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8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3元。截至2020年12月14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5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2,122,640.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19.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贞明”)增资13,827.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集成电路封装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及山东贞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支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743.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128.99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1月,公司已将“智能高端显示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968.16万元予以转出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2024年度,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9,980.00万元转至回购证券专户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明微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020号)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人名称: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俊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3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21A

  经营范围:(1)一般经营项目:数字电视、信息网络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推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制、销售;数字电视相关行业的标准研制(凭许可经营);电子信息及信息网络相关领域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的销售(凭许可经营);数字电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以及测试认证服务;数字电视相关工程的承包和代理;数字电视相关会议、展览的组织和承办;数字电视相关领域的投资和运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电子认证服务;商用密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国微投资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因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学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为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符合公司日常生产实际经营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的约定条款或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3,981.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95.5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685.9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3,981.5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3,981.5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