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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31                                                  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转债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铅锭、阴极铜、黄金、白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铅锭、阴极铜、白银、黄金等,公司是国内铅锭和白银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些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现已成为全国铅行业中资质最齐全、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开创了再生铅与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了“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被誉为“再生铅发展的中国样本”。公司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造链,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拓展战略新兴产业空间,推动主导产业和服务型制造业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冶金机械、工程总包、有色金属贸易等产业链,加快布局以高纯金属、铅合金、新能源材料、稀贵稀散金属为核心的“四大”新材料产业链,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024年,全球有色金属市场呈现分化走势,铅价受新能源储能需求增长及再生铅供应增加影响,呈现“先扬后抑”态势;铜价在绿色转型驱动下需求坚挺,创下历史新高;黄金在地缘冲突避险需求与美联储降息预期推动下屡创新高;白银则因工业属性与金融属性共振,波动率显著放大,全年呈现“V型”反转走势。

  2024年,铅价全年呈现冲高回落趋势。LME三月期铅均价2,104.0美元/吨,同比下降1.1%;同期,LME现货铅均价2,072 美元/吨,同比下降3.0%;国内方面,沪铅走势强于伦铅,SHFE主力合约均价为17,313元/吨,同比增长9.8%;同期,当月合约均价为17,363元/吨,同比上涨10.0%。

  2024年,铜价整体表现为先扬后抑走势,在年中纷纷创下历史新高。LME当月期铜和三个月期铜年均价分别为9,151.11美元/吨和9,270.99美元/吨,同比分别上涨7.95%和8.87%,伦铜最大涨幅约为37%,最高涨至11,100 美元/吨。国内方面,铜价走势与国际市场大体一致,但年内人民币汇率承压贬值,国内铜价表现显得更加强势一些。SHFE当月期铜和三个月期铜平均价分别为75,019.66元/吨和75,201.91元/吨,同比分别上涨 10.34%和10.98%,沪铜最大涨幅约为32%,最高涨至88,900元/吨。

  2024年,国际金价整体呈上涨趋势。2024年12月底,LBMA现货黄金定盘价为2,610.85美元/盎司,比年初2,074.90美元/盎司上涨25.83%,全年均价2,386.20美元/盎司,比2023年同期1,940.54美元/盎司上涨22.97%。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黄金12月底收盘价614.80元/克,比年初开盘价480.80元/克上涨27.87%,全年加权平均价格为548.49元/克,比2023年同期449.05元/克上涨22.14%。

  2024年,国际银价跟随金价亦呈现上涨趋势。LBMA现货白银开年定盘价为23.95美元/盎司,年内最高为10月23日34.51美元/盎司,最低为2月14日22.09美元/盎司,振幅56%;年底收于29.46美元/盎司,年均价28.26美元/盎司,同比上涨20.4%。国内沪银价格趋势跟随国际银价,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影响着国内银价走势。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现货1#银年内首个交易日报5,973元/千克,年内最高8,440元/千克,最低5,774元/千克;年底收于7,450元/千克,年均价7,663元/千克,同比上涨29.8%。

  公司主要从事铅、铜冶炼,产出铅锭和阴极铜,同时对黄金、白银、锌、硫酸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充分、高效回收铅、铜冶炼过程中产出的黄金、白银、锌、硫酸等副产品,增加企业效益。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冶炼过程中注重原生矿、再生资源混合冶炼,实现节能降耗和效益最大化。公司是国内铅和白银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些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现已成为全国再生铅行业中资质最齐全、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开创了再生铅与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了“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被誉为“再生铅发展的中国样本”。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包括铅产品、铜产品、黄金产品、白银产品、锌系列产品和硫酸产品等, 其中,公司铅产品以铅锭为主,铜产品以阴极铜为主,黄金产品主要为金锭,白银产品主要为银 锭,锌产品以氧化锌(包括副产品氧化锌、纳米氧化锌等)、硫酸锌(包括七水硫酸锌、液体硫酸锌等)为主、硫酸产品以工业硫酸为主。用途如下表所示:

  

  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生产活动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两个环节。公司通过原料加工冶炼产出铅锭、阴极铜成品,同时对冶炼副产品中黄金、白银、硫酸、锑、铋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按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金属冶炼、成品精炼、贵金属回收、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生产任务由公司生产部按年、季、月分解落实,提供销售资源配套条件、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成本计划、材料计划、备件计划、检修计划等配套的计划管理体系,各生产单位按计划具体分解,依据相关作业文件和制度具体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实时控制,从而保证生产运行的有序、有效组织。

  此外,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原生铅与再生铅共生产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公司采用CX集成系统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理回收,不仅解决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对原料需求,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从而实现绿色高效冶炼。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以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等为主的原生物料和以废铅蓄电池、废铜为主的再生物料,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确定原则,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市场加工费的方法,综合考虑产品品位等因素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铜、金、银价来确定。公司在确定每一笔采购具体价格时,主要依据原料品位高低、品质状况、富含情况等几个因素来确定。

  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压缩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目前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费用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市场上,公司根据客户近3年来的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并依次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此外,公司将客户按区域划分,并在区域内将客户按其所生产产品的特性进行市场细分,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改变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因产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及时、信誉度高,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铜、金、银价适当调整作为出厂价。国际市场的销售价格确定为公司参照国际惯例,以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为定价参照系统,为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做保值点价,不仅灵活而且保证了国际市场的销售利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45亿元,较上年增长22.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亿元,较上年增长38.8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6.07亿元,较上年增长18.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09亿元,较上年增长14.2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5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孙兴雷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东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41.9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提案为:(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薪酬标准: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5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5)其他规定:上述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涉及监事人员薪酬,关联监事李向前、李随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因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拟续签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拟续签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况:因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拟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上述关联交易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45,239.41万元、57,202.04万元及229.64万元,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分别为42,200万元、57,000万元及10,000万元。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锌业”)签订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及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属材料”)签订的《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重新签订相关《供货合同》《购货合同》。上述关联交易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45,239.41万元、57,202.04万元及229.64万元。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分别为42,200万元、57,000万元及10,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58377389H

  成立时间:2004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路南段1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豫光锌业资产总额5,200,413,597.27元,负债总额3,754,751,356.67元,净资产1,445,662,240.60元,资产负债率72.20%;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7,386,934,854.34元,净利润 266,896,335.29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豫光锌业资产总额5,127,465,934.12元,负债总额3,535,175,853.71元,净资产1,592,290,080.41元,资产负债率68.95%;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8,925,250,139.92元,净利润276,945,556.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母公司豫光集团持有其7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MA9FT2KQ0E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12-2号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豫光金属材料资产总额5,081,755.77元,负债总额3,145,032.65元,净资产1,936,723.12元,资产负债率61.89%;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124,651,077.02元,净利润6,451,488.93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豫光金属材料资产总额26,268,196.40元,负债总额27,521,100.95元,净资产-1,252,904.55元,资产负债率104.77%;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6,439,780.59元,净利润-1,252,904.5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母公司豫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同意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的议案》。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号)核准,公司于 2024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7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71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77,5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322,4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 0033号)。

  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持续对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4年9月,本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76211599901100013927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64713189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152280000000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7619007880150000333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262493208917)、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411806010150001402)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5989344455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4年9月,公司、公司子公司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49,188.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8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29亿元(母公司报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090,255,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07,582.00 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它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

  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 项目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8年,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卫民,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从事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近三年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起德和刘卫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维最近3年未受行政监管处罚,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该费用涵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及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减值损失按项目列示: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2,493,013.12元、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减值准备1,577,612.30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269,372,377.02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产成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371,800.00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53,080,200.00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铜箔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因产能利用及产品销售毛利不及预期,长期资产存在相应减值迹象,公司管理层聘请了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长期资产进行了评估减值测试,出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铜箔生产线相关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铜箔生产线相关长期资产存在减值,其中固定资产评估减值金额为2,137.18万元,在建工程评估减值金额为5,308.02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7,895,002.44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47,895,002.44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同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自18号解释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该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时间

  1、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根据18号解释的要求,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所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照确定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项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与要求所进行的调整,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契合公司实际情况。此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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