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024年度公司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49,209,155.0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49,209,155.03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9,209,155.03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349,209,155.0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经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直销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质保金
D、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往来
其他应收款组合4: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公司补计提预期信用损失326,441,994.77元,其中应收票据转回421,649.70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271,491,813.15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55,371,831.32元;同时补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计入资产减值损失73,547,739.50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73,936,787.45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68,603.37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2024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0,487,604.84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致同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拟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底,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人民币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裕成,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遒景,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费用经双方协商,拟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审计工作量以及需投入的资源等发生变更的,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全权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签署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就选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邀请招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致同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26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担保额度: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并且存在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最终核定为准)。
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国有六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及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资产池、票据池、应收款链保兑、商票保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以合作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预计担保具体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将根据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其持有股权比例的担保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反担保。
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2、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四、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广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板尾村边坑2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三棵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二)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铛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经营范围: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及其他化工产品、包装物生产、销售;环保型微薄木装饰贴面板、人造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装饰贴面板,地板,木制品、家具、厨具及其他装饰材料,其他木制品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家居用品设计,装饰装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装修五金配件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三)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军浩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四)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元清
注册地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横四路35号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他化学品(含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以上经营项目如需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待取得许可证后,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和时限经营)。
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五)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兴酉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六)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秋实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东城工业园虎山大道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性涂料、防水涂料、防水卷材、保温新材料、水基型胶粘剂、地坪漆及其包装物生产、销售;工具、辅助材料、建店物料销售;室内外装潢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七)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朝磊
注册地址:河南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八)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防水技术、建筑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防水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九)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销售;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朝磊
注册地址:南召县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水性涂料、水基型胶粘剂及其他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销售。
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一)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丽忠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月塘镇西园村西挪2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三江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二)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金北横一路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三)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茂辉
注册地址: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东城工业园
经营范围:新型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地坪材料、防腐材料、混凝土防护材料、混凝土外加剂及加固材料、保温材料、干粉砂浆产品、工业清洗剂(除危险品)及工程机械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建筑防水防腐保温以及混凝土金属材料防护、防腐、结构及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四)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福华路15号1401-1412房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
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五)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12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德殿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1号601、602、603、605室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防水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十六)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广
注册地址: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经四路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造板、装饰贴面板,木质地板、其它木制品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木门、衣柜厨具、木制家具的销售,原木的加工和销售,装饰材料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五、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公司及子公司将在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3%。
截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7,849.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3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2,351.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4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zqb@skshu.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4日10:0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11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董事长、总经理:洪杰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米粒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奇峰先生
独立董事:高剑虹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kshu.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漳全
电话:0594-2886205
邮箱:zqb@skshu.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分别于2025年10月12日、2025年7月1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前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决定对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等条款进行调整。
3、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和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0月12日。
4、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2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0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4日、2023年8月1日、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7月12日。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4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2,446,02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6%;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18,102,42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3.43%。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0月12日。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7月12日。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37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棵树材料”)为案件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472,118.97元1不含相应逾期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26,897.2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三棵树材料因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法院受理并予以立案,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5)闽0304民初286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军浩,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519号。
被告一:宁夏邦士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树元,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区胜利街街道清苑尚景20号综合楼201室。
被告二:丁某某。
被告三:邢某某。
(二)案件事实
2023年3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经销合同。因经营需要,被告一向原告申请赊销发货,双方于2023年6月签订《授信协议》,并由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授信欠款、逾期利息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等相关必要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之日起五年。2024年4月,双方对账结算,确认被告一尚未支付的货款为人民币3,902,088.97元。后经原告催讨,被告一支付货款人民币429,970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一尚欠货款人民币3,472,118.97元。
(三)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472,118.97元及该款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货款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付的逾期利息;
2、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依法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
二、最近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02起(含本次案件)。除本次诉讼外,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案金额累计人民币26,507.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7%。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的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1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发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高剑虹先生和朱炎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洪杰先生、林丽忠先生、朱奇峰先生、米粒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其中3人担任公司董事,均根据其管理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内部董事(即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担任董事职务的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合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非关联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上述经销商授信的总额度,即人民币3.5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