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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附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被担保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5年度公司拟为被担保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并根据被担保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

  本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度进行上述预计后,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被担保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如预计期间内存在新设或新收购公司的,公司对新设或新收购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担保等有关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村3、4、5号(5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工业园区)希望路868号孵化园一期孵化器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及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3号楼第5层C部位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59.54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No. D-09-02, Level 9, EXSIM Tower, Millerz Square @ Old Klang Road, Megan Legasi, No. 357, Jalan Kelang Lama, 58000 Kuala Lumpur, W. P. Kuala Lumpur, Malaysia.

  注册资本:MYR5,122.60万

  经营范围:Manufacturing and trading in clean room products and appliances and provision of related services.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402.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3.354%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达路240-2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汤铜路888号内06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溪道2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镇江倍得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光明科创园18-98号

  法定代表人:章胡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台马(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1815室(实际楼层15层)

  法定代表人:董立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电设备及配件、密封器件及其零部件、塑料制品及其零部件、半导体器件及其零部件、照明器具及其零部件、塑料材料、光电材料、印刷电路板、半导体及包装材料产品、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日用品、劳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纺织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汽车、通讯产品、智能设备、汽摩配件、电子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辅助设备、安防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服装及其原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品除外)以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上述产品相关的技术进出口,机电科技、机械科技、化工科技、电子科技、光电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际贸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预计额度用途是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附属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附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融资审批,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扩能项目”和“研发平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1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4日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尚未决定具体投资项目,故未列示。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178.98万元,主要系本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中所产生的节余孳息、现金管理收益178.98万元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设开展情况,拟对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本次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受到近年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但均在可控范围内。此外,为了优化募投项目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新增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以东、神舟路以南地块作为“生产扩能项目”和“研发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以打造独立、综合化的生产和研发环境。因新增实施地点涉及新地块的规划、设计以及土建工程,故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在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即2025年7月1日),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无法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5.3.1条的规定,公司对“生产扩能项目”、“研发平台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生产扩能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依托20余年行业积淀及现有规模化制造基础,通过扩建医药、生物安全净化设备、EFU设备等高端产品线,可突破产能瓶颈形成高附加值产品矩阵,完善空气净化整体解决方案供给能力,从而提升市场占有率。另外,公司计划通过引入全自动智能化产线实现钣金、喷涂、组装等工序的集中化精益管理,在保障产品品质稳定性的同时显著提升设备稼动率与生产效率,并针对工业技术迭代催生的行业细分趋势,强化公司在电子、生物制药、石化等多领域的定制化服务能力,通过智能化、产业化升级响应市场对多功能净化设备的需求,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在政策导向方面,国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明确将废气处理及空气净化设备纳入重点发展领域,为环保装备制造业构建了清晰的战略发展框架。另一方面,公司依托全自动激光扫描检漏系统、与德国EBM联合研发的直流马达FFU技术、符合欧盟标准的过滤器性能测试平台等硬核工艺体系,构建起覆盖ISO三大国际管理体系及3C、UL、CE等多国认证的质量护城河,通过智能化生产管理和全球化标准适配能力,为承接政策红利、实现技术产业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对“生产扩能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对该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二)研发平台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通过构建多维度研发体系强化企业创新生态,一方面,针对现有研发设施不足的瓶颈,新建专业实验室并配置分子筛真空浸渍实验机、蜂窝材料挤出成型机等先进设备,结合技术人才引进,系统性提升特殊气态分析、气流模拟等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为产品迭代提供底层技术支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独立试制产线建设实现研发与生产环节解耦,破解设备共用导致的效率制约,加速新材料、新工艺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转化周期;同时聚焦环境治理装备、新型过滤材料、智慧空气解决方案等前沿领域深化研究,依托智能检测设备与多年技术积淀构建多层次技术平台,既精准响应电子、生物医疗等细分市场对净化方案的升级需求,又以差异化技术壁垒巩固行业领先地位,驱动企业向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转型。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技术平台、扎实的研发基础和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核心竞争力。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与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十余所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深度参与中国电子学会洁净技术分会、美国过滤分离学会(AFS)等全球多个权威行业协会,通过技术交流持续引领空气净化领域创新突破,掌握PTFE熔喷复合材料、MOCVD滤筒、高压静电过滤等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方面,公司构建了覆盖材料研发、设备升级、工艺优化的全链条创新机制,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自主研发的活性炭改性复合技术、节能电机技术已实现产业化,为工业洁净室、医疗净化等场景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公司采用“内部选拔+外部引进“的双轨制,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与创新激励机制,技术团队规模逾200人,并与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台北科技大学等机构形成人才联合培养通道,为技术成果转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3)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对“研发平台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对该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适度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募集资金投入规划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3,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14日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尚未决定具体投资项目,故未列示。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178.98万元,主要系本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中所产生的节余孳息、现金管理收益178.98万元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公司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3,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3,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针对相关业务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Yap Wee Keong(叶伟强)、Chin Kim Fa(陈矜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立、祁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基于市场环境并综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更高效的实现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3日14:30在公司3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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