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504,285.37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015,988,020.1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406,155,533.4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8,236,680.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41,262,022.3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015,988,020.14元。
2024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了更好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0,232,186.00元(含税),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9,762,480股计算,合计转增107,904,99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77,667,472股(公司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取整数所致)。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232,18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56%。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分红(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上市已满三个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5,000万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504,285.3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232,186.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当前,供应链行业发展趋于全球化、复杂化,以整合全链条服务为特点,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采购、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的深度协同,强调端到端效率与定制化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主要围绕全球知名消费品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商平台客户,通过前期专业差异化供应链方案咨询及设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和产品采购分销交易服务。
公司持续聚焦长期战略发展,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同时,将更多资源投向新业务开拓、核心资产布局及抗风险能力建设。考虑到全球供应链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新业务开拓的长期需求,公司审慎决定适度调整现金分红比例,以保障长期战略投入的可持续性。
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加速推进新兴市场及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布局,同时着力跨境电商出海物流、半导体产业供应链服务等领域的业务开拓。新业务初期需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服务能力提升、客户培育以及渠道整合,但将为公司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奠定基础。此外,为完善全球供应链网络建设,公司正稳步布局欧美、东南亚、中东等枢纽节点的海外仓储项目,同时在深圳等地的自建仓储项目也正有序推进,短期内虽会提升公司资本开支,但长期可通过提升仓储效率、降低外部依赖度进而优化综合成本结构。
此外,面对地缘政治冲突、汇率波动等系统性风险,公司进一步强化资金储备以增强抗风险韧性。通过保留部分未分配利润,公司能够灵活应对潜在外部影响因素带来的挑战,确保在复杂环境下维持服务稳定性及客户履约能力。
公司将始终注重价值引领,坚持长期主义,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新业务逐步成熟、自建仓储网络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将持续优化分红政策,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2.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合计金额分别为632,703,256.78元、437,834,033.97元,分别占2023年度末、2024年度末总资产的13.42%、9.18%。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被担保方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0,000.00万元。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相关子公司(被担保人)信息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嘉盛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4,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就被担保人基础交易债务申请开立、延展或修改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含)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所享有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担保方中昆山市嘉泓永业供应链有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9.18%、87.98%,其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达70%。
被担保方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有不同的融资需求,此次制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制定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推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而定,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7,08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5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5%。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68,869.9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持续拓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各子公司在2025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9.8亿元(含159.8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9.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前述投资。
二、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5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 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5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 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九、 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20亿美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5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20亿美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87年起在致同执业,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细致考察,认为致同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贷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以名下知识产权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新投融资公司”)为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小贷公司合作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精准对接与有机融合。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高新投小贷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公司以名下知识产权为前述融资事项向高新投小贷公司提供质押担保,高新投融资公司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款、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专利权质押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贷款人
企业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珲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担保人
企业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与高新投融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贷款人及专利权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贷款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贷款币种和总额度(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人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用款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
3.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担保措施:
(1)以公司的一项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担保,知识产权种类为商标(商标申请号:19491377)
(2)高新投融资担保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质押担保贷款的债权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7.质押期限:12个月,质押期间以实际签署的质押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具体贷款条款、质押担保,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融资提供保障,该笔贷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9762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东方嘉盛是国内领先的一体化 4PL 数字供应链服务商,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主要围绕全球知名消费品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商平台客户,通过前期专业差异化供应链方案咨询及设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和产品采购分销交易服务。
(1)服务模式
1)全球消费品品牌一站式数字供应链交付平台
该平台主要面向消费电子、消费食品、医疗健康等全球知名 500 强品牌客户,通过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从国外提货、国际物流、报关报检、国内仓储、国内运输及终端配送的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公司重视科技赋能,持续优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关键技术在数字供应链交付平台中的应用,不断提升运营的数智化和看板可视化水平,实现供应链企业的数字化升级和转型。
2)国际物流服务
国际运输业务,主要面向国际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商平台客户,在欧美、日韩、东南亚等区域打造多样、稳定、高效的国际运输方案,提供门对门的空运、海运、小包快递等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公司致力于完善海外仓储关务网络建设,构建畅通的国际物流体系,打造一流的国际运营能力,为海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一体化物流方案,协助跨境电商平台赋能国内产品出海,为中国品牌快速合规全球化保驾护航。
3)AI 智能数字报关平台
公司是首批海关 AEO(高级认证)企业,AI 智能数字报关服务平台助力进出口企业通过AI 创新科技赋能数字化通关。AI 机器人除智能报关外,还应用于财务、物流等单证的识别和关键数据提取,OCR 解决方案可自动识别各类单证数据,从而支持不同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堵点,构建企业级数据中心和单证中心。
关务物流可视化跟踪系统支持空运、海运和快件物流状态的全程可视,包括进口或出口海空运的预计离港(或起飞)时间、实际离港(或起飞)时间、预计到港(或落地)时间、实际到港(或落地)时间、装船时间、卸货时间、提离时间,覆盖全球主要进出口港口和机场,包括中国境内所有的港口和机场。海空运物流状态与海关通关状态、集装箱车辆运输路径无缝对接,国际、国内运输轨迹路径可视化地通过地图展示,实现进出口货物的门到门的全程可视化跟踪,为进出口物流的计划、筹划提供及时的大数据支持,从而提升进出口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4)冷链物流服务
主要面向全球头部医疗健康和消费食品行业客户。公司在上海洋山港自有冷库超过10,000 平方米,辐射华东长三角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消费食品冷链物流服务;在深圳前海保税区布局了3000 平方米医疗中心仓,利用物联网监控平台,可实现-18℃至 25℃多温区精准控制仓储及中长距离恒温运输,为客户提供全程多温区专业医药冷链物流服务。依托大数据互联网平台系统能力和多年积累的医疗行业供应链管理经验,帮助客户提供从采购、清关、储存、运输、装卸、终端配送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集成,实现全流程智能化数字化,助力客户精细化管理供应链。
(2)交易模式
1)跨境电商数字交易服务平台
跨境电商数字交易服务平台主要为全球跨境电商卖家及电商平台提供一站式数字交易服务。公司依托全球商品流通资源优势,链接产业上下游及线上线下产品渠道,为客户打造集采购分销、品牌渠道、仓储运输、清关、海外仓、国外货运代理等服务。公司不断模块化数字化平台的每一个环节,重视中台风控系统的智能化算法研发,有效提升了该平台的运营和决策能力。
2)医疗健康数字交易服务平台
医疗健康数字交易服务平台是公司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的综合服务云平台。公司拥有二、三类批零兼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健康运营服务资质,近 3000 平米的深圳前海医疗健康全球中心仓,目前主要服务于全球头部医疗行业品牌客户。
该平台连接医疗机构与供应商、生产厂商、金融机构,创新性地为供应链各参与方,通过提供医疗健康耗材供应链方案设计、集中采购、智慧供应链管理、仓储物流、渠道分销、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等支持,形成供应链的电子大数据,完成医疗健康耗材的编码统一,实现端到端的可追溯管理,形成物联网技术加云平台的行业级创新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24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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