:江苏省灌云县剑墩路3号
经营范围:锯条、锯片制造、销售;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加工、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2、担保类型包含但不限于融资担保、融资性保函反担保、信用证履约担保、款项支付担保等。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担保预计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2,00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企业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85%,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9,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30%。本次担保事项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将为162,000 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30%。
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AKG产生交易金额2,714.64万元。2025年1月1日至4月24日,公司与AKG已累计签署合同金额811,885.2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约为636.09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2025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共计815.20万元,其中:执行2024年度合同434.01万元,执行2025年度合同381.19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Arntz GmbH + Co. KG
注册地址:Wuppertal
合伙资本:2,059千欧元
管理董事:Jan W. Arntz先生
AKG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金属锯切工具,能够提供多种不同金属材料锯切方案,为客户提供可以信赖的“德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产品:1)锯带:双金属带锯条、硬质合金锯条、建筑行业的硬质合金锯条、碳带锯条;2)锯切工具:锯床、手锯;配件:研磨刷、锯条测量装置、验光仪。
截至2024年9月30日,AKG总资产24,350千欧,净资产5,153千欧,实现营业收入20,622千欧,净利润-293.7千欧(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方鸿先生为AKG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AKG及其下属企业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市场信誉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付款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预计与AKG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订单签署情况,如下:
上述交易金额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合计约为636.09万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披露标准。
上表中,已履行、执行订单金额381.19万元,后续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AKG公司系公司参股的德国企业,其具有成熟的国际化销售渠道,在德国、美国、荷兰均建有销售网络,而在国内,公司锯条业务已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七大区域布局,并在华东区和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拥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扩大市场份额,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欧元进行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AKG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对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进行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2024年度合计拟计提1,60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部份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2024年度合计计提1,600.48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53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453.7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4.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240.5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7.51万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2,757.21万元。
二、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办法
1、应收款项。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53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53.7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4.41万元。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客户类型及其他欠款单位性质、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违约率、损失率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相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存货。公司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0.55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按类别提取。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在产品等,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3、固定资产。公司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1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按单项计提;难以对某项固定资产进行单项可收回金额估计或某项固定资产不能脱离其他资产产生独立现金流的,可以资产组为基础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4、商誉。公司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57.21万元,计提依据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于2024年聘任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和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减值事项进行评估和测定,并出具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660号和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694号的评估报告,公司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为基础,本年度对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57.21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1,600.4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 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金额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 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2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三)投资方式: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投资期限: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理财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可比期间的相关保证类产品质保费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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