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9.6万元(含税)/年。
(二)监事薪酬标准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及其工作分工,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并给出薪酬兑现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对薪酬进行刚性兑付。
(四) 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或协议约定,由公司进行报销。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四、 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1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优化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集团化运营需要,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对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的议案》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情况,公司编制了《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新增6项一般事项 “特种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和2项需后置许可事项“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4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5年发展目标及任务,董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及其工作分工,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年终根据工作实绩,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并给出薪酬兑现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对薪酬进行刚性兑付。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绍波、孟祥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根据2024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新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香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恩》。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及工商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扩展公司融资渠道,引入银行竞争机制,丰富公司银行业务,拟申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1,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8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3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1,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3%。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1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4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5年发展目标及任务,监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 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2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3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他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为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单位。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2、2025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5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2024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3、鉴于上述关联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因此在各类别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上限范围内,同类交易主体可相互调剂额度。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资产总额41.30亿元,净资产24.3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1.65亿元,净利润1.83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派瑞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69亿元,净资产11.97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70亿元,净利润2.2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06亿元,净资产3.7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0.67亿元,净利润0.03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5.68亿元,净资产54.74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78.32亿元,净利润1.02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 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81亿元,净资产0.6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39亿元,净利润0.2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7.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651.02亿元,净资产209.5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26亿元,净利润14.6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1.28亿元,净资产16.00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69亿元,净利润1.19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9.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0亿元,净资产2.95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74亿元,净利润0.66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公司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因此,上述企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向关联人采购报警器、加工配件等物资,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向关联方支付无形资产许可费,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租入关联方房屋、场地,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基本建设服务,向关联方存款。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拟参考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业务合作,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中船特气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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