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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三楼会议室1(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八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华颖创投有限公司、俞培俤、陈华云、俞锦、俞丽、俞凯、俞培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14:00分至14:30分前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室门口进行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 14:00-15: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三) 至5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mc@greattow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总经理俞锦先生,独立董事陈金山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国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燕琦女士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  )至5月9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mc@greattown.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迟志强

  电话:021-62478900

  邮箱: dmc@greattow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俞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国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情况:

  面积单位:平方米

  

  2、关于参与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收储工作的进展情况:

  根据国办发[2024]52号文关于支持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文件精神,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分别签署了关于收回GG1320、GG134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相关土地的补偿价款合计17,552.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两块宗地已办理完相关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3、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支出1.18亿元,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0.64亿元,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为一次性支出,扣除本项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0.54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国强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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