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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0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于2025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及逐一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②此项为以前年度已计提的亏损合同确认的其他流动负债,在本会计期间对应的合同标的存货产生价值增加,因此对应金额由其他流动负债科目转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金额;③“本期”指2025年第一季度。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由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经减值测试,前述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753.57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753.57万元。因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项目在本期实现销售,2025年第一季度减少存货跌价准备1,870.49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合同资产减值进行测试,根据实际回款情况调整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计划新增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92.27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增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216.73万元。

  2、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因部分应收款项未按期回款且有部分合同资产到期转为应收账款,2025年第一季度计划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共计11,191.54万元,考虑本期转回影响因素后,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8,209.61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划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237.38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493.75万元,考虑本期转回影响因素后,综合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7,743.63万元,同时本期因转销减少存货跌价准备1,870.49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共计2,505.35MW,新增数量较上年同期上升了461.55%,其中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1,747.4MW;累计在手订单为18,101.65MW,较上年同期上升了98.79%,其中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4,494.40MW。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乔银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夏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夏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和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的相关内容可见董事会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5年5月21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当日办理现场会议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9:00至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电子邮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961895

  联系人:石夏娟、秦蕾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04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0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丁炜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夏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由监事夏骏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石夏娟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审议《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能够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充分尽责履职,降低运营风险。该议案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审计部所作的《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监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持续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继续购买自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期间的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责任保险方案主要内容

  经向多家保险公司咨询,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向保险公司购买责任保险:

  (一)投保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

  1、过去、现在或将来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公司(含子公司)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90万人民币(包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六)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履职过程中因不当行为(事实上或涉嫌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之遗漏、疏忽、过失;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等披露相关过失;违反职责及受托人义务等)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法律费用,包括因证券诉讼产生的证券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

  二、购买责任保险的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授权事项

  股东会批准购买责任保险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总监,根据股东会决议办理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保险合同内容、签署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办理投保的相关事宜),并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按照同样的方案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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