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于2024年1月1日变更,从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314.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34.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58%。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体现出了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发展韧性,汽车零部件业务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稳定增长,组织变革、人才引进、客户及产品开发、低效资产处置等取得重要进展,并贡献了公司扣非净利润增长的主要份额;金融科技板块在公司战略指引下,进行业务重组,出售第三方支付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强化稳健经营,重点提升服务核心客户能力和新业务拓展能力。
(1)汽车零部件业务
面对中国汽车行业大发展的市场机遇以及行业内优胜劣汰的加速进行,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加大轻量化、新材料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力度,在公司内实施组织变革,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提升协同效益和应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以汽车零部件业务为重点发展方向,采取了一系列投入和改革措施,通过对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主动控制毛利相对较低的业务,重点发展竞争力较强的智能制造产品,提高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整体竞争力,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8,35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8%。
(2)移动信息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于在行业内的良好口碑及信誉,在稳定服务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持续拓展中小型行业客户,为业绩健康增长带来良好动能。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服务系统,面向行业客户,提供简单方便、接口丰富、快速发送、灵活计费、全场景、一站式消息云服务。目前,公司已与全国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总行开展了业务合作,同时也积极拓展对中小型行业客户的云服务,已成功吸引超过千家新客户入驻。随着公司消息业务上下游应用和业务体验的日臻完善,为进一步开发中小型行业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为加强业务风险控制,公司主动压缩部分后付费业务规模,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801.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1%。公司服务客户的短信量超千亿条/年,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3)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聚焦推动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与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经营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的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联动商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尚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审批结果以及最终做出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报告期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485.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2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的
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立美达”)近年来连续亏损,为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乘用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的股权与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科”)共同投资,以改善公司湖北海立美达的经营状况。北京智科具有丰富的商用车行业经验和人才储备,同时其作为湖北海立美达的小股东对湖北海立美达的公司情况和业务特点有持续、深入的理解,结合其自身资源及意愿,公司拟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的股权与北京智科(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共同成立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新余复能”)、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新余业能”)。2024年3月14日,公司与北京智科分别签署了《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本次交易参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湖北海立美达全部股权估值报告,最终确定公司持有的湖北海立美达93.6566%股权作价6,274.99万元,其中72.6566%股权作价4,867.99万元投入到成立新余复能、21.00%股权作价1,407.00万元投入到新余业能。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新余复能、新余业能的有限合伙人,不再直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股权,不再参与湖北海立美达经营管理。结合会计准则与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新余复能、新余业能及湖北海立美达仍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核算。
鉴于湖北海立美达2023年度净利润为-5,573.49万元,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0.0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4条规定,本次交易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30413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法定代表人:解占军
注册资本:53,944.29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汽车、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
主要股东:北京启程顺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智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的少数股东,目前持有湖北海立美达6.3434%股权。
三、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新余复能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新余市
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4,877.99万元,北京智科或其全资子公司以货币人民币认缴出资,公司以股权认缴出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智科或其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出资完成后的股权情况: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2、新余业能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新余市
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1,417.00万元,北京智科或其全资子公司以货币人民币认缴出资,公司以股权认缴出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智科或其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出资完成后的股权情况: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四、湖北海立美达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3728323056N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华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7月4日
住所:枣阳市人民南路27号
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2、 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湖北海立美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湖北海立美达的其他股东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备注:2024年3月1日,公司对湖北海立美达进行了分立,湖北海立美达分立为湖北海立美达和湖北海立美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设),以上数据为分立后湖北海立美达的财务数据。
4、估值情况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咨询字[2024]第125号估值报告,截止估值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分立后的湖北海立美达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37,365,979.44元,全部股权估值为67,500,000.00元,增值30,134,020.56元,增值率为80.65%。
5、其他相关说明
(1)湖北海立美达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公司不存在为湖北海立美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湖北海立美达理财的情形,湖北海立美达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湖北海立美达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湖北海立美达应付业务结算账期与其他客户政策一致,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湖北海立美达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往来情况如下:
五、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参照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湖北海立美达全部股权估值确定以6,700.00万元为基础,最终确定本次出资的湖北海立美达93.6566%股权(即人民币9,365.66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其中已实缴9,365.66万元)的价格为6,274.99万元。
六、 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长期。若合伙企业存续满三年后(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湖北海立美达实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则合伙期限将再延长三年;若湖北海立美达未实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期限可再延长三年外,则本合伙企业将进入清算期,不再进行任何经营性业务。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将进行注销登记。
2、湖北海立美达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需实现的经营目标如下:
注:上表中的“净利润”指湖北海立美达经审计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最终以2024年至2026年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为考核经营目标。
3、合伙企业决策机制
下述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方可形成决议并执行: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入伙、合伙份额转让、退出和收益分配相关事宜;
(2)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取得、处置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合伙企业的财产;
(3)借贷、对外担保或开展除投资湖北海立美达以外的经营业务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4、管理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从2024年1月1日起向湖北海立美达按照每年8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根据湖北海立美达经营情况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或在202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次性收取。
5、收入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包括:被投资企业湖北海立美达股息分红收入;其他收入。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完合伙企业费用后的可分配收入的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剩余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一核算分配周期,2026年12月31日之后,按每一自然年为一核算分配周期。
6、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7、退伙及清算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如下约定的顺序分配:
(1)全体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
(2)如还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的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剩余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8、其他事项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作为湖北海立美达的原控股股东,对于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间因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湖北海立美达的原因造成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补偿/责任的,均由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担责任。
(二) 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 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长期。若合伙企业存续满三年后(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湖北海立美达实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则合伙期限将再延长三年;若湖北海立美达未实现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目标,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期限可再延长三年外,则本合伙企业将进入清算期,不再进行任何经营性业务。清算结束后,合伙企业将进行注销登记。
2、湖北海立美达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需实现的经营目标如下:
注:上表中的“净利润”指湖北海立美达经审计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最终以2024年至2026年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为考核经营目标。
3、合伙企业决策机制
下述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后,方可形成决议并执行: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入伙、合伙份额转让、退出和收益分配相关事宜;
(2)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取得、处置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合伙企业的财产;
(3)借贷、对外担保或开展除投资湖北海立美达以外的经营业务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4、管理费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从2024年1月1日起向湖北海立美达按照每年25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根据湖北海立美达经营情况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或在202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次性收取。
5、收入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包括:被投资企业湖北海立美达股息分红收入;其他收入。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完合伙企业费用后的可分配收入的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剩余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一核算分配周期,2026年12月31日之后,按每一自然年为一核算分配周期。
6、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7、退伙及清算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如下约定的顺序分配:
(1)全体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
(2)如还有剩余,则剩余部分的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予以分配;剩余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8、其他事项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作为湖北海立美达的原控股股东,对于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间因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湖北海立美达的原因造成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补偿/责任的,均由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担责任。
七、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后,公司向湖北海立美达委派监事一名,不再向湖北海立美达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交易后,湖北海立美达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租赁部分厂房。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乘用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同时有利于改善湖北海立美达未来的经营状况。
2、本次投资将计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易完成后,新余复能、新余业能及湖北海立美达仍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核算,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完成合伙企业出资后,公司不再对湖北海立美达进行资金投入,协议签署日之后产生的所有亏损以公司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为限,未来湖北海立美达超出净资产额的亏损公司不再承担。
九、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4、《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2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应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4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持有的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北福智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立美达”)93.6566%股权作价6,274.99万元,其中72.6566%股权作价4,867.99万元投入到新余复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复能”)、21.00%股权作价1,407.00万元投入到新余业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业能”)。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新余复能、新余业能的有限合伙人,不再直接持有湖北海立美达股权,不再参与湖北海立美达经营管理,湖北海立美达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计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近日,公司财务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报告预审工作涉及到的重大事项进行交流。结合海联金汇与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科”)的相关合作模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海联金汇持有新余复能及新余业能93.6566%股权,北京智科仅为代理人身份,海联金汇仍然为主要责任人。会计师认为海联金汇将新余复能、新余业能出表的会计处理依据不足,仍应纳入海联金汇合并范围之内。公司与会计师达成一致意见,对前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调增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999.41万元,调减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3万元;调增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8,073.14万元,调减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88万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前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如下:
1、2024年半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本次更正对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无影响。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2024年第三季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详见更新后的定期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汇报并沟通讨论,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审计委员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