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暨2025年度财务预算》。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36,018,069.35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809,763,905.00元;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16,700.7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11,670.07元后,减本年支付股利69,748,501.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03,364,362.47 元,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51,720,891.78元。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8《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十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大名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名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三、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为支持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及其关联自然人等共同作为资金借出方,向公司作为资金借入方提供财务资金支持,总计年度新增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十四、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5《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300万元,其中:1、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向深圳市华创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生活”)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居间服务等,预计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2、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向华创生活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预计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十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26《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或全资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各级子公司)的银行或非金融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5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
十六、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郑启福先生、田新民先生、陈金山先生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大名城估值提升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名城估值提升计划》。
十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大名城舆情管理制度》。
十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大名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名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31《大名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二十二、听取《独立董事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提交202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5-02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八、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议案。
十、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现场会议及对通讯表决会议文件的检查,了解到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每次董事会会议,履行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发表意见并签署决议文件。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公司董事局关于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请见公告正文相关段落。
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36,018,069.35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809,763,905.00元;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16,700.7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11,670.07元后,减本年支付股利69,748,501.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03,364,362.47元,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51,720,891.78元。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负,无法有效计算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均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前三个盈利的会计年度(2018-2020)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1.96%;近两个盈利会计年度(2019-2020)累计现金分红占该两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85%。
二、 董事会关于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说明
目前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调整中,公司经营仍面临着挑战,同时基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出现较大亏损,为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保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保障公司继续安全经营,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坚持持续、稳定分红政策,重视股东回报,自2011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分红超过6亿元,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2024年中期,在行业现金流普遍紧张的背景下,公司主动平衡资金留存与股东回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积极实施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分红规划,坚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分红方式,保证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36,018,069.35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809,763,905.00元;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16,700.73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11,670.07元后,减本年支付股利69,748,501.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03,364,362.47 元,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851,720,891.78 元。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我国经济整体运行仍面临一定挑战,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底部筑底阶段。房地产政策方面,宽松基调延续, 2024年中央政府不断出台利好政策救市,“9.26”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用力推动当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等。陆续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释放了强烈的维稳信号,地方政府随之推出各项优化调整政策,包括取消或调减限制性措施,多项举措提振市场信心。十二月份,中央政府再次强调要“稳住楼市”,释放更加坚定的稳楼市基调。随着利好政策不断出台,市场信心得到提振,促进核心城市新房销售规模持续改善,中高端改善型产品需求向好。
2024年,全年行业新房成交规模降幅收窄,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2.9%,商品房销售额9.7万亿元,同比下降17.1%,重点城市方面,2024年重点100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9%,
从需求结构看,改善性需求仍是新房市场重要支撑,核心城市刚需入市节奏加快。从供求关系看,全国库存规模仍处历史高位,2024年,全国住宅新开工面积5.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3.0%,截至2024年12月,全国住宅“已开工未售库存”为 23.8 亿平方米,出清周期约为2.9年。从房企开发投资看,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10.0万亿元,同比下降10.6%,整体表现偏弱,其中,住宅开发投资额为7.6万亿元,同比下降10.5%,占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为75.8%。
(二)关于公司转型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人工智能算力业务:随着全球数字化转型加速,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推动了各行业的深度变革。AI算力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成为支持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和先进技术应用的关键要素。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人工智能算力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低空经济业务: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逐步成为未来经济的重要增长引擎。国家政策的支持,如《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为低空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福建省独特的区域优势,包括广阔的海岸线、众多岛屿及重要的海防地位,为低空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房地产行业仍处在筑底周期,公司坚持“稳健经营、降本增效”的策略,仍将“去库存、保现金流”作为未来一个时期核心目标,安全稳健经营;继续坚持对地产业务实施战略优化和精简,聚焦与深耕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静待时机,适时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新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探索并构建名城特色的精品地产业务发展新模式。
在稳住“基本盘”的同时,公司审慎探索业务转型,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积极布局人工智能算力与低空经济两大领域。智算中心项目首期已投入运营,配备NVIDIA H800服务器,提供2000P算力,并初步验证了商业化可行性。低空经济方面,公司投资布局了eVTOL飞行器领域,出资参与了对上海峰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AutoFlightX Inc.的投资。另外公司与福州新区航空城发展公司等合作,计划投资建设“低空城际智慧枢纽机场”,本事项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尽管转型业务尚未形成规模收入,但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引擎。
综上,公司认识到经营的持续发展与适时转型的重要性,积极思考和规划未来的业务转型与发展策略,探索并尝试与国家战略发展相对应的新领域、新技术或新模式,促使公司业务能够适应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变化为应对行业挑战,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四季度亏损,主要系公司为应对行业周期变化被迫采取降价促销以回笼现金的策略,且预计未来仍将持续,从而带来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大幅减值计提拨备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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