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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转C443版)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已修订并颁布实施,公司依据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修订。同时,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公司拟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1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632,150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9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622,628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05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624,550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止。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1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907,136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5.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9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61,728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6.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9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31,526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

  7.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24,747,190股,同时,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13,350,998股回购股份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402,510,881股变更为2,413,907,07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02,510,881元变更为2,413,907,073元。

  在上述基础上,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累计行权共计26,212,965股,公司总股本由2,413,907,073股增至2,440,120,03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13,907,073元增至2,440,120,03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了梳理与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

  2.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下转C4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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