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025,317.30元。
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6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9,022,17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按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2025年度公司拟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
1、本次拟担保额度均为敞口授信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内,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25万元;
2、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合计授信额度人民币73,750万元(含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该笔授信最高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125万元;
3、公司就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4、上海精艺万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精艺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提供担保;
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6、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10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委会北围工业大道11号之一
4、法定代表人:卫国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林业产品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28日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孔岩
5、注册资本:25,94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控、专营项目)制造、销售;金属加工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经营);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芜湖精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精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9日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办公楼302室
4、法定代表人:孔岩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研发及制造;铜制品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复合材料、金属加工设备、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电器配件、机电设备、轴承及配件、中央空调设备、通风设备、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锅炉设备、智能化安防监控系统及弱电智能化产品、汽车、汽车用品及其零部件、摩托车、摩托车配件、黄金、白银、18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首饰、化妆品、初级农产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租赁。
7、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4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郭桂庆
5、注册资本:3,870万港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7、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五)芜湖万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 芜湖万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6月1日
3、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清水街道万春东路88号办公楼301室
4、法定代表人:孔岩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化妆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六)上海精艺万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被担保人不限于已成立和尚未成立的由上海精艺万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七)上海精艺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被担保人不限于已成立和尚未成立的由上海精艺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项下的实际担保情况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保实际总担保余额为52,14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8.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金额: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范围: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对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公司将保持谨慎态度,视市场情况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严控投资风险,将审慎选择投资标的。
四、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确定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公司有较丰富经验的投资管理团队,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研究、风险评估等,认真评估合作机构和交易对手,切实执行内部相关制度,严控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组合和投资产品期限。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特别是风险适中、收益较好的投资标的,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风险管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背景及目的: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布局的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结算。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风险。
2、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4、投资范围: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6、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8、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9、交易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11、需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控制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要求进行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操作。公司已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基础业务为基础,实质占用可用资金较少,但仍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到期无法履约从而造成的违约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并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公司负责统一代办子公司管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信息分析;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特别是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
(4)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产品期限。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减少利率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风险,但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方面的风险也必须充分应对,制定预案和风险处置措施。
五、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当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为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对金融趋势、汇率、利率波动的合理预测,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面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的风险,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计划,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投资计划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该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持续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从而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范围。
3、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4、投资品种: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2)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强、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以及其他高流动性产品如债权资产、收益权资产、票据资产等产品作为投资标的。
(3)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及以其为投资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投资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公司与拟进行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9、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收益类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用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低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低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加强短期现金管理。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是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具体实施时,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提前规划,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以及主营业务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委托理财事项。
2、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3、委托理财标的选择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收益类产品,加强安全性管理,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委托理财业务,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委托理财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委托理财业务,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收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套保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电解铜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铜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为规避铜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已形成“铜价+加工费”的结算体系,较好规避了铜价波动风险。
随着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出现的波动情况,近年电解铜价格也出现大幅波动,公司除“铜价+加工费”锁定铜价外,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分风险也不断增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正常库存和生产性流动原材料部分风险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目前铜加工业务产销量计划,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本次进行的套保业务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18%)或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在5,000吨以内,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4、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
5、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保值公允价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保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是以规避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公司和子公司已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慎操作,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公司和子公司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自身经营规模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规避或者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和子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铜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交易对方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的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已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目前已具备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公司根据业务量不断上涨及供应商供货方式的变化,通过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电解铜的期货交易活动进行原材料采购及套期保值活动,确保原材料及时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化解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已积累了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经验,培养了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了完善的期货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包括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从事套保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电解铜因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存货价格波动风险和客户延期结算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将套保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审慎操作铜期货套期保值。同时公司已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小组,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六、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当公司已交易电解铜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开展境内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同时,我们要求公司需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追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电解铜价格波动及可能出现的客户违约风险,该业务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
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事项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合法持有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作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非敞口类授信融资,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质押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年度质押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质押额度内一切与质押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质押标的情况
1、质押物: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
2、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拟合作的金融机构:将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及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确定。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三、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质押额度项下的实际质押情况应在质押额度内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质押金额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将合法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信用证、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办理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率。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质押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质押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质押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所需的质押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艺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洪博,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相琴,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自2021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审计收费合计8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近期整体工作安排,拟暂不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视情况通过召开董事会的方式确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具体日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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