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聚焦为农服务主业,以全球资源和创新科技服务中国现代农业为使命,努力成为中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公司依托供销社系统网络,深耕浙江、面向华东、辐射全国,主营业务涵盖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内龙头企业。
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浙农农业、浙农科技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农业投入品,作物营养和植保解决方案,以及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核心主业,公司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全国主要省市区域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资商品销售网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体系。公司坚持走工贸结合发展路径,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苏、皖、鲁、蒙等省建立了六家肥料生产企业(含参股)。
近年来,公司探索农业全产业链业务,持续培育农业服务新业态新动能。一是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在全省建设了19家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以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服务,打造“浙农耘”服务品牌。二是创建农业服务新模式,积极介入耕地土壤治理领域,承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按照EPC+O集成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环节,加快探索“全域土地治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全产业链模式。公司在浙江省嘉善县和海宁市开展“万亩方”运营,项目按照智能化管理、机械化操作、集成化运营、绿色化发展的思路,以“五统一”模式服务地方粮食产业发展,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肯定,获评浙江省未来农场。三是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公司在农业产业链以及中药产销方面的各自优势,按照“标准化种植、质量可追溯、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以浙贝母、杭白菊、元胡为试点,面向“浙八味”浙产道地中药材打造贯穿“种子种苗+种植管理+采收加工+销售”的中药材全产业链,旨在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同时逐步形成自身商业模式。
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湖州及江苏省南京、苏州、宜兴、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庆铃、上汽大通、吉利远程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35家。2024年,公司下属企业获风云经销商奖、BMW官方认证二手车卓越经销商集团奖、BMW最佳主动式客户关怀实施经销商奖,下属多家4S门店获得全国BMW经销商卓越表现奖、宝马集团可持续经销商奖、BMW东区十项全能优秀经销商奖、BMW售后精英经销商奖、凯迪拉克销售和售后五星奖、庆铃杰出贡献经销商奖、吉利远程卓越生态伙伴奖等。
3、医药生产销售
公司医药生产销售业务主要由下属华通医药、浙农中药等公司负责运营。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与此同时,公司加大拓展中药相关业务,以建设中药材GAP基地为切入口,重点探索融合农业综合服务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公司“景岳中医药文化”项目入选浙江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景岳中医药”非遗工坊入选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景岳堂药业为绍兴市智能工厂并荣获绍兴市柯桥区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浙农股份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浙江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以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坚定信心、沉着应对、顶压前行,继续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发展步调巩固了企业经营基本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76亿元,同比增长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亿元,同比下降0.22%。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公司积极把控购销节奏,拓展上下游资源渠道,受益于资源和市场不断拓展,农业综合服务业务的实物量与销售收入同比均取得显著增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汽车商贸服务业务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趋势下,持续聚焦高端品牌,提升运营效率,经营质量稳居行业前列。总体来看,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战略引领下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实现了经营基本盘稳固和总体业绩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如下:
1、聚焦主业使命担当,为农服务提质增效
(1)全力做好农资保供。全年销售化肥992万吨,同比增长23.51%;销售农药1.28万吨,同比增长7.17%。规范完成2023/2024年度国家化肥储备任务量20万吨,并中标新一轮化肥国储。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任务量24万吨以及浙江省内相关市县储备任务。规范完成2024年度210吨省级农药储备任务,成功中标2024-2026年度省级农药应急储备项目。
(2)社会化服务提点扩面。截至2024年底,浙江省内已建成农事服务中心19家,2024年累计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3800余场,开展试验示范1500余个,统防统治作业面积超百万亩次,完成测土配方肥推广面积达200余万亩次。持续加强供应链金融“E农贷”等增值服务推广应用,全年累计用信金额2.18亿元。
2、科工项目坚实推进,新质生产培育有力
位于浙江开化的绿色肥料研发生产储备项目被纳入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项目和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农资仓储设施“两重”建设项目,已正式开工。安徽道尔化肥储备中心项目被纳入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项目,高塔正式投产。湖北枝江硫铵项目开工建设。内蒙古赤峰硫酸钾合作项目稳步推进中。洞头工厂通过技改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开展作物解决方案研究100余个。参与2个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结题验收。与浙大城市学院联合申报项目入选浙江省2025年度领雁科技计划项目。
3、全链服务不断深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
(1)土地治理环节:岱山项目成为浙江省首个大面积盐碱地改良项目;和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农科院共建的“全省土壤修复与质量提升重点实验室”入选浙江省全省重点实验室;新中标项目1个,截至2024年底共实施7个项目。
(2)运营服务环节:嘉善浙农耘未来农场在2024年春耕期间作为农业新质生产力案例获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关注与报道,入选浙江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建设发展优秀案例;海宁马桥万亩方项目荣获省级“未来农场”称号;新增温岭土地流转项目、浙南区域托管服务项目;取得大疆农业浙江省全省平台商代理资质;与会稽山、宝隆米业等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农业。
(3)中药材全产业链:设立“浙农中药”,统一管理中药板块及中药材全产业链业务,中药与农业融合发展模式更加明晰;首次完成GAP浙贝母从供种、种植、采收、加工、入仓到销售的全流程贯通实践;磐安GAP基地管理云平台成功对接浙江省中药产业大脑。公司助力磐安中药材产业发展案例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乡村振兴最佳创新实践案例”。
4、坚持战略发展导向,统筹推进管理改革
召开高质量发展务虚会,进一步提炼和明确公司使命、愿景、价值观和整体发展战略,突出为农服务主业,稳健发展汽车和医药业务。持续推进管理层级压缩,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全力压实筑牢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防御机制,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数字浙农赋能发展,管理数字化二期项目完成立项和实施;产业数字化方面,推进“五云一码”浙农智慧农业云平台建设,完成生产云及产业中台实施。
5、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稳健实施股票回购
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年产10000 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二次解禁,增强员工发展信心。针对2024年三季度起公司股价跟随市场下跌较多、出现持续低于净资产的情形,筹划设计并稳健实施股票回购,维护公司合理市值。
6、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保障发展行稳致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修订党建相关制度,健全公司制度建设。对直属党组织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选表彰“两优一先”,强化组织体系。做好下属企业干部调整及后备干部选拔有关工作,开展首届涉农业务板块科学经营培训班项目。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勇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伟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黄祖辉、翁国民、郭德贵、沈田丰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976,296,857.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119,319.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0,119,319.5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43,206,19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223,498.71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4,320,619.37元,减去2024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56,333,839.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9,775,233.3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57,250,197.5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19,775,233.38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号)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曾跃芳、王华刚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7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0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曾跃芳、王华刚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5名激励对象已经发生异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归属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9.6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完成实施进度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黄祖辉先生、沈田丰先生、郭德贵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增加2025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0.25亿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尿素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号)。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上述第4、7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09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976,296,857.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119,319.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80,119,319.55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43,206,19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223,498.71元,扣除按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4,320,619.37元,减去2024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56,333,839.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19,775,233.3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57,250,197.53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19,775,233.38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号)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号)。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7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上述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4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15名激励对象已经发生异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9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因2024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对应解除限售期股票全部解除锁定的条件,回购注销37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3.7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9.68万股,回购价格为4.47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和价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号)。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层就套期保值交易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有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号)。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5,717.3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17.37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17.3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717.37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717.37万元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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