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5,7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3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343,963,739股减至342,938,03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43,963,739元减至342,938,039元(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且公司前次回购注销事项正处于办理阶段,最终股本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3,963,739.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备PCB全制程的生产能力。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小批量板的制造,坚持多品种、小批量、高技术的企业定位及创新驱动的国际化专精市场领先的公司战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医疗健康、汽车电子、半导体、智能电网、通讯设备、商业显示、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断运用先进技术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PCB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创新驱动的国际化高精电路制造商。公司积极践行“客户导向、高效协同、专业专注、共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创新驱动的国际化专精市场领先”的发展战略,做强核心业务,并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在小批量板市场的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主营PCB业务,逐步加大半导体测试板、Mini LED PCB等工艺的研发及投入力度,并积极关注与PCB相关的高成长性细分领域,组建高速大算力产品和玻璃基先进封装产品开发团队,快速推进高速大算力产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目前高速服务器、AI加速卡产品已经进入小批量阶段。公司产品类型覆盖HDI板、厚铜板、软硬结合板/光模块、高频高速板、载板、半导体封测等,可以一站式满足各种客户中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医疗健康、汽车电子、半导体、智能电网、通讯设备、商业显示、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公司在小批量PCB制造领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客户积累,目前已与Flextronics(伟创力)、Jabil(捷普)、ENICS(艾尼克斯)、Plexus(贝莱胜)、ICAPE(艾佳普)、Würth(伍尔特)、Prodrive、Extron、Lam Research(拉姆研究)、ARRIS、安捷伦、高通、Darktronics(达科)、BMK、JCI(江森自控)等全球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将在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升工艺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寻求新的技术革新,扩大自身经营范围,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C3982 电子电路制造”。
1.PCB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的支柱产业,PCB作为电子产品的重要电子互联件,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是电子信息产业中活跃且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Prismark报告统计,2024年全球PCB产值为735.65亿美元,2029年预计达到946.61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2%。其中,2024年,中国大陆PCB产值为412.13亿美元,2029年预计达到508.04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3%。从区域分布上看,全球PCB供应链已经从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转移到中国、泰国和越南等低成本制造国家。从下游应用来看,AI服务器和相关高速网络基础设施将成为PCB行业需求最为强劲的驱动力。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PCB全制程的生产能力,专注于印制电路板小批量板的制造。公司产品类型丰富,可以一站式满足各种客户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医疗健康、汽车电子、半导体、智能电网、通讯设备、商业显示、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销售区域涵盖欧洲、美洲及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公司在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水平、技术服务等方面得到客户的认可,在市场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在PCB行业深耕二十余年,凭借在精细化管理、工艺与技术创新、质量控制、成本管控等方面的显著优势,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发布的中国PCB百强企业。2024年,CPCA和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CITIF)联合发布的《第二十三届(2023)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营收榜单》,公司在综合PCB百强企业中排名第40名,在内资PCB百强中排名第23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绿色智造与环保优秀企业”、“2024年度合作伙伴奖”,并取得BSI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子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顺利通过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于2024年6月28日向公司分别出具《2020年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699】号01)、《2023年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700】号01),为公司2020年、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均为“AA-”级,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信评级状况未发生变化。在上述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开展跟踪评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对外投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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