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196.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账户存储余额未包括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将“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30.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265.64万元报告期内继续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5,331.96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6,000万元投资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其余9,331.96万元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588.08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博拓生物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拓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原预测传染病检测系列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系列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8.24%、45.74%,预计2024年合计达到2.5亿人份/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常规检测试剂产品受到挤压销售萎缩;新冠疫情结束后,全球经济缓慢复苏,海外市场医疗公共财政支出收紧,项目招投标放缓,传染病检测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增速不及预期。此外,公司新增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产品和核酸分子检测产品产能原预计4010万人份/年,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部分检测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导致新增产品产能减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核销资产的概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6,417,689.64元,核销的资产金额为2,632,893.2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4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3,623,596.9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产品因市场不及预期,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2,794,092.71元。
(三)核销资产
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期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2,632,893.21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6,417,689.6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已经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音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苗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苗苗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音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苗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苗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音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苗苗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苗苗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佐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真实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安排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A幢110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博拓生物A幢九楼证券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博拓生物A幢
联系电话:0571-89058091
传真:0571-89058091
联系人:费其俊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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