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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回避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回避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五、审议《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九、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集友股份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吉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0票,回避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十三、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40,837,646.5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8,599,255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999,937.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登记托管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有关的含税费用人民币11,598,621.73元,可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9,401,316.07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45,486.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46,802.7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599,2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71,447,547.77元。该事项已于2019年7月22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终止“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终止的“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40,837,646.58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

  二、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2024年4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下游烟草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司近两年烟标业务发展未达到原计划的目标,且由于公司在2023年度卷烟包装材料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业务量较少,按当时情况预计,未来公司面临着卷烟包装印刷业务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为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依托在印刷包装的经验、管理、装备、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开拓社会包装印刷业务,从而实现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稳定发展,丰富公司印刷产品线。公司计划将原有烟标印刷业务的富余产能用于社会包装印刷业务,公司现有的印刷产能尚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合理分配公司资源、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自2024年4月公司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终止以来,为充分有效利用剩余募集资金,公司持续寻找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投资项目。在主营印刷业务方面,公司现有业务出现发展滞胀的问题,为尽量妥善安排合理利用现有设备产能,着力拓展烟草市场外的社会包装印刷业务,到目前为止也已将部分印刷业务相关的子公司与闲置设备等资产进行处置,即印刷业务目前没有大规模技术改造、扩大产能等资本性投入需求。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行业发展情况、经营状况等原因,暂未发现合适的项目机遇,经审慎论证,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现阶段较为合适的安排。未来,公司将继续探索公司业务转型发展及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可能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经公司审慎评估后拟将已终止的“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40,837,646.5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拟将已终止的“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240,837,646.5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本次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作出的合理决策,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已终止的“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战略发展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5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240,837,646.5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及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所做的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本次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拟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与安徽杰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新包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为: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各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调增至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自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杰新包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含本次预计)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原预计与杰新包装发生关联交易,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同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与杰新包装各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调增至8,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

  公司与杰新包装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杰新包装股权转让交割完成12个月内(2024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2、公司原监事党令为杰新包装董事,其于2024年11月3日从公司离职,自其离职后12个月内(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杰新包装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3、上表中,原预计额度及现预计额度包含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相同类别业务)及向关联人杰新包装租赁房产金额(已签定合同租期1年,年租金54.5万元,预计租赁时间5年)共计2685.31万元。

  4、上表中,其他相同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销售为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杰新包装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1.68万元,以及公司子公司太湖集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17万元。

  5、上表中,其他相同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采购为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杰新包装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18.08万元。

  6、上述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允许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的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杰新包装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杰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4月26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888号

  法定代表人:齐亮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人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联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人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杰新包装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原名“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将杰新包装全部股权对外转让,杰新包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杰新包装自股权转让后12个月内(即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原监事党令为杰新包装董事,其于2024年11月3日从公司离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杰新包装自党令从公司离职后12个月内(即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为公司关联方。综上,杰新包装自2024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3日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杰新包装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自2025年11月4日起,杰新包装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杰新包装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上市公司达成的协议,上市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杰新包装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租赁房产等。

  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方兴大道68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经济开发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联系人:刘力争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刘力争、胡正球     邮箱:jyzqb@genuinepacking.com

  电  话:0556-4561111      传真:0556-4181868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458,096.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3,331,606.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2,118,553.17元,减本期已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 75,387,819.75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10,941,030.86元。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8,599,2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6元。截至2019年7月2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00,999,937.80元,扣除发行费用11,598,621.73元,募集资金净额389,401,316.07元。

  截止2019年7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9,287,148.7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9,514,102.60元;于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753,046.1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2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0,207,416.34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0,093,249.05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100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8月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26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于2022年度注销。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元;

  注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度注销。

  2、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5、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6、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 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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