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公司坚守“城市矿山开采+新能源材料制造”双轨驱动模式,在全球行业竞争中,公司管理层正确洞察局势、精准出招、踏浪前行,推动公司成功跨越全球竞争挑战期,产能大释放,销售与业绩实现双增长,迈向增量新通道。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亿元,同比增长8.75%,创历史新高,维持稳定与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亿元,同比增长9.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1亿元,同比增长636.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5亿元,同比增长41.14%;综合毛利率提升3.05%,达到15.29%。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大幅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91亿元,同比增长636.24%。非经常性损益中主要为持有ECOPRO MAT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影响-6.62亿元,扣除这一偶然事件的影响后,公司实际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进入销售与业绩双增长的通道。
1、双轨绽放,经营总量逆势增长
2024年,在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公司新能源业务与城市矿山业务的产销量实现了逆势双增长。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销售规模占比总销售规模的77.59%,城市矿山开采业务销售规模占总销售规模的22.41%;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7.62亿元,同比增长10.24%;公司城市矿山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37亿元,同比增长3.87%。
(1)新能源业务产能大释放,核心市场地位稳固
2024年,新能源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平均达到95%以上,远超行业产能平均利用率;核心产品产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核心产品出货量的平均增长率为65%;毛利率提升工程效果明显,毛利率逆势增长3.03%,彰显公司产能规划的预见性与产品结构切合市场的需要,推动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2024年,核心产品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全年出货量达到18.90万吨,同比增长5%,稳居全球市场前二。中镍高电压三元前驱体在行业大规模商用化,全年销售44,000吨,同比增长66%。公司新一代9系核壳前驱体商用化,标志公司在全球新一代前驱体制造技术与商用化速度领域继续领跑行业。此外,公司三元前驱体在小动力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比42%以上。
2024年,四氧化三钴产销量强力恢复,全年实现销量20,664吨,同比增长88%,占全球四氧化三钴供应量的25%以上,步入全球前二的市场地位。高电压4.45V-4.48V钴酸锂用掺铝四氧化三钴成为行业主流产品。
2024年,正极材料出货量20,168吨,同比增长102%。正极材料向日本核心市场批量供应;超高镍NCMA正极实现量产,并批量供应4680大圆柱电池市场,进一步夯实“总量控制、技术优先”的正极材料发展战略。
钠电前驱体实现量产,超高压实型层氧钠电正极实现吨级出货;钠电材料万吨级产线建成,进入钠电材料第一方阵,为国内钠电的大规模商用化做好了产能准备。
固体锂电材料获得技术突破,跟上固体锂电产业化浪潮。
(2)城市矿山开采业务乘“两新”东风放量增长,动力电池与钨回收立起新的增长极
2024年,乘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的实施,公司动力电池回收、稀有金属资源回收与报废汽车回收量大幅增长,其平均增长率达70%,创历史新高,展示城市矿山开采业务的广阔前景。
动力电池回收与梯级利用业务营收大幅增长。回收拆解的动力电池达到35,930吨,同比增长31%,折合4.31GWh,同比增长41%。碳酸锂回收产量4,000余吨,供应主流市场,同比增长超44%,锂回收率超过95%,回收率向97%的超高水平进击;磷酸铁锂回收、低品位锂渣回收产线开通,再生磷酸锂、磷酸铁大规模供应厦钨新能源等主流市场。公司与雅迪、九号、爱玛、新日等近20家头部两轮车企达成回收合作。公司签约电池厂、汽车厂的合作企业900余家;公司与广汽集团合资的动力电池回收厂动工建设, 2025年5月将竣工投产;打通了与比亚迪等核心电池厂的锂镍钴定向循环通道。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在全行业盈利能力下滑与挑战严峻的情况下,连续2年实现了盈利。
钨回收总量达到6,486吨(WC计),同比增长39%。再制造钨产品(APT、钨粉)成为行业品牌产品,快速挺进世界领先的绿色钨资源产业基地。
钴产品(含超细钴粉、钴片)销售12,557吨,同比增长76%,公司超细钴粉占据全球市场50%以上,连续12年占据全球市场第一。
报废汽车业务乘以旧换新政策东风大幅增长。报废汽车综合利用回收总量达到28万吨,同比增长133%。
再生塑料及制品6.88万吨,增长约9%,居行业第二位。再生塑料托盘全面进入新能源行业,出货量20万片,同比增长72%。
格林美钴片、镍板先后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完成注册,表明公司镍钴资源基础产品受到全球普遍认可,彰显公司在行业信任度、产品竞争力、ESG等领域的领先成就,深度护航海外业务发展。
2、绿镍为剑,走向增量新通道
2024年,镍资源建设再次创造世界级辉煌成就,进入以绿镍定义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时代。
2024年全年产出镍金属51,677吨,同比增长91%,为2024年公司业绩稳定与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在印尼建成15万金吨/年镍资源产能,目前公司控股产能为11万金吨镍/年,参股产能为4万金吨镍/年,在世界MHP镍产能领域排名前3,镍资源竞争力与影响力进入全球级。
公司以自主技术成功开通全球镍行业首座1,168 m?超高压湿法冶金反应器,工艺运行指标与产品质量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碳排放水平大幅降低,再次证明中国湿法冶金工程技术的巨大成就。公司镍资源产品MHP质量指标创全球一流品牌。经济运行指标不断优化,吨镍经济运行成本(扣钴后)为全球先进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6月20日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3格林G1”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4】0311号),本次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23 格林 G1”的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核心产能全球化布局,有效应对关税贸易挑战
2024年,公司加快在印尼建设镍资源矿产冶炼、镍原料溶液体系、三元前驱体、电积镍、氧化钴、羟基镍等系列镍钴资源相关产品产能,建立了稳定全球市场的镍钴产品产能体系,为应对关税贸易挑战做好了充分准备,铸造了极大的韧性力量。
公司年产15万吨金属镍的MHP已经成功运行,位居全球单一园区领先规模,镍总产量位居全球前3名;年产3万金属吨的硫酸镍钴锰晶体与5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已建成投产,是中国本土以外全球最大、技术领先的超高镍前驱体产线;年产3万吨电积镍已经竣工,年产3万吨正极材料将于2025年10月份投产;年产5,000吨的四氧化三钴产线已经建成,年产5,000吨的石油催化剂用羟基镍产线已经建成,实现了从原料体系出海到材料体系出海的新转变,打通“红土镍矿—新能源原料—新能源材料”产业链,抢占全球市场先机。公司的镍钴产品的系列产能将良好服务容百科技、当升科技、厦钨新能源等中企的出海,而且有效对接ECOPRO、LGC、优美科等全球市场需要。
印尼海关青美邦园区办事处正式启用,标志印尼海关对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国家支持力度升级,极大方便公司印尼镍资源园区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与速度提升。
2024年11月30日,开通印尼LABOTA港口直通武汉阳逻港航线,打开湖北出海新通道,改写湖北与华中地区改革开放新历史,便利全球贸易。
2、全球联盟,建圈造链稳市场
2024年是公司建立全球产业联盟时代的开始。公司采取广交朋友、传递价值、互相成就的策略,与全球上下游战略核心客户发展深度互信的战略联盟合作关系,通过建圈造链来稳固全球合作与市场。
2024年,公司与韩国ECOPRO经历十年的合作,构建深度互信,并且通过相互股权投资,实现战略利益的高度一致,双方以“友谊十载,同行百年”为主题,联手建立全球第一竞争力的“镍资源—前驱体—正极材料”产业链。双方先后签署新增26.5万吨高镍前驱体欧美市场订单与“产业供应链战略合作备忘录”。尤其是,2025年4月9日,双方共同签署建设IGIP园区的产业链联盟战略合作备忘录(MOU),共同参加印尼IGIP(International Green Industrial Park)与印度尼西亚一体化正极材料项目建设,面向韩国、东南亚、欧美等全球市场共同拓展相关业务,全面升华战略联盟与伙伴关系,携手应对当前关税贸易挑战与全球行业市场竞争局势,稳定全球市场。
图 格林美与ECOPRO共同签署建设IGIP园区的产业链联盟战略合作备忘录
公司与CATL、伟明环保、宜宾锂宝等企业建立全球联盟,通过市场以及股权合作建立深度互信。通过全球联盟的打造,公司未来的发展将是全球资本的融合,将有效维护公司在全球供应链的核心市场地位。
“资源+技术”的合作新模式,推动与印尼本土企业合作再次升华。2024年11月10日,公司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在北京中印尼合作文件签署仪式上签署总投资14.2亿美元(年产6.6万吨镍资源)的湿法冶金项目,标志公司成功与印尼国家控股镍矿企业开启“中国技术+印尼镍资源”的联盟合作,规划建设世界第一个近似零碳的世界一流绿色镍资源产业园。
图 格林美与淡水河谷印尼公司在印尼总统见证下签署绿色镍资源项目合作协议
精诚联盟,深度合作,打开增量通道。2025年1月,格林美全球供应商大会成功举行,来自全球120家全球供应商代表齐聚一堂,论道联盟,定义合作,携手打开增量新通道,以联盟合作的澎湃动力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产业链出海新篇章!
图 格林美集团全球供应商大会
3、向新而生,抢抓历史新机遇
作为国内资源循环的龙头企业,公司敢于担起服务国家“两新”战略的使命。格林美(武汉)、格林美(荆门)、格林美(江西)等子公司成为各省家电、电动两轮车、农机、报废汽车以旧换新指定回收处理企业,回收各类废旧物质100余万吨,参与“以旧换新”500余万台,极大地推动了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
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行业率先推出“格林回收(ECO RECYCLING)数字化平台”,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自启动以来,在武汉、江西、江苏等省市广泛推广,公司与20余家国内外大型装备公司联手推动设备更新再制造,与京东集团开启物流合作,打造全流程设备更新供应链大市场体系,打通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堵点。
4、资本结构调整,厚植资金池
2024年,国家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拉动万亿级市场机遇。公司乘势而为,实施资产战略调整,将公司位于北方的三个电子废弃物园区以及公司仙桃园区、公司河南沐桐报废汽车园区转让给循环产业新力量,收回资金超过13亿元。同时,通过引进韩国ECOPRO、宜宾锂宝等战略投资者优化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一季度,公司通过多渠道资产优化共收回资金40余亿元,有效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降低负债率,扩大发展资金,减轻公司管理压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后续聚焦核心产能的发展提供资金动力。
5、核心业务关键创新升级,提升全球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持续践行“超级人才+超级设备+超级创新=超级技术”的创新公式,在镍资源、三元前驱体以及动力电池回收等领域取得了一批世界级的创新成果,并在国家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获得了重大突破。
(1)国家重点实验室挂牌,关键创新进入历史新阶段
2024年4月30日,国家能源金属资源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在格林美(荆门)挂牌成立,公司正式与中南大学联合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这标志着继2013年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挂牌之后,公司再添一国家级重要创新平台,彰显了公司在镍钴锂等能源金属技术研究领域获得的国家级认可,是公司近10年在创新领域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就。公司将利用这一国家重要创新平台持续发力,掌握全球行业话语权,为核心业务提供源源不断的竞争力量。
图 国家能源金属资源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
(2)突破新一代前驱体技术,抢占行业技术高地
创新成就1:通过对结晶工艺、反应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协同优化,突破了湿法纳米组装和晶面定向生长技术,最终实现对核壳前驱体微观结构、内外组分、整体组分和颗粒尺寸的多维度协同调控,为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安全性和续航难以兼顾的问题提供了材料端的解决方案。新一代9系超高镍核壳三元前驱体量产出货,代表着三元前驱体制造领域的全球最高技术成就,将为2025年带来每年5万吨以上的增量市场,再一次证明公司在超高镍前驱体领域的全球技术领先地位。
图 格林美新一代超高镍9系核壳前驱体首次量产发货仪式现场
创新成就2:通过对共沉淀结晶机理和掺杂包覆元素属性的深入研究,实现数十种元素掺杂包覆数量和分布的精准控制,高电压前驱体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继第一代4.35V和第二代4.4V高电压前驱体大规模量产后,第三代4.45V高电压前驱体已通过国内战略客户的产线认证,单晶高电压前驱体技术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创新成就3:基于晶格修饰、一次颗粒径向堆积和多层级掺杂包覆等技术手段,攻克了固态电池用正极材料和前驱体的关键技术难题。超高镍9系三元前驱体已通过量产认证并实现了十吨级小规模量产,固态电池用富锂锰基前驱体材料也已进入吨级认证阶段。
创新成就4:基于钠电前驱体共沉淀热力学计算模型,通过对原料储存、反应工艺和工装设备的协同调控,成功克服了钠电前驱体易氧化、易分相、难以均匀共沉淀以及微观形貌难以精确调控等关键技术难题,实现了量产。
创新成就5:针对共沉淀法制备三元前驱体存在的工艺周期长、三废处理难度大、成本较高等技术难题,开发了基于喷雾热解技术的三元前驱体绿色高效制备工艺并建成中试线。通过高温雾化—溶剂挥发—热解氧化的连续反应过程,实现了三元氧化物前驱体的一步合成,显著缩短了制备周期,大幅提升了前驱体的规模化生产能力。目前,该工艺已通过知名战略客户的中试认证,且制备出的前驱体比容量和循环性能等关键电化学指标均优于同系列共沉淀前驱体样品。
(3)镍资源湿法冶金技术攻坚克难,创造世界级辉煌
创新成就1:自主设计、自主技术实现1,168m?超高压技术(HPAL)反应器在低品位红土镍矿湿法冶金领域的成功应用,该反应器是当前全球红土镍矿湿法领域容积最大的反应器。
湿法冶金综合冶炼技术持续突破,镍中间产品MHP产品质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Ni含量≥42%,水分≤48%),使MHP成为全球优质品牌。
创新成就2:生产成本持续优化,通过采用活性氧化镁替代原有沉淀剂,显著提升MHP产品中的镍钴含量,降低滤饼的含水率,同时凭借氧化镁的成本优势,成功实现了降本增效的双重突破。
创新成就3:在印尼建成5,000吨碱式碳酸镍产线,成功开发出利用硫酸镍制备碱式碳酸镍的新工艺,并通过持续优化关键参数,实现了高效稳定的规模化生产,提升公司在催化剂原料领域的技术竞争力。此举不仅优化了产品结构,形成了新的高附加值增长点,也为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提供了有力支持。
(4)动力电池回收技术不断创新突破,持续引领行业
创新成就1: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智能化拆解方面,通过聚焦比亚迪、吉利、小米等头部企业的CTP刀片电池包除胶拆解难题,成功突破行业技术瓶颈,构建了一套完整的CTP电池包全流程除胶拆解工艺体系,并实现核心装备的自主化。关键技术指标显著领先:拆解良率超92%(行业平均80%)、除胶率100%,且PTC(Pack To Cell)技术完成系统化升级。同步落地无锡智能拆解产线,攻克设备工程化难题,完成20余款电池包/模组的3D建模、数据采集及点云模板开发,实现了智能拆解工艺的柔性化快速切换。
创新成就2:在磷酸铁锂电池再生方面,创新性地构建了“低温活化—选择性浸出—梯度沉淀“全组分闭环再生技术体系,实现锂(回收率≥95%)和铁、磷(回收率≥90%)的协同提取,建成万吨级示范线并直接产出电池级磷酸铁和碳酸锂。针对三元电池黑粉多金属分离难题,原创性地提出“强化逆流酸浸—镍钴共萃—锰分步萃取“短流程分阶提取工艺,突破了锂与镍钴锰的高效解耦技术瓶颈,实现了过渡金属(Ni、Co、Mn回收率>99%)与锂(回收率≥95%)的原子经济性回收。
(5)核心专利与技术标准倍增,筑牢全球化发展的护城河
截至2024年12月 31 日,格林美累计主导/参与标准 550 项,主导 76 项,发布 419 项;累计申请专利 5,055 件,其中授权且有效专利 1,915件,PCT 申请及海外申请770 件、授权40件。专利和标准数量均较2023年度实现大幅增长。公司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材料制造(前驱体、正极材料、四氧化三钴)、镍钴锂钨稀缺资源回收、动力电池回收、红土镍矿湿法冶金及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置等5大核心技术领域,各业务领域专利布局完善。
6、价值传播,循环品牌美誉世界
2024年,公司积极提升分红比例,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通过实施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方式,积极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有效传播公司价值,受到全球认可。
2024年,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分红总额达4.09亿元,创历史新高,股利支付率约44%;2024年公司完成一轮回购股份,回购金额达1.2亿元,并于2025年开启新一轮回购股份,新一轮回购金额已达1.37亿元,部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有效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完成新一轮股权激励,向领军人才、尖刀人才、创新人物及领军管理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出海员工等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20.50万股,引进全球精英人才,鼓励出海,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超一流高端人才队伍。
2024年,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把格林美作为深圳上市公司的重点企业实施调研,为格林美发展排忧解难。自2013年以来,公司信息披露连续十一年获得深交所综合考评A级评定,信息披露质量获得监管机构肯定,并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 “2024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5A评级”、“2024年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以及入围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454位)、2024中国锂电上市企业最具竞争力50强排行榜(TOP5)、高工锂电“2024年度海外布局先锋”等奖项。
7、科技出海,ESG闪亮全球
2024年,公司以印尼、青美邦为国际平台,以技术造福印尼、人才培养、循环经济为纽带,展开ESG价值与绿色产业大宣传,在联合国、中国印尼两国政府、社会各界树立良好的国际ESG价值形象,“科技+文化”的柔性力量出海模式取得巨大的成功。
中印尼联合研究实验室如期建成,开启中国技术造福印尼模式。2024年8月,格林美在印尼万隆理工学院投资3,000万美元建设的 “中国—印尼新能源材料与冶金工程技术联合研究实验室”(中印尼联合研究实验室)揭牌运行,创造了三个第一:从签约到投入运行的第一建设速度、配置300余套全球第一先进的研发设备、“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企业与外国大学建设的第一个联合研究实验室,开启让中国技术造福印尼的模式,让印尼冶金工程与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研究水平走向世界一流,成为印尼高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中心,打造“一带一路”2.0版示范工程,推动中国科技从雅万高铁的速度向中国技术的升级。
中印尼联合研究实验室受到全球关注,跨国传播中国技术成功。从2024年8月28日运行到12月31日:接待来自印尼、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意大利、马来西亚等8个国家代表团参观25次,人数合计500人次。
高级人才培养走向批量制造,获得中印尼高度认同。2024,由公司主导与资助的第四期“印尼政府—格林美—中南大学”联合培养工程硕士与工程博士101名学生在中南大学开班,包括冶金班57名学生、轨道交通20名学生、国际贸易21名学生以及3名博士,98名工程硕士、3名博士总共101名印尼精英,涉及冶金与材料工程、轨道交通、国际贸易。过去6年来,公司克服困难,推动工程硕士联合培养项目,从尝试开办第一期到第四期,从2019年的一个冶金班到2024年的两个冶金班、一个轨道交通班与一个国际贸易班,从工程硕士到工程博士,这是中印尼文化教育合作的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中国印尼合作培养高级人才的历史。
2024年,公司启动为印尼培养“100名博士、1,000名工程硕士、10,000名工匠”的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为印尼发展全面培养各类高级人才,让中国教育造福印尼。
新华社对公司为印尼培养高端人才做了专题追踪采访,从印尼大K岛开始,到万隆,到中南大学,跨越万里,在印尼总统普拉博沃访问中国期间连续两天以文字和视频在中印尼两国报道,阅读人数突破千万级,这是中国官方权威媒体对公司在“一带一路”实施文化传播成就的肯定。
格林美与UNU Yogyakarta签署关于高等教育合作谅解备忘录。本次合作是格林美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号召,弘扬万隆会议团结合作精神,将中印尼的科技文化交流根植于印尼当地,促进印度尼西亚教育的发展与繁荣,再一次创造中国印尼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的亮点模式。
联合国气候大会,展现中国绿色成就。2024年,作为“一带一路”的绿色明珠,公司作为中国企业代表在COP29联合国全球气候变化大会做“循环经济推动世界减排”的主旨报告,传播格林美与中国绿色发展故事,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公司以青美邦园区为平台,全力建设全球ESG价值体系,积极引入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SCORE 项目,从人力资源、清洁生产、职业健康与安全各维度开展国际化管理与人权尽责管理建设,提升公司运营“软实力”。公司通过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合规管理、风险防控能力,为公司大步迈向国际化征程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公司成功跻身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二十年二十佳” 在华企业可持续发展案例之列。作为唯一脱颖而出的中国本土企业,公司荣耀入选 “永续之道:跨国的循环行动” 中国循环经济 20 年十佳案例,以总分第一名佳绩代表获奖企业向全球发声,让世界见证中国力量。此外,2024年,公司分别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联合国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公布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松下集团“全球Eco-vc金奖”、《证券市场周刊》ESG“金曙光环境责任奖”、 2024年度第五届财联社ESG企业“致远奖”、第二届易董ESG+8“价值100”榜单等奖项。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
《舆情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6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已届满离任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1至9项提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项、第8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5月1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5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8号)和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核准,公司初始发行28,184,100份GDR,并超额配售了2,818,400份GDR,前述GDR合计31,002,500份,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310,025,000股,已分别于2022年7月28日(中欧夏令时间)和2022年8月26日(中欧夏令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份GDR12.28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1亿美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28日到账金额340,115,409.32美元,2022年8月26日到账金额33,884,124.65美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373,999,533.97美元,折算为人民币2,524,810,801.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3,710,79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1,100,004.34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10,025,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201,075,004.3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520002号)。
注:以上合计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710,797.5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已使用 GDR 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结余资金。
注:根据2024年4月25日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按照2024年3月2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美元为74,460,096.27美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GDR项目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发行所得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中,公司已使用GDR募集资金373,666,590.51美元,其中187,491,487.74美元已用于支持公司印尼镍资源基地生产运营,111,715,006.50美元已用于补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海外运营的流动资金,74,460,096.27美元已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减轻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控制负债增量,同意将GDR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洲三元前驱体生产基地和动力电池回收中心开发”项目未使用GDR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人民币528,294,383.05元已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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