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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8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5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235,142.4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7,070,744.5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5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531,4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34,857股后的股本122,096,589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28,920.09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00%;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13,087,544.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4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7,916,464.7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4.5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1:上表中之前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实际发放金额,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的数据差异系各股东持股数量不同,分红尾数四舍五入后加总所致。

  注2: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表格以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3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3年度、2024年度。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微半导”或“东微半导体”)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1,96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55,127,21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604,7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剩余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8,048,153.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590.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796.31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27.00万元,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849.6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695.6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85.80万元,累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849.6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67,796.1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月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8.0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60,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级结与屏蔽栅功率器件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与“新结构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8,496,371.1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将该项目结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34,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4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90.70元/股,最低价格为29.6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018,132.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微半导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微半导体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微半导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东微半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回购股份”行所有数据均包含手续费佣金及证券回购账户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苏州电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征科技”),系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电征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其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苏纳微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纳微新”)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电征科技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结合自身2025年度发展计划,拟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具体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电征科技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于实际业务发生时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本次担保为属于公司与关联方苏纳微新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担保。故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电征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4年2月2日

  3、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

  4、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东南大道1150号

  5、 法定代表人:付晨强

  6、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直接持有电征科技54.55%股权,电征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 股权结构:

  

  注:公司以0对价收购Ridge-Semiconductor Limited和苏州迎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所持有的电征科技54.55%股权的交易已经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征科技的股权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9、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持有苏纳微新78.95%的股份,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谢长勇先生担任苏纳微新投委会成员并受苏纳微新委派担任电征科技董事,苏纳微新持有电征科技45.45%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苏纳微新为公司的关联方。

  苏纳微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纳微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2年8月4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7,600万元

  4、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中北区23幢综合楼206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纳川半导体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电征科技预计发生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五、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电征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电征科技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其良性发展提供支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

  电征科技成立于2024年,专注于算力服务器电源和新能源功率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尚处于前期研发投入阶段,亟需进一步的资金投入,已实现相关产品在算力服务器电源模块领域的小批量出货。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的要求,少数股东苏纳微新作为私募基金无法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综上,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考虑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未对外进行担保,且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内容及成果,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的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业务规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总额,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授信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及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976,596.1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4年第四

  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270,321.5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第四季度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706,274.5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6,976,596.16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6,976,596.16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股票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3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8万元/年/人(含税);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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