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2025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年度财务决算数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三) 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 审议通过《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十)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提交监事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该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华宝新能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暂定名,项目名称以实际建成后命名为准)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的战略规划、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自制定和披露行动方案以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内容,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4年,公司通过全球M2C直销品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及降本控费策略深化,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6.06亿元,同比增长55.82%,归母净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237.89%。随着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以及公司产品的迭代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44.05%,同比上升5.07个百分点。
公司持续深化全球M2C直销品牌战略,2024年北美市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75%,亚洲市场(不含中国)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24%。为强化全球市场渗透,公司构建起“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下零售”三位一体的全渠道体系,产品累计销量突破500万台,稳居行业前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运营23个官网独立站,2024年品牌官网独立站销售收入创历史新高;同时,公司与Costco、Walmart、Home Depot、Target、Best Buy、Lowe’s、CTC、Bic Camera、Edion、Yodobashi Camera等全球知名零售渠道达成深度战略合作,产品已成功入驻近10,000家零售终端,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公司在产品创新领域成果斐然,开创性定义Solar 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品类,并通过持续升级与品牌推广实现市场突破。2024年该品类营收同比增长近140%,占比超50%。公司不断推出基于CTB模组创新的旗舰产品,如1000 Pro 2、2000 Pro 2等,并在北美市场推出Jackery Solar Generator 5000 Plus新型家储产品,实现同类产品体积最小、重量最轻的用户体验。在光伏技术领域,公司创新研发悬浮集成框架笼式封装、双面发电封装等技术,使太阳能板重量降低30%、折叠寿命提升至4000次以上,发电量最高提升20%,极大拓展产品应用场景。
此外,公司推出全球首创DIY小型家庭绿电系统、华宝新能美学曲面光伏瓦家庭绿电系统及全栈式六合一家庭储能系统,开创行业新品类。依托独家晶硅多曲率封装技术,XBC曲面光伏瓦实现行业首次晶硅电池多曲率封装量产,公司因此荣获沙利文“全球XBC曲面光伏瓦首创者”认证。通过持续创新,公司已构建覆盖入门级光充储能、家庭核心备电、高端曲面光伏瓦系统的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切实满足全球用户对绿色能源的多元需求,践行“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企业使命。
二、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三会一层”机制,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权责分明,不断健全内控建设及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规范运作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修订和完善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2024年,公司相继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3项管理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共5项管理制度。
三、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规范信息披露流程,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合法合规等信息披露原则,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2024年,公司共披露文件178份,其中公告93份。
2024年,公司通过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特定对象调研等活动,充分利用互动易平台、股东会、现场调研、策略会、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市场意见,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编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是自公司上市以来连续第三年发布ESG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同时,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2024年,公司荣获“光储绿色融合金工奖”,荣获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的“杰出碳中和贡献管理大奖”和“ESG披露贡献先锋大奖”,荣获钛媒体2024 CES创新榜单的“科技绿色发展企业”称号,荣获证券之星“ESG新标杆企业奖”。
四、重视股东回报,履行稳健分红策略
2024年,公司实施中期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46,609股后的123,953,3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078,809.6530元(含税),于2024年10月实施完成。
同时,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24,8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6,609股后的123,953,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含税),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共转增49,581,356股(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不送红股。合并2024年中期分红,2024年全年公司将向股东派发177,625,209.303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5%。
2024年12月,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落实该制度,将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切实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五、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与股东分享经营业绩成果,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球M2C直销品牌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及降本控费策略深化,实现营收与利润双轮增长。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7.14亿元,同比增长22.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7.30万元,同比增长193.36%。
在全球化布局方面,公司持续构建“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下零售”三位一体的全球渠道网络,目前已在全球建立了23个官网独立站,业务覆盖了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5年一季度公司品牌官网独立站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10%。同时,公司与Costco、Walmart、Home Depot、Target、Best Buy、Lowe’s、CTC、Bic Camera、Edion、Yodobashi Camera等全球知名零售渠道达成深度战略合作,产品已成功入驻超10,000家零售终端,2025年一季度线下零售渠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49%,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
在降本增效方面,公司以产品矩阵优化、品牌力提升为基础,精准实施广告投放策略,强化素材复用与数字化运营,推动费用率持续优化:2025年一季度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2.86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同比下降0.80个百分点。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渠道精细化运营与数字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巩固成本竞争优势。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坚持高投入驱动技术转化,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布局专利高达1,720项,其中境内外专利928项(含发明专利58项),在审专利792项,并荣获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CES创新奖等101项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连续三年斩获Seal Awards可持续发展产品奖,充分彰显技术与设计的双轮驱动实力。2025年一季度,公司推出基于CTB模组结构创新的新一代安全快充户外电源3000Pro2旗舰系列,实现“3度电容量、2度电体积”的行业突破,重新定义“轻量化大功率”户外电源标准。在全场景家庭绿电创新峰会上,公司首次披露“户外-户用-全场景”三级产品跃迁图谱,构建涵盖入门级光充储能、家庭核心备电、高端曲面光伏瓦系统的全场景解决方案,持续践行“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企业使命,引领家庭绿电消费新趋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小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小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
2.交易金额: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交易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等所产生的外币收付汇结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累计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财务中心、内控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备必要性。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4、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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