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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2:30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天隆仓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分析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美锦转债自2022年10月26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4月16日累计转股33,089股,该部分股本变动已于2024年4月进行了调整,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134,472,852股(其中,从2024年4月17日开始,“美锦转债”的转股来源变更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回购的29,275,957股股份已全部用于“美锦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4,326,235,637元人民币增加为4,431,432,532元人民币,股份总数由4,326,235,637股变更为4,431,432,532股。同时,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股东会表述进行了调整,现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聘任高管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本公司调整了上年同期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红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万红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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