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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8号楼6层”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1号楼12层”,并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思思,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2年、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9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发现不良执业记录。

  3、 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1,168,727.9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3,056.8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一般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945,671.07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168,727.94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1,168,727.9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49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7,92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322,036.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1,96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10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43,509.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5,747.89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0,413.31万元,其中19,947.52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5.7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5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有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4,5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的具体情况为: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的具体情况为: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的具体情况为: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0,000,000.00元用于回购,其中已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为265,752,647.90元,剩余尚未使用4,262,117.83元(含利息14,765.73元)暂存于回购股份的专用账户中。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市北蔡产业社区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作为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募投项目名称由“南通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调整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延长至2027年。

  3、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帝奥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帝奥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帝奥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扩大市场,开发新的客户群体;坚持聚焦新产品研发创新中,不断推出差异化、高性价比的新产品。因此公司2025年一季度业绩有所增长。其中信号链产品营业收入76,570,969.18元,占整体营收的50.12%,电源管理产品营业收入76,211,066.24元,占整体营收的49.88%。

  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导向,不断推出应用于不同领域的新型产品。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47.45%,较上年同期增加1.76个百分点。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〇)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上表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7,500,000股的比例为5.4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鞠建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晓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晓鸣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鞠建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晓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晓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鞠建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晓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晓鸣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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