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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议案2、3、5-11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12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13全体董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夜视仪大楼106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pericsg.com

  电话:0310-7183500

  联系人:许晖、李迎敏

  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

  邮编:057550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派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100.00%股权,相关资产已完成交割,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345,032.8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410,962.95 元。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9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新增6项一般事项 “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和2项需后置许可事项“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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