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35
声明人陈良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R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陈良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绿色智能解决方案领域的卓越供应商,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环保、高效的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是一家拥有“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等产品,集“高度自主研发、精益制造、智慧营销”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公司形成了以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产品为主的BHM事业部和以汽车用关键零部件为主的车辆事业集团(EVBG)两大事业板块。传统家电在向智能高效节能家电的升级换代过程中形成了巨大的电机需求,为BHM事业部带来了百亿级规模的潜在市场空间。BHM事业部在持续拓展原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产品新兴应用场景,例如应用于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和储能领域的温控散热风机、商用车空调电机、工程车辆散热风机等,为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新的上升通道。在车辆事业集团中,公司的业务既包括传统燃油车用产品(车辆旋转电器),也涵盖新能源汽车用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对应的潜在市场规模分别达到千亿级和万亿级,市场空间十分广阔。随着传统燃油车向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驾驶汽车的转变,传统发动机将逐渐被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所取代。这一转型过程中,相关市场将迎来一段较长的新旧交替时期。尽管如此,庞大的传统燃油车存量市场仍为公司车辆旋转电器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售后市场拓展空间。
(二)公司主要产品
1.BHM事业部的主要产品:家用/商用空调用电机、建筑通风设备用电机、厨房电器设备用电机、自动车库门用电机、水泵用电机、商用空调用压缩机电机、暖气/通风系统及空调设备用高效率风机系统等。
家用产品应用
商用产品应用
2.车辆事业集团的主要产品: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控制器及电驱动总成系统、增程器发电机、BSG电机系统、车用及非道路机械用车辆旋转电器(起动机/发电机)等。
3.氢燃料电池业务的主要产品: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核心零部件(BOP),包括高速离心式空压机、高压屏蔽水泵、氢气循环系统、高压散热风机等。
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应用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的电机及驱动系统绿色智能解决方案,在中山、上海、武汉、潍坊、芜湖、韶关、底特律、伦敦等地均设有研发中心,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辅的研发模式,促进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及产品系列的不断丰富,同时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前瞻性的研发创新能力确保了产品创新性与技术水平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国内外不同地域消费市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采取了多元、开放的技术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引进国际领先技术、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业内优秀企业共同开发等方式,快速提高公司各业务板块相关产品的研发能力与研发速度,加强公司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
2.供应链管理模式
公司根据细分市场的特点,制定差异化供应商管理策略,与行业优秀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供应链管理采用SRM、电子招标系统等采购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与供应商信息共享,确保生产运营需求的及时沟通与处理,拉动生产,合理控制库存。公司对大宗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物料供应链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并开展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对汽车业务板块供应链资源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管理规范,有效降低了重复管理成本并提升了相应供应链的成熟度。此外,通过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导入与绩效评价体系,组建集团专家人才库,公司实现了在引入优质供应商的同时,帮扶提升供应商的能力,深化落实VAVE法(价值工程/价值分析),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共同提升竞争力。在采购协议中,公司对供需双方在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方面均设有明确条款进行约束。
3.生产模式
公司以精益生产为核心,以全面质量管理为控制手段,采用“以销定产”拉动式管理模式,根据市场销售滚动预测进行生产设备、物流、厂房等资源的配置。通过加快制程物料周转速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库存等手段,进一步提高资产流动性,实现生产的快速高效,达成产品“两高一低”(高品质、高能效、低成本)的目标。为同时满足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的市场产品需求特点,公司引进自动化设备并加以改造,与制程工艺模块化技术相结合,既保证大批量产品高效生产的需求,又能通过提高制程柔性来快速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公司各子公司制造系统的设备资源、技术资源、供应链资源等逐步实现共享,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和制程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生产模式的数据化转型,通过引入先进数字化技术和工具,建立统一数据平台,实现生产制造过程的数据协同可视化,提升生产可控性、效能,降低成本,缩短交付周期。同时,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控管理生产设备,提前预警维护,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产品质量。此外,公司遵循精益管理目标,持续推进“机器代人”及“数字化建设”行动,引入自动化设备,改造现有装配线,淘汰老旧设备,优化人员组合,提升人均能效,推动生产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可持续发展。
4.销售模式
公司各业务板块与国内外主流品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公司采用销售管理系统(CRM),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加强订单和售后服务的管理,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始终秉承快速响应、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在主要客户生产工厂所在地附近建立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网点,做到贴身服务,目前在国内中山、孝昌、上海、潍坊、芜湖、柳州、十堰、玉林、重庆等地建立生产基地,并在美国、英国、墨西哥、越南、印度、摩洛哥(投建中)、泰国(投建中)等国家设立工厂或销售中心,充分发挥生产、销售、服务的辐射作用,尽最大努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四)公司产能状况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超过8,000万台套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800万台车辆旋转电器、1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3,000套氢燃料电池系统的生产能力。
随着公司在建工厂(包括重庆工厂、泰国工厂及摩洛哥工厂)的陆续投产,公司各产品线的产能将逐步提升。公司也将根据国际贸易政策的调整动态优化全球产能配置。
(五)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具有强劲竞争力的电驱动系统产品研发、制造和服务商之一,拥有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电机电控研发与制造能力,是市场份额全球领先的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行业领导者,全球暖通行业内主要品牌均为公司的客户;是最受欢迎的车辆旋转电器供应商和行业首选品牌之一,同时也是国内技术和规模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独立供应商,客户涵盖国内外主流整车/整机厂。
(六)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外部驱动因素
(1)政策持续利好
A.2024年,中国家电行业在国家“以旧换新”政策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下,通过央地协同、补贴升级和技术规范三重路径加速绿色化、智能化转型。2024年3月,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推动绿色智能家电的普及,发展绿色消费循环经济。2024年8月,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对8类家电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实施15%-20%的补贴政策,迅速激活市场需求。2025年,政策进一步扩围至12类产品,同时将每人可补贴的空调数量扩围至3件。这些政策在拓展家电市场需求空间、挖掘换新升级潜力、加速绿色转型等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拉动作用。随着市场需求的提升以及智能家居和空调能效升级的进一步推进,公司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事业部的高效智能电机、直流无刷电机、风机系统等产品,凭借其技术优势和市场适配性,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B.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举措之一,在近年来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持续扶持与引导,推动行业向标准化、高端化迈进,促进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及公共服务等多场景的广泛应用,激励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效能,为行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2024年新出台的产业政策主要集中在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及以旧换新补贴、产业规划、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加大重点领域推广、强化支撑保障条件及打造世界一流品牌。除国家政策外,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出台本地新能源汽车政策规划,涉及产值预期目标、产业配套发展支持等方面,为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正持续扩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不断提高,其购车选择正逐步从被动接受向主动选择转变。这一趋势将有力带动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产品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和拓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政策红利。
C.相较煤炭、天然气、石油等传统燃料,氢气具备能量密度大、反应零排放的天然优势,是我国碳中和目标下理想的清洁能源。2024年,氢能产业迎来里程碑式政策突破,氢能作为前沿新兴产业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首次将氢能纳入国家能源管理体系,从法律层面确立其战略地位,标志着我国氢能产业进入规范化、体系化发展新阶段。该法明确了氢能在能源体系中的定位,并围绕开发利用、产业协同等方向制定了四项专项条款,为破解产业发展的审批限制、技术瓶颈和市场壁垒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国家层面已构建起“法律框架-技术标准-财政补贴”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为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氢能行业的发展。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推动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
D.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碳达峰、碳中和”将成为驱动全球实现能源革命、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逻辑,新能源汽车及氢能应用将成为关键的解决方案之一,公司对应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氢能相关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阶段。
E.2024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五周年,大湾区建设进入提速换挡、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举世瞩目的深中通道于2024年6月实现通车,加强了珠江东西两岸的联系,打破了珠江口两岸的交通瓶颈,使两岸城市在产业合作、科技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更加便捷高效。公司总部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城市——中山市,区位优势明显,同时作为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的领先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将给公司带来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驱动公司业务向上发展。
(2)产业潜在发展空间巨大
A.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具备产业链长、覆盖面广、国际化水平高等特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做汽车强国。从市场空间看,我国2024年汽车千人保有量约251辆,较美国837辆的水平仍存在显著差距,增量潜力持续释放。2024年,中国汽车行业发展迅猛,产销量双双突破3,100万辆,再创新高。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量突破1,20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迎来高速发展新阶段,成为推动汽车行业增长的重要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国内燃油车保有量仍超3亿辆,衍生出庞大的售后服务体系需求。公司业务布局兼具战略纵深:既适配新能源车动力总成系统增量市场,又持续深耕燃油车起动机/发电机等存量替换市场,形成双轮驱动发展格局。
B.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凭借完善且富有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在全球汽车电动化趋势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万辆,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增长34.4%和35.5%,展现出强劲的市场活力。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发展愿景,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在“双碳”战略目标驱动下,新能源汽车作为交通领域低碳转型的核心载体,正加速重塑全球汽车产业格局,其发展潜力已形成全球共识。
C.氢能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几大领域上,其中交通领域是氢能应用的重要领域和先导领域,受到多方的高度重视。氢燃料电池具有零排放、零污染的特性,被认为是未来清洁环保的理想技术,是终极能源动力解决方案。氢燃料电池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船舶等交通领域,还可应用于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技术正处于从示范应用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尽管面临成本、基础设施等挑战,但其在能源转型中的战略价值不可替代。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国家未来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
2.内生驱动因素
(1)行业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合作共赢”的理念,形成团队凝聚力,并始终保持对市场敏锐的洞察力,紧密关注国家行业政策导向,结合自身核心竞争力,适时调整和拓展公司产业布局。在巩固家电行业领军地位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同心多元化战略实现跨行业拓展:从家电行业向汽车行业延伸,并前瞻性布局氢能行业,行业空间从百亿级别跃升至万亿级别,成功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拓展了发展空间。在此过程中,公司始终聚焦于产品技术研发、市场渠道建设及售后服务创新,深入挖掘产品与服务的潜在需求,同时顺应国家发展战略,把握能效升级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逐步推进产品升级换代,优化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升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技术创新及品牌提升
公司深知,技术创新是制造业企业立于行业不败之地的核心,是持续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做强做大的关键。自创立以来,公司始终将技术革新与工艺进步作为发展的重要方向,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并持续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使公司技术保持在行业前沿。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与服务,进一步打造产品品牌价值。同时,公司根据不同细分市场的需求特点,灵活采用差异化品牌策略,充分发挥旗下“大洋电机”“电驱动”“佩特来”“杰诺瑞”等国内外著名品牌在各自领域的竞争优势,最大化释放品牌潜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3)精益生产、组织变革、提质增效
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推行拉动生产,通过建立拉动看板系统,制定并检讨每一种物料的拉动规则,并固化到系统中,牢固树立“整体-局部-整体”的观念,把拉动式生产与改善联系起来,以拉动式生产过程中的异常为改善目标,持续改善,并用结果来检验过程,持续监控生产周期、在制品库存、生产效率等关键指标,促进管理的改善和提高,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益,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遵循精益管理目标,加快推进“机器代人”及“数字化建设”行动计划,通过引入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智能检测设备,对现有装配线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淘汰低效老旧设备,优化人员配置,提升人均能效,推动公司生产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公司大力推行组织变革。在组织架构方面,进行纵向精简和横向集成的变革,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指令直达生产一线的“战斗班组”,提高管理效率和响应速度。在组织建设方面,推行“强班组建设计划”和以全面利润中心建设为核心的“金麒麟计划”。“强班组建设计划”重点对基层班组人员进行培训和人才选拔,强化班组建设,实施经营承包机制和超额成果分享机制,有效提升了生产一线员工积极性和稳定性,并在生产效率改善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员工收入水平。“金麒麟计划”通过最小化划分经营核算单元的模式,有效转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形成“人人都是经营者”的文化氛围,促使各个经营主体和职能部门不断挖潜降耗,在公司实现提质增效的同时,员工的薪酬待遇水平也得到了稳步提升,实现员工和公司双赢的良好局面。在组织协同方面,公司建立产销协同会议机制,根据客户订单和实际产能进行综合平衡,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并在产销协调的基础上,进行物料齐套管理,将配套零件的齐套下达作为计划管理的基准。同时,公司设立供应链集中采购协调小组,作为优化供应链管理的常设机构,统筹协调公司各事业板块的大宗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重要生产性物料的采购管理,提高议价能力和成本优势,保障供应链安全。
(4)数字化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组织建设
实施数字化智能制造,是公司加速转变生产方式、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面对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浪潮,公司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着力缩短管理和生产节拍,提升组织效能,降低“沟通、试错、决策”成本,构建以“业务驱动、效率提升、供应链协同、品质保障、数据质量与安全“为战略主轴的数字化管理架构。
公司通过设立集团数字化专家组,统筹数字化战略“规划、开发、实施、应用”等工作;严格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协同建设、敏捷迭代”五大原则,在营销、研发、供应链、生产运营、物流交付等核心环节实现数据在线化、过程可视化与业务闭环化。针对制造现场的“人、机、料、法、环、测”要素实施数字化管控,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力强化,显著提升质量(Q)、成本(C)、交付(D)等核心指标,推动业务流程全面实现业务模型化、逻辑闭环和流程智能化。
2024年,公司初步构建完成了“供应商端(含配套工厂)-大洋电机运营端-客户端”的“端到端”的数字化建设框架;BHM事业部已完成数字化的初步建设,由“业务数字化建设阶段”转变为“通过数字化要效益的阶段”,由“数字化小组主导阶段”转变为“业务主导阶段”,标志着数字化进程进入价值创造新阶段。2025年,公司正式启动AI战略实施,在夯实数字化基座的基础上,将通过“三层架构、五阶演进、八步落地”的方法论,系统性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企业运营的深度融合。聚焦智能决策、流程优化等关键领域,加速AI技术在生产、管理场景的全面渗透,以智能化手段驱动运营效率突破与商业模式创新。
凭借在数字化建设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公司中山工厂于2022年获评“中山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子公司芜湖杰诺瑞“起动机总装数字化车间”于2023年获得“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称号,子公司潍坊佩特来于2024年成功入选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展望未来,公司将稳步向智能产线、灯塔工厂、数据驱动的高阶决策、IBP预测模拟分析等管理和业务智慧化迈进,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1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自文董事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财务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已修订并颁布实施,公司依据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与修订。同时,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公司拟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5年6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张承宁先生、石静霞女士、张永德先生、陈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石静霞女士、张永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承宁先生、陈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喜来登酒店(地址:中山市西堤路28号岐江公园北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载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7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2)第5、8、9、10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案9、1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1名非独立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4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会,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需在2025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28411。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9、10实施累积投票制,该两项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说明: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多选无效。
3.第9、1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关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5年5月15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ir@broad-ocean.com)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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