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曲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8.4833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204.60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关联董事姚巍先生、杨丽萍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捷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为15名激励对象办理204.60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8.4833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4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6名激励对象1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483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首都在线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204.6066万股(含暂缓归属部分)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5人(含1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204.606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1.50%。其中首次授予5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1.2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1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682.2836万股的0.3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80元。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6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6日,公司已通过官网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12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4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6名激励对象1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483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204.60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2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4月22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22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04.6066万股(含暂缓归属部分)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5人(含1名暂缓归属激励对象)
(四)首次授予价格:7.80元/股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表格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差异的原因是:①2024年11月,牛继宾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牛继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②2025年1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孙晓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因任期届满,国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故上表披露的相关信息为本公告披露日在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5名激励对象办理204.60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为15名激励对象办理204.6066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丽萍女士依据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7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丽萍女士未卖出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为避免构成短线交易,公司将暂缓办理其对应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另行办理。
除上述情况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首都在线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一季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现金管理事项所履行的审议批准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不超过2.5亿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六)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4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一季度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首都在线于2024年10月1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该合同对签约账户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21,331.06元,账户余额10,377,265.15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10月14日与民生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该合同对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部分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164,705.37元,账户余额147,907,688.96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4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47,692.10元,账户余额20,099,501.54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制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有的现金管理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前述决议,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25年一季度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签订《C+组合存款协议》,对超过签约账号留存金额三个月以上存款部分按照招行挂牌利率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607.52元,账户余额为12,561,232.18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对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4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19,246.52元,账户余额为126,790.54元。
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均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分别为163.87元、1,621.43元,账户余额分别为427,602.73元、2,952,121.27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云时代”)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续签《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均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分别为525.96元、190.06元,账户余额分别为4,266,929.85元、159,948.58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4月1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1,323.25元,账户余额512,910.73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甲方账户中超过协定金额(50万)的存款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协定存款执行利率(浮动点数为30BP)按日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9,256.48元,账户余额177,984.71元
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174.17元,账户余额为429,286.59元。
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5,019.45元,账户余额为688,954.05元。
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云祥”)于2024年10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212.90元,账户余额为1,108.99元。
首都在线和子公司中瑞云祥、乾云时代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9月10日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合同分别于2025年3月25、26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分别为9,921.97元、13,696.36元、1,685.59元。账户余额分别为1,740,704.15元、1,230,277.41元、1,679,561.45元。
首都在线于2024年11月2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续签《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7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4,571.17元,账户余额44,264.19元。
首都在线于2022年12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超出约定留存额度的资金部分,按照协定存款约定利息计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1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996.06元,账户余额465,891.97元。
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和信”)于2024年9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科技园支行续签《招商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结算账户内超过业务备付金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该合同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75,267.90元,账户余额为22,913,875.09元。
中嘉和信于2024年5月2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协定存款合同》,对签约账户项下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存款按单位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162,330.84元。账户余额为30,086,203.67元。
中嘉和信于2024年12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续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客户普通协定存款协议》,对签约账户项下符合增值服务条件的资金,计入增值本金并计算增值利息,该协议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收益为6,351.65元。账户余额为6,530,955.11元。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有的现金管理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在保证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现金管理产品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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