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部分财务数据上年同期为负值,增减变动为“不适用”。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分析如下: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亿元,同比增长22.49%,其中境内销售收入2.3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9.80%。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来自系统厂商、大型互联网公司、云服务提供商和车企等客户群体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37.30%。受下游市场需求带动,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消费电子领域的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03.81%,该领域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提升至44.12%。
公司订单情况良好,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24.56亿元,创公司历史新高,在手订单已连续六季度保持高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一站式芯片定制业务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芯片设计业务收入1.22亿元,同比增长40.75%,其中28nm及以下工艺节点收入占比89.05%,14nm及以下工艺节点收入占比63.14%。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量产业务收入1.46亿元,同比增长40.33%。2025年一季度公司量产业务新签订单超2.8亿元,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量产业务在手订单超11.6亿元,对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及业绩转化奠定坚实基础。
(2)半导体IP授权业务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半导体IP授权次数38次,同比下降15次,实现知识产权授权使用费收入0.94亿元,同比下降5.9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0.27亿元,同比下降1.61%。
2、盈利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毛利1.52亿元,同比增长4.69%。由于报告期内收入构成的变化,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9.06%,同比下降6.64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投入3.16亿元,同比增长10.01%。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期间费用3.69亿元,同比增长4.20%。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为-2.33亿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四)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五)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文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春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文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春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文茜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春蓉
(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7、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9、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未来一年(即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下同)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施文茜、陈晓飞、孙国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或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届时审批权限确定)对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宜作出决议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包括前述有效期内发生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发生的以下担保情况:(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10%的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要,全权处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担保方式、担保债权人、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向其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包含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调剂使用担保额度、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资予以确认,同意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施文茜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相关责任险,具体方案为:(1)投保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61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原股份”)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319,2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6,17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378.9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795.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20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0,993,169.21元,2024年度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15,292.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芯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京东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工作,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尚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均已完成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0,993,169.21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结合公司2024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的全部超额募集资金465.92万元(预计转出包括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在内的全部结存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上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67.8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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